
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河北区“十四五”相关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北区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天津市河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北区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
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开局时期;是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一基地三区”定位的关键时期;是河北区着力打造品质实力之城、创新活力之城、文化魅力之城、生态宜居之城、平安幸福之城的攻坚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天津市河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天津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为统筹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划。
“十三五”时期,河北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系列重要部署,河北区各部门积极行动,编制并实施了《河北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安全河北建设实施意见(2015—2020年)》《河北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等规划及政策文件,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主线,着力提高河北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整体水平,努力防范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开展了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十三五”以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等重要会议定期听取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区级领导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同步谋划,亲自率队开展安全检查,深入基层一线、重点企业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区委办公室印发《河北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各街道、各部门制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文件,抓实、抓牢安全生产党政责任。2019年《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实施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领学文件精神,谋划阶段性重点任务,邀请市委党校教授面向全区处级领导干部开展细则宣讲。
(2)强化部门和属地责任。按照《河北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全区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得到进一步明晰固化;区安委会办公室指导协调作用发挥明显。对联合执法、重要事项协调等制度进行完善,各职能部门讨论问题、安全检查、研究决策的综合监管平台得到进一步完善;通过定期分析形势、通报情况、挂牌督办,严格追责问责,“分级负责、属地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5+1”安全监管举措,要求企业全面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机制,把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持续改进和自我约束的内生机制作为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考核,推动工作落实。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编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应知应会手册》《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记录手册》,并在重点工贸企业中先行试点推广。
(1)强化科技支撑,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防控网和城市风险评估等应急体系建设。河北区危险化学品在线监测平台于2016年1月投入使用,通过信息化手段,不断加强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平台使用、维护、管理和值守等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发挥好平台日常监控、报警、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作用。截至目前,我区纳入平台监控的7家危化企业设备运行良好,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并按要求对监控设备进行轮巡,为全面提升城市风险管控能力,推动防范关口前移,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2018年,河北区投入104万元聘请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对全区城市安全开展风险评估工作。通过现场调研和数据采集等工作,对区域风险源点进行数据模块分析、技术处理及专家论证、审核。推动全区22家养老院全部建设“智慧养老”云平台并投入使用,实现了老年人照料场所24小时消防、用电安全的感知与预警。
(2)持续推进隐患排查系统运行。按照《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天津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班组和岗位自查自报自改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提高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提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质量。截至2020年底,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显示上线率100%。
(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稳步提升。2016年以来,河北区财政每年拨付安全河北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基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备购置和宣传教育等。拨付区域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资金140万元,先后解决了天福冬海娇食品厂液氨设备、东华里社区电梯的隐患整改等问题。累计投入近百万元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安全生产专业检查、评估工作。
(1)危险化学品。推动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进一步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运用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安全管理和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推进危险化学品三年综合治理,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摸排,重点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等各环节的隐患问题,严格执行处罚标准,对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执法。
(2)工贸行业。严格各生产经营单位危险作业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坚决防范触电等事故,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设置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应急预案是否备案和职工教育是否规范的整治力度。
(3)交通运输。全力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紧盯“两客一危”车辆和严重超载货车等重点车辆,加大对酒驾、毒驾等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全力组织开展好隐患歼灭战、路面防控战、宣传攻势战、共治合成战等四场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
(4)城市建设。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落实现场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工作,对未经许可开工建设、聘请无资质施工队伍等违法、违规现象,坚决予以制止和打击。对在建施工项目施工现场、民工宿舍、临时用电、临边防护、施工作业环境、消防安全进行执法检查。聘请第三方安全检测咨询单位,协助安监执法人员对施工现场深基坑施工、降水、支护以及基坑周边的堆积物、堆土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高处作业的临边防护(临边、洞口防护)、临时用电器、用电线路、电闸箱等是否安全,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是否灵敏有效,以及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悬挑式物料平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前隐患排查、安全技术交底等进行了重点检查。
(5)公共场所。突出对商场、市场、旅游景点、医院、学校、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严查巡逻检查、守卫防护、安全隐患和问题排查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
(6)城市运行。对区域内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针对排水方面防范硫化氢中毒措施是否到位,供热方面使用的锅炉、压力管道等是否达到安全使用条件,使用燃气场所和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燃气管线的防占压、防施工破坏等措施是否到位,生产经营单位电力系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加大整改力度。
(7)消防。抓好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各类市场、高层楼宇、居民住宅、风貌建筑、养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或部位,坚决予以停业整顿。积极推行区域联防组织建设,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大力推动火灾防控技术手段,以居民家庭、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为重点,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流动警务站每天利用4小时深入辖区社区、企业、景点等开展消防宣传工作,4个消防中队通过队站开放日接待群众开展火灾现场警示教育。
(8)特种设备。突出对人员密集场所,危化、冶金、物流等重点行业,充装站、加气站、供热站等重点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和老旧住宅电梯等重点设备的彻底排查。重点排查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配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及落实、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情况。重点整治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超期未检、未定期维护保养或进行自行检查、未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持过期证件、假证作业等问题。按照重点排查整治的单位清单、重大危险源(点)清单和存在突出安全隐患的单位清单,对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9)民用爆炸物。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运输、储存、使用民用危爆物品违法犯罪活动,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加大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液化气、散装汽油等危险物质违法犯罪问题的查处力度,持续开展涉枪涉爆和非法运输、贩卖散装油气等案件打击。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16年至2020年,全区共计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亡人事故22起、死亡22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领域发生亡人事故20起20人,物业管理行业领域发生亡人事故2起2人,工矿商贸、特种设备、生产经营火灾领域均未发生亡人事故;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河北区应急救援队伍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下辖消防救援站4个;支队共有在编人员205人、消防指战员172人,其中,支队机关62人、中山路消防救援站30人、幸福道消防救援站26人、育红路消防救援站23人、建昌道消防救援站31人;支队共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9人,均充实在建昌道消防救援站灭火救援一线;支队共有消防文员24人,均在支队机关从事文案及后勤相关工作。区住房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根据自身职责相继组建了行业应急队伍。
随着河北区应急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区政府、区级各部门积极修订并优化相关应急预案。截至2020年底,编制了《河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河北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河北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河北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河北区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河北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河北区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粮食应急预案》《河北区防汛应急预案》《河北区地震应急预案》等各类专项预案,形成了“1+22”覆盖4大类突发事件的区级预案体系,各街道结合应急管理工作职能整合、职责划转同步修订相关应急预案。为全面提升全区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灾害防治救援的保障水平,初步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
2016年以来,全区各部门、街道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定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敏感时期的应急值守方案。充分整合资源、精准施策,圆满完成“第101届糖酒会”、“意风区文化惠民演出季”、“中意企业经贸合作促进交流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北宁公园群众展演”、“北宁公园创意文化周”、“解放桥开启”、“觉悟社百年纪念展”等重要活动的保障任务,主动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建立应急协同工作机制,与北辰区、河东区、红桥区签订了《区域应急联动协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同应对事故灾难演练,阶梯式推进协同预案编制,积极探索在应急联动、协同指挥等领域率先突破,努力形成信息互通、能力互补、互为支援的工作模式。
全区不断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式,充分发挥媒体平台作用,营造良好的安全河北建设氛围。区应急管理局与区有线电视台联合录制《安全河北》栏目,通过专题采访、深度报道,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宣传。创新安全知识宣教方式,创办“河北区安全发布”微信公众号;举办“应急管理公益大讲堂”,组织“志愿宣讲团”,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常识、应急管理等宣讲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受惠达数十万人。不断丰富“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5.12防灾减灾日”、“119”宣传日活动,以街道为中心、以市民学校为平台,通过设置展牌、发放宣传用品、演讲比赛、主题征文、摄影和网络知识竞赛等方式,扩大安全生产公众知晓度。2017年,参与全国法制动漫展映,自编自导自演的微电影《我的责任》被选送市法建办参赛。在机关、社区、工厂、学校、企业等单位形成了全民“学安全”的良好氛围。申报建昌道街诗景颂苑社区和铁东路街宁湾家园社区创建国家级防灾减灾示范社区。
从各专项规划部署的任务看,河北区应急管理工作在“十三五”期间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十四五”应急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但是,河北区是我市发祥地和中心城区之一,境内保存有多处中国近现代革命遗址、历史遗迹、名人故居和著名建筑,如周恩来、邓颖超青年时代从事革命运动的觉悟社、女星社,孙中山、李大钊、梁启超、李叔同、袁世凯、冯国璋、曹寅等名人遗迹,始建于明代的著名佛教寺院大悲禅院,集中了140余座百年历史的意大利风貌建筑意式风情区,被批准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望海楼天主教堂,作为天津中华基督教公理会中心教堂的冈纬路基督教堂,还有重要交通枢纽天津北站,以及历史名园宁园、中山公园和著名的地标性建筑“天津之眼”。这些著名建筑是河北区安全保障、应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每年除夕、大年初一、正月十五在大悲禅院举行的大规模祈福活动,平安夜、圣诞节在望海楼教堂举行的弥撒仪式,5月在北宁公园举办的天津国际设计周活动,还有在意式风情区、规划展览馆举办的各类文化旅游活动,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途径河北区铁路沿线的出行、出访,这些重要、大型活动都对应急管理提出了严峻考验。
同时,受生产力发展水平、企业本质安全程度、从业人员素质、政府监管体制与机制、自然灾害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社会安全生产意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在实际开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
河北区地处天津市中部,海河中游北岸,华北平原地震带(南界大致位于新乡-蚌埠一线,北界位于燕山南侧,西界位于太行山东侧,东界位于下辽河-辽东湾拗陷的西缘)边缘,全区处于8度地震高烈度区,存在发生破坏性地震的潜在风险。此外,其它致灾因子多,近几年,暴雨、内涝、强风等灾害均有发生,防灾减灾形势非常复杂。
辖区交通、通信、电力、供排水管网等公共基础设施防灾能力相对薄弱,辖区燃气和供热管理,排水、污水处理、有限空间等重点区域设施尚未建立常态监测机制,个别街道老旧房屋抗震能力差,辖区重要基础设施设防条件偏低。2000年以来,区政府主导实施全区48条主干道道路两侧建筑外沿装饰,随着时间的推移,风化、老化、脱落等问题突出。
一是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尚不健全。综合防灾减灾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仍不够完善,涉灾部门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亟需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基础依然薄弱,监测预警和指挥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综合预警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亟需加强,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不够完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薄弱,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的保障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各级应急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区级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仅21人(不含执法人员),设5个职能科室,每个科室4—5名工作人员。街道(功能区)层面对口的安全管理科室,同时还兼顾信访维稳、食品药品安全、人民防空、交通安全等职责,给有效履行应急管理职能带来挑战。三是2019年政府部门机构改革以来,区应急管理局组建挂牌,各有关部门职能转隶,虽初步形成了相互融合的“大应急”良好局面,但仍然存在安全监管意识不强、应急管理体制不健全、应急管理机制不完善、部门职能不清晰、责任落实主体不明确等情况。四是目前应急救援队伍主要依托消防,应急救援力量比较薄弱,队伍布局不够合理,基础设施及装备条件有待改善。基层应急救助能力不足,各部门现有的应急救援队伍救灾应急装备、技术、通信手段和设施等相对落后,应对处置重大灾害事故的能力不足。五是全区应急物资未进行有效整合,也未实现动态管理。全区的应急物资基本上分散在各个系统和部门,部门之间各管一块,信息不够透明,资源缺乏共享。应急指挥、应急通信、应急物资、紧急运输、应急应战等应急保障能力有待加强,资源保障的集约化和高效性有待提高。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负责人的安全发展理念不强、法制意识淡薄,重效益、轻安全,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投入不足、设备设施老化问题突出。在一些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差、管理水平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未开展或流于形式,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通稿化,未能有效地将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到每一个部门和岗位,存在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培训落实、应急预案不到位的情况。二是部分行业管理部门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没有落实到位。三是辖区内电力、物回、金融等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边界模糊,职责不清,成为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区域。四是辖区内的天津市危化品交易市场仍有165家纸面办公企业,若市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排查治理等落实不到位,仍然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紧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河北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河北区着力打造品质实力之城、创新活力之城、文化魅力之城、生态宜居之城、平安幸福之城,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坚持党的领导、社会共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政府治理,发挥各部门优势,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社会参与,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坚持人民至上、安全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目标,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同时保障生产、生活、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防抗救相结合,强化预防治本,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消除风险隐患,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应急管理由以应急处置为重点向全过程风险管理转变。
——坚持底线思维、有备无患。着眼最严峻最复杂局面,深入研究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动态演化规律,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提出事件防范及应急能力建设需求,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牢牢把握主动权。
——坚持资源整合、突出重点。在充分利用政府和社会已有应急相关资源的基础上,梳理部门和地方需求,合理规划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和强化的建设内容,重点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基层基础能力、核心应急救援能力和社会协同应对能力。
根据河北区实际,“十四五”期间河北区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到2025年,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的应急能力体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面貌明显改善;事故隐患风险防控水平和公众安全素质明显提升;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综合救援和专业救援队伍相互补充,形成政企合作、社会参与、区域联动的应急管理平台;科技支撑水平进一步提高,构筑隐患排查、指挥调度、救援救灾的信息化系统,充分利用大数据实现监测预警作用。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提升,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持续下降,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安全生产类
1.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1%以内;
2.工矿商贸就业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8%以内。
——灾害防治类
1.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河北区生产总值比例控制在1%以内;
2.年均每十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
——城市建设应急保障能力类
1.加强信息化建设力度,全面对接市应急指挥中心;
2.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
3.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
4.建设完善区级安全生产和应急文化基地1处。
明确应急管理职责。建立完善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的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筹灾害事故救援全过程管理,明确办事机构、职责任务,明晰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之间的职责及边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落实推进执法改革。推进建立区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完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实施应急管理队伍准军事化管理。落实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
加强基层建设。以网格化管理为切入点,健全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明确应急管理职责。推进以“六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演练)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有条件的社区开展以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服务站“三有”标准化建设。
健全应急机制。建立统一指挥、分类处置和专家支撑的应急指挥机制,落实分级响应机制,明确各类灾害事故响应程序。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军地间、社会力量间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协同能力。落实灾害事故信息直报制度,落实灾害事故报送、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快速响应和新闻发布机制,实现决策与行动的有效对接。落实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政策。及时开展监督核查,推动措施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应急管理责任考评指标体系和奖惩机制,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
完善救助恢复机制。编制《河北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健全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和救助机制。实施灾后恢复重建计划,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单位恢复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健全完善普法机制。建立常态化普法教育机制,开展丰富多样的普法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典型案例的普法宣传。
推进依法行政决策。将应急管理行政决策全过程纳入法制化轨道,分类管理一般和重大行政决策。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和配套制度。落实依法应急决策制度,规范启动条件、实施方式、尽职免责等内容。落实应急管理领域“放管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实施精准执法。落实天津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分类分级实施办法,加大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应急管理执法信息系统,强化执法过程全程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思维和法治方式。建立安全生产执法责任制,坚决落实“四铁”“六必”要求,严格落实《天津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天津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天津市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强化督查督办、巡查考核、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
强化行业监管及属地主管责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要求,明晰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将安全生产纳入行业及属地规划计划,作为工作督办和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严厉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制度。加强对未遂事故和人员受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风险酿成大事故。定期开展辖区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严格抓好事故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摸清本领域重大风险底数,建立重大风险清单,制定风险管控措施。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公开公示等制度。加强安全技术设备设施升级改造,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工艺和技术装备,推进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强化风险源头管控。推动建立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联合审批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建立城市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定期开展辖区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开展城区安全风险普查及评估。开展园区应急资源和能力全面调查,建立各园区应急资源情况基本数据库。
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推动辖区重点监管企业、园区加强内部安全生产相关防护装置、处置手段、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投入,对企业内部的工艺流程、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信息化日常管理,加强政府监管部门与企业、园区数据对接。开展地下基础设施摸底调查。
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工商贸、消防、道路运输、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专栏1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
1.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实施我区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推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三是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规范区内危险化学品单位管理,严把危险化学品企业准入门槛。 2.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供水渠道工程,制定实施“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综合治理方案。将消防水源补建工作纳入规划,“十四五”中期实现市政消火栓设置率达到国家标准,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100%。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十四五”中期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等突出风险以及公园场所火灾隐患,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十四五”中期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统战(民宗)、教育、民政、文旅、卫健、商务等重点行业部门督促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三年整治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等信息技术,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3.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构建组织严密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责任,推进企业诚信建设。二是加强重点企业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监管,加大车辆隐患治理,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落实道路运输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净化道路运输环境,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四是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防控体系,推动隐患治理,健全交通安全预警研判机制,打造信息主导、情指融合、情勤对接的扁平化交通指挥模式,深化“两个设施”建设,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提升道路运输安全防护水平。五是强化道路运输安全宣传教育以提升文明素质,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教育培训,加大警示曝光力度,深入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家庭等开展交通宣传,组建交通志愿者队伍并发挥好正面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4.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旅游客运码头)安全整治。一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开展公铁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全面推进公跨铁立交桥固定资产移交,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二是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加强寄递安全公共宣传,推进寄递安全齐抓共管;开展涉恐涉爆安全专项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推进智能安检设备试点工作,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薄弱环节整治,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违法寄递危险化学品整治,对危险化学品寄递实施“零容忍”。三是开展旅游客运码头安全专项治理,严格旅游客运码头人员流量荷载,加强日常巡检,严厉打击旅游船舶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5.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城市气象灾害、防汛、地震预防安全环境建设,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全区综合管理服务水平,开展城市建设安全专项体检,提升城市建设安全韧性。二是严格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建筑安全主体责任,压实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三是重点开展既有建筑改扩建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市政基础设施运维安全隐患排查,加快城市建设安全事故预防制度建设,坚决防范事故发生。四是开展地下基础设施摸底调查,按照全市要求,积极支持我市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结合全区实际,落实我市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相关举措,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五是健全燃气和供热行业管理,加强排水行业、污水处理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硫化氢中毒预防。六是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工程等专项治理,加大对项目起重机械、架设设施的安装(拆卸)和验收活动的执法检查,严查安拆单位资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七是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各项措施在河北区落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切实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 6.商务楼宇和都市产业园区安全整治。一是健全楼宇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属地街道、行业管理部门、园区主管部门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齐配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积极推进智慧园区建设;二是规范园区布局,严把园区项目准入,完善园区公共设施,提升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深入开展涉爆粉尘、仓储物流、建设施工、受(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逐步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建立完善承包商入楼入园作业管理制度。四是加强园区应急预案体系、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应急物资保障,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7.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通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专项排查APP,排查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等环节的环境风险。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产废单位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二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强化部门协作,共享信息资源,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等过程的监管体系和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三是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四是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 8.仓储物流安全整治。一是重点摸清区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道路货物运输站(场)、邮政快递企业的仓储物流仓库、规模以上商贸企业仓库和零售企业所属物流配送中心等情况,建立台账。二是重点检查区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以仓储经营为主的企业(场所),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评估、仓储物品管理、“三合一”场所管理、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库存清单七方面要求。三是对可能存在的盲区盲点进行排查,对区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以仓储经营为主的企业(场所)进行抽查,对重点单位组织“回头看”和暗查,以易发生火灾事故的物流园区、大型仓库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发现的隐患立即责令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停产关闭。 9.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强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制度,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实现隐患自查自改、闭环管理,全力遏制事故隐患发生。二是突出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推进大型游乐设施、电梯、供热锅炉等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精准监管,提升安全运行水平。三是做好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车用气瓶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系统的有效应用与推广。消除数据孤岛,利用好大数据和统计分析功能,提升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监管执法的精准度。四是督促法定检验机构强化公益保障属性。做到应检必检、应检尽检;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法定检验,提升工作质量和技术能力;以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检验数据分析和运用为依托,为实现分类监管、精准检查提供有力支撑。 |
专栏2自然灾害风险防治 |
1.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组织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数据库,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 2.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现紧急避难场所基本全覆盖,对我区已有的北宁公园、王串场公园、天津二中、天津七十八中学等应急避难场所,进行提升改造。落实《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规范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环节,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及启用机制。 3.地震防治:开展地震灾害重点隐患排查,分类开展建筑工程结构抗震性能评价、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灾害风险隐患识别。严格执行重要建(构)筑物、超高建(构)筑物及人员密集场所公共设施设防标准,结合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结果,对存在地震安全风险隐患的居民小区、大中小学校、医院,以及重要交通生命线、电力和电信网络、重要军事设施进行抗震评估、鉴定和加固。 |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制定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完善河北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研究和推演,构建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事故灾难等重大灾害事故情景,全面实现预案的情景化、数据化、电子化。严格开展风险分析和应急资源分析,强化各类、各层级应急预案衔接融通,增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逐级严格落实应急预案报备制度。
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强化应急预案演练过程管理,推进应急预案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提升应急演练质量和实效。根据市级要求,完善应急预案演练制度。组织开展全区跨部门、跨街道的综合应急演练,重点加强“双盲”演练,高危行业和基层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积极开展应急演练评估。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检查。
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协同编配公安、交通、建设、电力、通信等精干分队,建强辖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强政府专职消防员和志愿者消防引陪,落实代训代管机制,实行联勤联管联训联战。
强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天津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区政府有关部门针对突发事件应对需要,组织或者依托有关单位,加强危险化学品、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深挖优选、整合吸纳驻区企业和优势民营企业中的有救援能力的队伍,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结构。
加强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健全完善区应急救援中心,支持基层成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基层配备常用的应急救援装备和个体防护装备。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单位,依托民兵、预备役人员、警务人员、医务人员、保安员、红十字救护员等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照要求组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鼓励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发展。落实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发展措施。开展区域社会应急力量调查摸底,建立社会应急力量档案资源库。指导社会应急力量建立队伍管理、人员备勤、训练演练等工作制度,强化应急能力准备,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紧急运输等。制定完善社会应急力量激励约束政策。
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落实实物储备和协议储备、政府储备和企业商业储备、军队储备和地方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机制,提高应急物资储备品种、规模、布局的科学性。开展区域应急准备能力评估。针对重要民生商品等应急物资,支持社会责任储备建设。与区内有条件有基础的企业建立联系,在定点储备无法满足突发情况要求时,紧急采购或征用调用物资。增强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急物资社会储备能力。鼓励引导居民家庭储备基本应急物资和救生避险装备,推广使用家庭应急包。
加强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区域、本系统、本部门风险隐患特点,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落实健全应急物资装备采购、储备、调拨、运输、回收、报废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公益捐赠机制,引导和发动募捐人面向社会开展捐赠。
构建应急管理全媒体传播格局。构建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新时代应急管理全媒体传播格局。持续做好电视、网络等传统媒体宣传教育,拓展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和自媒体宣传渠道,开发具有应急管理特色的多种模式相结合的融合产品。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
提升公众应急教育水平。依托现有科技场馆、安全体验馆、宣传教育场所、游乐场所、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场所等,拓展建设河北区集展览体验、演练实训等功能于一体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利用三维动漫等手段扩大宣传普及范围,为公众提供知识查询、浏览及推送等服务。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下基层、安全体验进校园、进社区等工作,丰富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能,经常性组织应急避险和疏散演练,将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有关技能纳入各级中小学校课堂教育及社区居民教育,提升全社会应急避险能力。加大基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深入推进应急管理宣传工作,组织好“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法治宣传周”等主题宣传和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坚持以促进企业安全文化为重点、发展社会化安全文化为基础,推动全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等建设。加强商业区、旅游景区、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公众安全意识。鼓励公交、燃气、交通、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宣传教育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全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规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续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
在河北区安全生产防控网基础上,建设区级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平台,包含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化系统建设等。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应急平台中的作用,系统谋划建设“1+5”应急指挥平台(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和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地质灾害、地震、安全生产5个专业应急指挥平台),并与市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面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摸清河北区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高风险区域抗灾减灾能力,客观认识河北区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力规避自然灾害风险提供支撑。重点针对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的孕灾因子、承灾体、历史数据以及防灾能力开展全面普查,通过单灾种区划和多灾种融合区划,辨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重点隐患区域,为制定防治措施提供支撑。2021年全面开展河北区第一次自然灾害普查,力争于2022年完成普查任务,为政府后续决策提供支撑。
随着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被纳入新《安全生产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将继续被全面深入地推广。选择一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较好的企业作为行业标杆企业,推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等体系建设,形成一整套可借鉴、可推广、可套用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由相关部门、安全专家审定后,在全区范围内发布实施。建设双重预防体系智能平台支撑,通过隐患排查信息化治理和应急执法平台实现“智能终端+专家服务”,在全区规模以上企业纳入智能平台管理,实现信息化管理,为企业、政府提供智能化风险管控服务。
协助市及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建(构)筑物抗震设防标准。加强抗震防灾设施建设,各类建筑严格执行国家抗震设防标准,协助市及有关部门完成城市抗震隐患消减工程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重点提升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水平,幼儿园、中小学教学用房及学生宿舍、食堂逐步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提高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的抗灾能力和设防水平。实施交通设施灾害防治工程,提升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抗灾能力。提升辖区住房抗震设防水平。实施全区不合规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工程,对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存在抗震隐患的建筑工程,进行抗震性能安全鉴定,分期分类进行加固,提高建(构)筑物抗震能力和等级,减轻和防控地震灾害风险。
根据河北区消防工作总体规划布局,拟在“十四五”期间新建北运河(小型合建)、随园道(二级独立)、榆关北路(小型独立)三个消防救援站,重建育红路消防救援站(二级独立)。
采取政府投资、政府引导社会投资、社会投资等方式,统筹科普和体验式场馆资源,2025年前改扩建1个面向全区公众的应急科普场馆及培训基地。完善场馆教育宣传功能,优化运营管理模式,积极开展应急避险、逃生自救、居家安全、防震减灾、公共安全、重点行业领域(如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安全等科普教育,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规划组织实施,通过完善的目标导向管理机制,发挥应急管理相关部门和行业各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重点任务,要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并分解落实到位,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坚持和完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大应急管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科普宣传等方面的经费投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应急管理事业建设,促进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重要训词精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畅通人才交流、培养、合作、引进渠道,建立灵活的人才引进、使用和管理机制。实施应急人才工程、应急队伍素质提升计划,构建应急系统优秀人才梯队和创新团队。建立以灾害风险防治、应急管理为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
建立健全评估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与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现代化评价体系相结合,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加强评估结果的应用,促进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以及市区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河北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依据《天津市教育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天津市河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和《河北区教育现代化发展规划2035》,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河北区委、区政府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大力实施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不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教育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为落实河北区“五个之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就
1.党的领导全面加强。成立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区教育大会,出台系列规划文件,将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转化为河北区教育实践。党领导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理论学习扎实开展,制定实施“党员示范引领工程创建标准”,党员干部教师政治理论水平不断提高。组织建设全面夯实,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有力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不断增强。工会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团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基础教育发展迈上新台阶。学前教育科学保教水平进一步提升,8所幼儿园被认定为市示范园。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态势进一步巩固,第三轮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圆满收官。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持续推进。特殊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3间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投入使用。学前三年入园率达85%,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残障儿童少年受教育率继续保持95%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入学率均达到99%以上。
3.职业教育优质领先发展。中高职院校办学声誉逐年提高。中山志成职专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春季高考上线率达100%,师生参加国家级、市级技能竞赛均获佳绩。城市职业学院全面加快“双一流”职业院校建设步伐,“从小到老”的专业群建设日趋完善,每年均承办市职教活动周相关工作,幼儿、养老、聋人、社区教育等办学特色广受认可。
4.立德树人扎实推进。深化新时代思政课改革创新,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实施“品格锤炼”工程,育人效果初显。阳光体育活动和体育艺术“2+1”项目全面落实,大力发展校园足球,被教育部命名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区”,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学生艺术展演、戏曲进校园等工作深入开展,2所学校获评国家级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制定《河北区学生劳动教育实施意见》,广泛开展劳动教育,五育并举不断强化。
5.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抓质量意识进一步浓厚。“蹲点式”“定点跟进式”调研等督查、监控举措有力促进了中学教学质量提高,基本实现教育质量“一年一变化、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变样”既定目标。通过专项调研视导、部门联合视导等方式加强小学教学质量监测,教学质量得到整体提升。制定实施《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等4个文件,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进一步提升,相关成果受到市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6.教育综合改革持续深入。育婴里小学集团化办学不断深化。南普小学与外大附校续签合作办学协议,双方合作办学日益紧密。初中学校联盟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学段招生考试制度健全完善,新高考改革平稳落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全面取消选拔性考试,公办初中、幼儿园和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随机派位”形成新常态,教育公平日益彰显。
7.学校特色建设初见成效。实施学校(幼儿园)办学(园)特色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每所学校(幼儿园)均具备了明确的办学(园)特色建设主攻方向,特色发展带动整体发展作用显现。区域书法、剪纸教育特色不断深化,区域阅读教育特色培育工作有序推进。2所高中被认定为市级特色鲜明学校,3所学校的4个学科入选市普通高中学科特色课程建设项目。32所学校(幼儿园)获评国家级足球(篮球、排球)特色校(幼儿园)。
8.教师队伍建设卓有成效。全面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师风建设不断强化。教师专业发展水平持续提升。3人分别获评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5名中小学教师晋升正高级职称,124人获评市级重要奖项或遴选成为市级重点培训工程学员。609名教师参与交流,覆盖全部中小学,骨干教师交流占比不断提高。“区管校聘”有序推进,教师资源得到更合理调配。教师工资待遇保障落实,教育教学以外负担有所减轻。
9.交流合作不断扩大。开展教育对口帮扶甘肃清水县、玛曲县工作,落实“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和援疆干部人才选派,派出108名干部教师支教。通过召开学前教育一体化协同发展研讨会、签约教育联盟协议、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建立养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签署教师教育培训合作协议等方式,不断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城市职业学院与肯尼亚马查科斯大学共建的鲁班工坊启动运营,推进了国际教育交流合作。
10.经费投入得到有力保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投入不断加大。“十三五”时期,全区教育经费总收入85.23亿元、总支出84.06亿元,分别比“十二五”时期增长10%和8.2%。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均超过市颁标准,且逐步覆盖到幼儿园和普通高中学校。
11.教育资源日趋均衡。投入资金约3亿元,改扩建小学(幼儿园)6所、接收配套8所,总占地面积7.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新增小学学位2320个、学前教育学位6120个,新开河南北教育资源进一步均衡。投入资金约3.3亿元,对58个单位、73个校(园)区的校舍、操场等设施进行维修提升改造,并完成部分单位的教学仪器设备购置、专用教室提升改造。
12.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高标准完成“三通两平台”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互联网+教育”快速发展。开展信息化应用培训,网络学习空间进一步普及,师生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教学与学习能力不断提高。“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市级以上优秀课859节,位居全市前列。初步建成区域推进新课改选课走班系统,为学校、学生、家长提供服务指导。完成23所数字校园建设。
13.学校安全稳定得到保障。全系统专职保安员配备率、校园封闭化管理率、一键报警安装率均达到100%。建设覆盖39个公民办幼儿园园区的三级视频监控系统。扫黑除恶、反恐维稳、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危险化学品治理、校园欺凌预防处置、食品安全管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控处置、校舍占用户清理、信访积难案件化解等工作持续推进,安全稳定良好局面得到巩固。
(二)“十四五”时期河北区教育面临的主要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河北区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带来的转型升级“风口”,塑造城区特色、提升城区能级,建设充分展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形象的现代新城区的机遇期,也是河北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助力河北区全力打造“海河人文地•活力新河北”的关键期,教育发展面临的形势也不同以往。社会发展变化对深化教育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当前,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建设一个魅力实力彰显、创新创意汇集、宜居宜业并兴的新河北,迫切需要教育培养大批创新型人才,提供有力智力支持,这对形成先进教育理念共识、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等提出了新要求。我区经济发展对提高教育综合实力提出了新希望。全力打造品质实力之城、创新活力之城、文化魅力之城、生态宜居之城、平安幸福之城,教育应巩固好“先手棋”地位,发挥好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以教育的高质量求发展,以教育的美誉度赢先机,深化基础改革,推进优质均衡发展,以教育综合实力的显著增强助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的多元需求对教育发展提出了新期待。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更好的教育是人民的热切期盼。随着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教育也正在发生革命性变化,以学习者为中心、注重能力培养、终身学习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构建现代教育体系,厚植创新驱动根基,培养聚集更多创新人才,优质、公平、多样、个性化日益成为主导性的教育需求。人口结构变化对教育资源配置提出了新挑战。随着“海河英才”“全面三孩”等政策的深入实施以及随迁人口的逐年递增,学龄人口呈逐年增长趋势,教育资源紧缺的问题正在由学前向中小学传递。社会老龄化进程加速,也给教育服务供给提出了新的挑战。需要超前谋划资源建设,拓宽教育资源多元供给渠道,提升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能力,为各年龄段人群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客观分析,冷静审视,河北区教育的发展仍显不平衡不充分,发展水平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教育改革尚未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尚未得到充分发展,教育资源尚未达到优质均衡,教师专业化水平仍需提高,职业教育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终身学习体系不够健全,民办教育发展活力不足、规范不够,现代化教育治理能力有待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发挥还不够突出。
“十四五”时期,要不忘初心,坚定信心,克服困难,迎难而上;发挥优势,形成强势,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构建起更加优质、更加公平、更加普惠、更具区域特色的现代化教育体系。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思路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全国和市区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南,落实《河北区教育现代化发展规划2035》阶段性任务,深刻认识“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以河北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强大真理力量、思想力量、实践力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牢“办一流教育”的雄心壮志,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深入落实“双减”任务。深化大中小幼一体化思政课建设,推进深化素质教育;加快资源建设,促进优质均衡发展;培养引进高水平教育人才,打造一流校长教师队伍;强化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教水平;推动平安建设,确保校园安全。整体推进各学段、各类型教育协调优质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目标
深入挖掘区域传统教育优势元素,守正出新,不断超越。到2025年底,教育资源布局更加合理,教育公平普惠更加彰显,学校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学段教育发展协调融通,教育技术应用更加智能、教育治理体系更加高效。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在全市居于领先水平,建强建优二中、“河北小外”、育婴里小学、昆一小学等一批品牌学校,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获得感进一步提高。
——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
全面提高保育教育质量,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构建覆盖各街域、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到2025年,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以上。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实现“深度融合、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均衡发展”。集团化办学、合作办学、学校联盟等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成果不断激发办学活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国家评估验收。到2025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入学率、巩固率达到99%以上。
——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
普通高中办学特色更加突出,适应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机制基本完善,科学的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建立,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学生自主发展、生涯规划能力显著增强,教育质量居于全市上游水平。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有效满足学生个性化、差异化发展需求。到2025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
——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协调发展
进一步巩固职业教育优质发展成果,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断健全,育人质量日益提高,对行业企业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贡献力度不断加大。继续教育、终身教育体系不断完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互融合,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密切配合、良性互动。学习型城区建设成效显著,实现区域内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
——努力实现教育发展公平普惠
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全纳性特点不断彰显,让每个学生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发展。健全控辍保学工作制度,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高位。关爱特殊群体学生,让学习或生活遇到困难的学生得到更有效的帮助,让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到更加系统的教育。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得到更有效的保障。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实现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
——努力实现科学合理资源布局
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布局结构日益优化,彻底解决“入园难”“入好园难”问题。落实教育优质均衡特色发展要求,制定实施未来5年的教育资源建设方案,加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供给,统筹规划资源布局,实现区域内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十四五”期间河北区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主要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
普及 程度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85 |
>90 |
预期性 |
义务教育巩固率(%) |
>99 |
>99 |
约束性 | |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98 |
>98 |
预期性 | |
结构 优化 |
公办园在园幼儿比例(%) |
>64 |
>60 |
预期性 |
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 |
>85 |
>80 |
预期性 | |
义务教育学区化办学比例(%) |
100 |
100 |
预期性 | |
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比例(%) |
0 |
0 |
预期性 | |
发展 质量 |
学生体质优良率(%) |
17.8 |
50 |
预期性 |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58.2 |
53.2 |
预期性 | |
基础教育无线网覆盖率(%) |
58.8 |
100 |
预期性 | |
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占比(%) |
60 |
70 |
预期性 | |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占比(%) |
75 |
90 |
预期性 |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教育改革发展。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贯穿融入常态化党员干部教师培训和基层党建工作培训。面向教育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专题培训。坚持系统学习,推动党员干部教师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学用结合,将学习贯彻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与加快教育现代化工作相结合,与解决我区教育实际问题相结合,与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需求新期待相结合,准确把握“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阶段性特征,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深化对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认识。
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中小学教育,增强学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促进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目标,遵循思政课教育规律,构建一体化思政课育人体系,推进各学段思政课教学、教研一体化建设。结合各学段学生认知特点,统筹协调好不同学段、不同年级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指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拓宽思政课教学路径,丰富思想育人载体平台。分学段建设一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示范课程,打造一批区级精品实践课程。
(二)强化德智体美劳培养体系
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进大中小幼思政一体化育人,完善学校思政工作机制,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严格落实教学大纲、计划和课时,规范开好思政必修课程,严禁挤占思政课课时,确保高质量开足开齐开好思政课,引导广大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让深刻认识“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学生心中扎根生长。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利用入学、入队、入团及重大纪念日等节点,组织开展好“新时代好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继承革命传统,坚定理想信念,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深化学生全过程管理。积极在中小学、中高职学校中选树典型人物,影响带动广大青年学生积极进取,奋发有为。
加强学生德育工作。贯彻《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落实天津市中小学德育创新改革工程,坚持以立德为根本,以树人为核心,从学生身心特点和思想实际出发开展德育工作。健全“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机制,争创市级“三全育人”示范校。构建方向正确、内容完善、纵向衔接、横向贯通、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区域德育工作体系。不断改进德育方式方法,增强德育实效性,争创市级中小学科德育精品课和德育示范案例。发挥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育人功能,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完善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育人机制,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育人网络。依托我区区域优势,统筹利用学校和社会资源,创新购买服务、合作共建、资源整合等方式,将课上课下、校内校外资源有机结合,将教育实践活动延伸至社会,充分发挥社会资源的实践育人作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阳光行动”,加强学校心理咨询机构、人员和场地建设,强化学生心理干预。
深化教育教学方式改革。推进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推进育人方式转变。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提问、自主探究、学会合作。在普通高中学校开展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跨学科综合性教学,认真开展验证性实验和探索性实验教学。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拉开学生作业梯度,构筑基础性作业与探究性、实践性、综合性作业相结合的学生作业体系,满足不同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加强学生体质健康教育。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落实阳光体育活动、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和我市学校体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学校、社区、家庭“三结合”的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长效机制,推行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完善全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体系。深化教体融合,加强“8421”工程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学校日常管理。到2025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95%以上,更多学校获评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校,校园足球运动普及实现全覆盖。落实市教育两委《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举措》要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阳光行动”,加快心理咨询室建设,加大心理教师队伍培训建设力度,加强区内精神卫生机构和学校之间联防联控制度建设,加强心理健康课程体系建设和特殊时期心理干预,确保学生心理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方案,到2025年,确保全区小学生、初中生、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得到有效控制。
提升学生美育素养。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落实我市学校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探索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美育协同机制,帮助每名学生掌握1-2项艺术技能。发挥优秀学生艺术团和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引领作用,通过学生艺术展演和传统文化艺术进校园等系列活动,丰富学生美育活动,提升学生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
深化学生劳动教育。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天津市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推进区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争创市级劳动教育示范区、市级劳动教育基地、劳动教育特色学校、品质课程和特色活动。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通过劳动教育课程和劳动实践活动,培养学生从小热爱劳动、参与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的意识,引导学生每年学会2项生活技能,实现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和毕业的重要参考及依据,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和发展的教育体系。
(三)深化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进一步扩充优化学前教育资源。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严格落实住宅小区与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等相关政策,确保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配建幼儿园,并将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支持高等学校举办幼儿园,完成城市职业学院附属幼儿园建设。继续开展普惠性民办园等级评定工作,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启动实施集团化办园工作,充分发挥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辐射引领作用,打造品牌学前教育集团,形成我区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的新态势。
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实施科学教育和保育。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天津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规范》。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传授文明礼仪,培养幼儿良好习惯和自我保护能力,保护幼儿好奇心和学习兴趣。科学做好幼小衔接工作,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坚持保教质量评估标准,完善办园质量评估机制,利用三级视频监控平台,加强保育教育过程监管,不断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实行“优质园+”办园模式,建立优质园对薄弱园、民办园的结对帮扶机制,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通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级督导评估,接受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巩固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水平。
(四)深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力度。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以“深度融合、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均衡发展”为目标,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面。扩大育婴里小学教育集团规模,启动昆一小学、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等教育集团建设。深化南普小学与外大附校合作办学,与天津外国语大学合作成立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河北外国语中学。继续推进《河北区教育局关于公办初中学校建立“学校联盟”的实施方案》,开展校际间深度交流与合作,扩大初中优质教育资源辐射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完善教育资源配置方式。落实《关于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区域竞聘等方式,根据班额、生源情况统筹分配编制、师资。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力争在全市率先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保持我区义务教育的领先地位。稳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严格规范招生工作,完善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成果。
创新学校发展内涵。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落实我市分学科制定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继续推进《河北区中学常态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试行)》。调整完善调研指导方式,增强指导实效,促进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协同推进研读课标、高效教学、科学评价、考试命题等课程实施各环节的协调配合、相互促进。健全教学常规管理,坚持以校本教研为抓手,聚焦常态课堂效果,加强专题调研和质量监控,落实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合作式等教学方式和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方式, 指导学校不断优化完善现有教学模式,实现“常态课优质化,优质课常态化”,切实强化减负增效。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加强过程性多元评价,促进学生主动发展、全面发展。落实课后服务工作,提倡分层辅导、个别辅导。
(五)深化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加强品牌高中建设。落实国家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政策,促进普通高中理念创新、内涵建设、文化培育和特色发展。按照市教委关于品牌高中建设工程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优化资源配置,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数字化校园建设等项目。到2025年,力争打造一批办学质量高、社会声誉佳、发展特色突出的优质高中。深化特色高中建设和特色学科建设,重点打造1至2所办学方向更加明确、办学特色更加鲜明、育人效果更加显著,具有先进办学理念、核心品牌价值突出的市级品牌高中。
全面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全力推进新课程新教材实施,争创市级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示范校。落实我市普通高中学科特色课程基地项目、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创新教学常规管理,加强学科专业指导,开发一批精品课程,培养一批骨干教师和教研员,提升区域整体教学实力。根据天津市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实施、课程建设、选课走班的指导意见,完善选课走班教学机制,实现普通高中教育与国家高考制度改革的有效对接,增强学生选课的针对性、合理性,推动学校实现多样化发展和多元化培养模式。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争创市级学生发展指导示范基地,真正落实对学生职业体验和生涯规划指导。普通高中建立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通过学科教学渗透、开设指导课程、举办专题讲座、开展职业体验等对学生进行指导。注重利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各种社会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指导机制。尝试开展普职融通师资培训和教育活动,探索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资源共享、课程共建、教师互动,对学有专长的学生进行生涯规划和职业引导。
(六)保障特殊群体接受教育权利
完善特殊教育发展体系。不断增加特殊教育资源供给,实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全覆盖。提高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学质量,对中重度和多重残疾学生,通过就读特教学校、送教上门、远程视频等方式实施教育,使每个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均能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支持特教学校为残疾人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充分发挥特教中心职能作用,完善特殊教育课程体系,实施差别化教育安置、个性化教育培养评价,努力为每名学生提供适合的课程教育。深入实施融合教育,促进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延伸。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教职工编制标准、教师专业标准和专业证书制度。实施新一轮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培训、医教结合康复技术培训和“特殊教育教师培元计划”。
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权利。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保障其受教育权利。严格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程序,确保“五证”合格且完成学位申请的随迁适龄儿童均能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凡符合我市政策规定,所有要求转入的随迁子女都能进入公办学校上学,保持入学率100%。随迁子女与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混合编班,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关爱残疾儿童少年,为他们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支持和帮助。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完善残疾学生资助体系,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个性化特殊教育和康复医疗服务。完善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各级各类学校资助金的落实、拨付、发放工作,加强督导检查。
(七)深化职业教育高标准领先发展
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推动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促进中职教育特色发展。积极对接服务市、区重点产业,着力打造中药和学前教育2个特色专业。巩固发展“十三五”办学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成果。积极探索信息化技术与学科教学的高度融合,完善智慧校园和专业资源库建设,构建智慧校园管理体系。促进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对标国家“职教二十条”、天津“职八条”任务要求,积极支持、拓展高职院校教育与培训职能,秉持“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思路,持续优化资源配置,申请政府专项债建设泰兴路校区实训、服务综合体。积极发挥高职院校服务中小微企业作用,不断加强学前教育、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等领域人才培养培训,探索形成特色鲜明的职业培训新机制、新方法、新模式,打造职业技术培训品牌。
深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任务和要求。坚持“校政企社”合作,建立资源共享、工学结合、协同育人的培养机制,紧贴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开展特色专业群建设、开发培训项目和课程,完善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吸纳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经验,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强化学生实习实训。进一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落实,强化顶岗实习与专业技能实训的组织管理。加强人才培养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和评估机制,推动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的可持续快速发展。
(八)完善继续教育体系
完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坚持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终身教育发展机制,推动学习型城区建设。大力推进学习型街道、社区、家庭等建设,充分发挥教育服务区域发展,服务社会治理的功能。加强市民终身学习基地建设,发挥其核心辐射作用,构建“市民终身学习圈”,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积极开展“道德模范”“百姓学习之星”等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学习,引导市民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营造学习型城区建设氛围。形成开放融合、方式灵活、资源丰富、学习便捷的终身学习体系。推动继续教育向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发展,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学习成果认定、学分积累和转换。
加快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开展市民学习需求调研,整合各类优质学习资源,推动资源共建共享,建设市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为学习者在线学习和线下活动提供服务支持。引导职业院校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教育,完善职业院校与社区联动机制,培育多元办学主体,扩大社区教育资源供给,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大力发展河北区老年大学,完善社区老年教育网络,鼓励各类教育机构面向老年人开放教育资源,支持职业院校为老年人提供课程资源。探索养教结合模式,推动老年福利服务机构开展老年教育。加强服务终身学习的区域型职业教育集团内涵建设,健全全民学习周和职教周“双周”推动机制,探索网络学习新模式,推进河北区“e家园”终身学习网建设,提升“职继协调”“职老协同”品牌工程。
(九)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监督民办学校依法制定章程,按照章程管理学校。完善民办学校校长选聘机制,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制度,积极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学校决策机构和行政管理机构。明确民办学校产权关系,完善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职工社会保障机制。推动全区民办学校完成分类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落实和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和监管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可选择的学前教育服务。
加强对民办教育监管。建立健全民办教育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多部门齐抓共管的新型管理模式。建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常态化监督机制,做到与公办校同部署、同要求。对民办学校实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差别化管理,落实财政、土地、收费等方面的差异化扶持政策。高质量完成无证办学培训机构、无证幼儿园治理,有效净化校外教育环境。强化联合执法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民办学校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持续规范指导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大力推进管办评分离,建立民办学校第三方质量认证和评估制度。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竞争力的民办教育品牌。
(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全面提升教师师德素养。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引导教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争做“四有教师”,坚持“四个相统一”,成为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国家的引路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实施方案》,挖掘选树师德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激励作用,营造崇尚师德、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落实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和师德档案,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严惩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失范行为,引导广大教师增强行动自觉,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全面提升师德素养和综合素质,打造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
着力提高教师专业水平。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区情和教师专业发展规律的培养培训机制,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教师培训体系,开发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深化区教师发展中心建设与改革,促进全体教师专业水平进一步提高。落实全市幼儿园保教人员培养、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关怀计划,加强对特教教师心理健康指导。落实市级培养工程,加强职业院校校长和骨干教师梯队建设,积极参加“未来教育家行动计划”“特级教师训练营计划”、第二期“追求卓越幼儿师资培训项目”“中小学校长领导力提升计划”“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能力提升计划”等市级重点培训项目,为骨干教师(校长)成长搭建专业发展平台,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培养、引进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教育家型名师、名校(园)长,实施教师全员培训及骨干教师领航计划。到2025年,培养杰出津门校长、班主任、教师人数达到十名,选拔市级学科骨干教师人数超过百名,认定区级学科骨干教师人数突破千名、校级学科骨干教师数量占比达到25%左右,逐步形成金字塔型骨干教师队伍结构。
创新教师队伍管理方式。落实《关于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加强区内教师统筹管理,健全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和教职工岗位设置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和岗位聘用管理制度,促进教师合理流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落实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激发校长队伍的活力与创造力。加大名优教师管理力度,切实发挥名优教师在全区教育教学工作中,特别是在促进教育质量提高方面的作用。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实现与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确保区域内公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不断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完善绩效工资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重要岗位和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形成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机制。
(十一)优化教育资源空间布局
实施新建改扩建工程。制定《河北区基础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年)》,进一步优化未来15年河北区教育资源空间布局。充分利用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公共服务设施等资源,以租赁、租借、划转等形式举办幼儿园,补充学前教育资源。加强义务教育资源建设,优化学校空间布局。制定实施《河北区义务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明确短期建设目标任务,实施新建第二实验小学中铁国际校区、杨桥大街地块规划小学、育婴里第三小学改扩建等项目,努力新增中小学学位,缓解人口高峰带来的义务教育学位资源短缺问题。积极落实居住小区教育设施配套,对中小学C级校舍加固维修改造,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努力实现布局结构均衡合理。
优化校舍和装备资源使用。落实《建立健全天津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校舍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每年投入专项资金,鉴定并维修加固一批校舍。坚持建管并重,加强日常管理、定期维修,建立健全校舍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健全装备使用管理长效机制,合理配备义务教育学校新增教学仪器等,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充分利用资产软件电算化管理模式,加强设施设备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为教育教学开展提供坚强支撑。
(十二)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
加强信息化运行支持平台建设。依托人工智能及大数据技术,利用3到5年时间,搭建区域智慧教育云平台,在各学校、幼儿园建设多种智慧教育系统,构建贯穿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覆盖教、学、考、评、管等多个业务场景的智慧教育应用体系,为教育管理者、教研员、教师、学生、家长等提供各类智慧教育管理支撑和资源共享服务。构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支持服务体系,实现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网络安全威胁,响应网络故障、终端故障和信息系统故障,设置事态感知、故障预警、统计分析等模块,做到对网络设施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为网络安全保障、信息化建设、管理者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拓展建立大中小幼“三级监控”系统,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全覆盖。
加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全面提升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推动信息技术教育模式向以学为中心、以能力培养为主、以多元学习为主的转变,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推动从技术应用向能力素质拓展。推动基于5G的数字化校园顶层设计和建设布局,加快布局校园5G网络。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新型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管理体系,依托5G网络实现远程协同教学、虚拟操作培训与在线资源共享,推进“三个课堂”“双师课堂”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新方法和新模式。创建“5G+智慧教育”试点校。支持学校利用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个性化教学评价系统,加强对教师教学教研、学生评价与学习等教育关键领域的专业云服务能力支撑,形成“云+端”一体化应用模式和跨领域数据贯通服务,通过跟踪监测、诊断分析,精准评估教与学绩效。推进教学教研资源共享,进一步缩小校际差距,提高教育质量。
提升教育信息化管理能力。充分释放教育信息化潜能,提升教育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基于河北区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学生、教师、家长、社会公众等各类人群提供“随时、随地、随需”的日常管理、教学支持、资源获取、资讯互动、信息服务等各类服务,不断加强教育系统管理信息化统筹管理水平。完善教育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教育基础数据的伴随式收集,服务教育教学与管理全过程。逐步实现日常办公管理、人员管理、学生管理、设备管理、学习跟踪、流程监控等业务精细化、网络化、扁平化、智能化,全面提升教育管理服务效率。构建区域协同办公系统、教学管理系统、科研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及财物管理系统等,对接国家及天津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提升教育管理效能,实现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拓展“三级视频监控系统”,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全覆盖。
(十三)扩大教育交流与合作
深化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对接京冀两地教育部门,深化京津冀教育合作共建、协同发展。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与北京市石景山区等区域优质中小学开展合作办学、互访互学等校际交流活动,不断深化两地教育领域的全方位交流合作。支持雄安新区教育发展,以对口交流、项目共建、合作办学为重点,搭建功能承接和吸附平台。深化京津冀职业教育、社区教育合作交流,建立与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共同促进京津冀三地职业教育、社区教育优质协同发展。
提高教育开放与合作水平。做好教育援疆、援藏及对口帮扶甘肃省清水县、玛曲县工作。推动与发达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学校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高水平建设“鲁班工坊”,在肯尼亚马查科斯大学开展本科学历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推进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境内外研修。支持第二中学做好苏格兰中小学Queen Anne高中孔子课堂对口校项目。统筹推进孔子学院(课堂)建设、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派等工作。继续举办友好中外学生国际夏(冬)令营活动,积极开展国际理解教育,推进中外人文交流发展,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鼓励各级各类学校与境内外优质学校合作办学,探索跨区域、跨体制合作办学模式。
(十四)实施依法治教
全面提高依法治教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教育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加强教育执法力量,创新监管方式,履行教育系统法定职责。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等相关制度,加快依法行政电子政务建设。完善学校章程和制度,积极推进学校依法治校、自主办学。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深入推进重要工作信息公开。健全法律顾问和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全面推动“八五”普法持续深入开展。深化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各类普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智慧普法”建设,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诚信教育,强化信用约束。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规定不得收费要求,严格执行学生校服和教辅材料的政策规定。
(十五)加强平安校园建设
推进校园安全稳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实施《河北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教育系统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平台。积极推动《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落地实施。围绕平安校园标准化建设,推动工作不断深化、细化,进一步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加强学校专职安全保卫机构、队伍建设,建立教育、公安会商机制,共同把好保安“入口关”。提升校园围墙、电子围栏、防冲撞隔离设施等硬件建设水平,持续巩固校园封闭化管理。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校地、校警、校群联动联防联治,统筹落实“一校一警”,严密校园内部及周边巡逻防控。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全面掌握教育系统涉稳动态,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属事责任,推动解决涉稳问题,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稳定。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贯彻“四个最严”要求,建立健全食品(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压实食品(饮用水)安全责任。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实施春秋季食品安全检查常态化管理,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形成保障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落实《天津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完善校园欺凌预防、管控和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严格执行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各项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预防传染病知识教育,强化学校、学生、家长传染病防控意识与能力。强化消毒、晨检、缺课统计、病因追踪、复课审核等措施,最大限度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严格落实《天津市校车安全管理细则》,教育、交通部门联合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普及,保障学生交通出行安全。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各基层党组织抓好党建是办学治校基本功的意识,选优配齐基层学校领导班子,落实好党组织领导下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夯实党对中小学校全面领导的制度基础。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与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教育发展优势,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全面落实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保证正确的办学方向。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宣传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委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各项部署,深入推进《河北区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实施方案》,着力强化理论工作、意识形态管理、新闻舆论宣传、思想道德文化、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精心设置正面议题,讲好河北教育故事,扎实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全力助推河北区创文工作,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
(二)完善工作推进落实机制。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确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畅通、开放多元、充满活力的制度体系。完善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全区各部门间政策衔接,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内部、行政管理与学校之间、学校内部的工作关系,形成部门协商、上下联动、各方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以及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强化工作实施的整体性、协调性和实效性。组织部门要把落实教育优先发展作为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宣传、文化部门要大力宣传教育改革发展的成就经验和先进典型,在全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发展改革、财政、人力社保、编制等部门要细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其他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要结合各自职能,全力支持教育现代化建设,使教育优先发展真正成为全党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统一行动,真正成为推动河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先手棋,走出河北区教育特色发展之路。
(三)加强教育经费投入保障。完善教育现代化投入支撑体系。建立健全多渠道教育经费筹措和更加稳定的财政教育投入体制,确保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落实各级各类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健全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和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坚持教育公益属性,完善政府、社会和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机制,多渠道扩大社会投入。努力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不断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制度,坚持事前论证,严把项目经费投入方向,严审项目经费投入效益,确保项目经费投入与实际需求相适应。实行专项经费专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程序,加强审计监督,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做好资产管理工作,使国有资产最大限度发挥使用能效,有效服务立德树人中心工作。
(四)推进教育评价改革。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为统领,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坚持“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总体改革要求,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清单,完善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和用人评价机制。着力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和客观性,逐步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推进教育评价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稳步落实中高考改革,完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办法,改变单纯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
(五)强化教育督导监察。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专兼职督学队伍建设,为依法督导、提高履职能力提供保障。完善学校督导标准,健全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探索形成区域特色的经常性督导工作模式,强化对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师德师风、资源配置、教育收费、安全稳定等情况的常态督导。强化对国家级、市级专项督导、教育评估监测结果的运用,通过完成整改、迎接复查等方式,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执法有机联动机制,有效运用质量监测评价反馈机制,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党内监督机制,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法律教育、警示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市区委实施办法,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校风教风的经常性工作,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决治理工作不实、办事不用心、履职不尽责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天津市河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第一章 环境形势分析
“十三五”时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任务,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
生态环境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建立了区委、区政府抓统筹,各有关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召开了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落实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区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制定实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1+5”三年作战计划,印发有关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文件20余件。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建立大气质量月排名通报,并实行“靠后街”补偿“排前街”激励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河(湖)长制,河畅、水清、岸绿、鸟飞的水环境突显。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坚决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统筹协作,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顺利推进。组建完成河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河北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并正式运行。10个街道成立环境保护工作办公室,配备1-2名专职环保干部,健全了街道环境治理体制。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扎实落实。圆满完成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2个方面10项32个整改任务,积极推进2020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扎实开展2018年天津市环保督察和2019年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完成2018年天津市环保督察的18项整改任务和2019年“回头看”反馈的25个信访件。
排污许可制度全面推行。全部完成应发排污许可证企业的核发工作,共核发重点管理企业23家,简化管理企业12家,完成登记104家,发放限期整改企业共6家(其中3家简化管理已完成整改,核发许可证)。全面完成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人心。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体系和党政干部培训体系。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举办了五届“三星杯我是小小环保局长”演讲比赛活动。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截至2020年底,我区已有国际生态学校2所,国家级绿色学校4所,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26所,国家级绿色社区2个,市级绿色社区28个。初步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社会氛围。
坚持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新建项目污染“五控”治气。完成1.4万户“散煤”取暖清洁化治理,基本实现居民散煤取暖“清零”。拆除一台10吨工业企业燃煤锅炉、完成22座燃煤供热站煤改气、105台燃气锅炉完成低氮改造。关停取缔8家散乱污企业,2家工业企业搬迁退出。治理裸地161块,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污染防控措施。淘汰黄标车8135辆、淘汰老旧车7000余辆。拦检柴油车8000余辆,处罚超标排放车辆965辆,抽测加油站97座次。
坚持控源、治污、严管治水。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加油站防渗改造、滨河岸带绿化、新开河新开桥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等项目。建立口门管理台账,梳理并建立工业点源清单、排污口清单、管网混接点清单、工程项目清单、工程计划清单。强化水质监测,加密点位分布,设置地表水考核断面和上下游断面共计19个。
坚持严控建设用地治土。编制了我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报告,认真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污染地块有效治理。截至2020年底,21个地块完成土壤环境质量评估。
“执法+帮扶”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组织开展餐饮油烟、施工工地、危险废物、辐射、医疗废水等多项专项检查。将执法监督和帮扶相结合,执法同时向企业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不断完善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部门、区域间协调联动,增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2016-2020年,处理信访10141件,立案145起,查封扣押11起,下达处罚决定130余起,处罚金额165余万元。
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我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04,全市排名第七,较2015年改善了30.96%;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46µg/m3,全市排名第二,较2015年下降了37.84%,完成我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中全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51µg/m3以下的目标要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达234天,较2015年增加30天,达标率达63.9%。PM10、SO2、NO2和CO的年均浓度均降低,较2015年浓度分别下降43.44%、74.19% 、9.09% 、54.05%。
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2020年,我区全年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位居全市第二。北运河北洋桥、海河三岔口及子牙河大红桥(非常规)国控断面均由2016年Ⅴ类水体提升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市控断面新开河新开桥由2016年Ⅴ类水体提升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市控断面月牙河岷江桥由2016年Ⅴ类水体提升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完成我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中的目标要求。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创建32个市级安静居住小区,近24万群众受益。
污染减排任务圆满完成。2016-202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每年均完成天津市下达的减排目标。
“十三五”期间,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功能未退化、面积未减少。新建提升绿化面积200万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达到36.25%和25.2%。
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持续开展企业应急演练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完成34家企业应急预案备案。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落实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度,为32家企业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废物,开展河北区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企事业单位225家,现场检查企业98家,发放《危险废物管理承诺书》52份,整改问题260个。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加强5家发热门诊医院、10家社区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废水处置情况、医疗废弃物存储运输情况的现场检查力度,实施发热门诊废水在线数据日检查日上报制度,确保疫情期间生态环境安全。
“十四五”时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绿色低碳发展成为普遍共识,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新阶段。
“十四五”时期,天津市“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基本实现,“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初步形成,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城市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为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根源性、深层次问题,实现生态环境从“量变”走向“质变”创造了有利条件。
“十四五”时期,河北区在高质量发展成为共识,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的基础上,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拓展高质量发展潜在空间,融入“大循环”“双循环”发展格局,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创新,有利于从源头上降低污染治理压力,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良好环境。
“十四五”时期,我区要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机遇、新挑战,毫不动摇地贯彻好、落实好新发展理念,全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为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开好局、起好步。
目前,我区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离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离建设美丽河北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没有到来,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仍然非常严峻和艰巨,需要在“十四五”继续努力、继续奋斗、继续攻坚克难。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增加。环境空气质量方面,大气环境质量仍未摆脱“气象影响型”;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未达到天津市设定目标;PM2.5和O3年均浓度超过国家标准值,2020年O3年均浓度比2015年上升了30.14%;氮氧化物浓度在全市仍处于较高水平;精细化管理标准还不够高。水生态环境方面,汛期排涝水造成一定污染,夏季存在溶解氧超标情况,部分河流存在冰封期氨氮超标现象。土壤环境方面,我区拆迁腾退场地不断增多,环境污染风险增加;土壤污染治理资金短缺,土壤污染修复周期长、推动缓慢。
风险防范能力亟待提升。环境应急队伍薄弱,人员数量、素质及应急物资、装备等难以满足复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客观需求;应急信息化水平较低,尚未形成依托信息化等手段的高效、精准、科学应急指挥调度机制。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任务艰巨。我区环境质量改善行政手段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公众参与还相对滞后,监管体制、市场机制有待完善,科技水平、智能化水平有待提升。环保体制改革初步完成,人才队伍、配套机制、能力建设、有效实践模式还需进一步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还需不断深入。
总之,“十四五”期间,我区要充分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既要抓污染物减排、抓环境治理、抓源头防控,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又要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力度,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系统观念,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做好发展与保护,引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河北区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
坚持以民为本。坚持生态为民、生态利民、生态惠民,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各项任务,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坚持绿色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将绿色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根本之策,加快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坚持质量核心。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立足本区实际,科学把握环境问题症结,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提升精准、科学、依法治理能力,推进水、大气、土壤等生态环境质量全面达标。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改革牵引和创新驱动,综合施策,强化源头治理,充分运用法律、行政、市场等综合手段,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政策措施,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年限2021-2025年。在2035年实现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下,河北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总体目标、指标体系、任务在结合本区实际的基础上,与国家和天津市总体要求保持一致。
展望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环境空气质量根本改善,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实现。
“十四五”时期:绿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污染排放强度、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稳中有进,河道基本实现水清岸绿;土壤安全利用水平保持稳定。生态环境安全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应对能力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治理能力持续提高。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十四五”时期河北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
序号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 属性 |
(一)生态环境质量 | ||||
1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63.9 |
74① |
约束性 |
2 |
细颗粒物(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 |
46 |
36① |
约束性 |
3 |
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② |
100 |
完成市下 达目标 |
约束性 |
4 |
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数量(比例%) |
0 |
0 |
约束性 |
5 |
黑臭水体比例(%) |
0 |
0 |
导向性 |
6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③ |
100 |
100 |
导向性 |
7 |
生态保护红线占辖区面积比例(%) |
— |
完成市下 达目标 |
导向性 |
(二)绿色发展 | ||||
8 |
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万吨) |
— |
完成市下 达目标 |
约束性 |
9 |
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万吨) |
— |
完成市下 达目标 |
约束性 |
10 |
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万吨) |
— |
完成市下 达目标 |
约束性 |
11 |
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万吨) |
— |
完成市下 达目标 |
约束性 |
12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22.6④ |
完成市下 达目标 |
约束性 |
13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21.3⑤ |
完成市下 达目标 |
约束性 |
14 |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 |
— |
完成市下 达目标 |
导向性 |
15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降低(%)⑥ |
— |
完成市下 达目标 |
导向性 |
16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降低(%)⑦ |
— |
完成市下 达目标 |
导向性 |
指标说明:①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和细颗粒物(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两项指标2025年目标值根据《天津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初步定为74和36,最终以正式发布稿为准。②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按国控断面计算。因监测断面调整,2025年目标值定为完成市下达目标。③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最终指标名称以国家和天津市确定为准。④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2020年22.6为五年累计数。⑤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20年21.3为五年累计数。⑥主要大气污染物包括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⑦主要水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
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碳达峰行动方案,积极探索河北区碳排放达峰路径,编制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碳交易企业配额分配、报告、核查、清缴、注销等工作。对符合条件企业全部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促进企业完成碳排放履约,推动企业减污降碳。
探索建设低碳社区试点。新建社区试点按高标准做好源头控制,以低碳规划为统领,在社区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和居民生活等方面践行低碳理念。既有社区试点建设以控制和削减碳排放总量为目标,以低碳理念为指导,对社区建筑、基础设施进行低碳化改造,完善社区低碳管理和运营模式,推广低碳生活方式。
严格项目准入。推进“三线一单”编制成果的落地和应用,切实发挥“三线一单”在规划建设、项目准入、政策制定中的作用。推动“三线一单”与排污许可证等衔接,形成政策合力。
推进工业绿色升级。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推行产品绿色设计。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全面贯彻落天津市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
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商贸企业绿色升级,推进绿色流通。推动汽修、装修装饰等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料辅料。倡导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推进构建绿色供应链。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绿色环保。
加强道路优化。完善区内道路通行条件,持续完善优化交通疏导方案,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减少车辆拥堵点,提高通行速度。严格落实高污染排放车辆限行要求,2021年7月起,全区域禁行国三标准及以下中重型营运柴油车。
推动车辆升级优化。按照天津市统一部署,逐步淘汰高排放车辆。持续推动辖区内工业企业 、施工工地停止使用国三标准及以下柴油货车进行运输。2024年底前,全区基本停止使用国三标准及以下清扫车、洒水车、垃圾运输车。
持续推广新能源。按照天津市统一部署,2021年起,按照天津市统一部署,公交、城市邮政、环卫、城市物流配送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80%。突出抓好政府机关的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工作,2021年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30%。
坚持节能优先,全面贯彻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执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辖区重点用能单位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用能设备淘汰更新、能源管理中心建设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等项目。
加快发展节能低碳建筑。严格管控高耗能公共建筑发展,落实绿色建筑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制度,将绿色建筑作为基本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规范,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通过建筑布局、立体绿化、建筑材料使用等被动式节能措施,降低建筑能源需求。
加快提高建筑用能效率。持续推动既有建筑、老旧供热管网节能改造。加大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力度,提高建筑用能效率。推行建筑能效标识,开展建筑能效测评和能耗限额管理,全面推动能源审计、能耗统计计量。
深入推进绿色创建。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到2022年,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各级党政机关率先创建节约型机关,推行绿色办公,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和范围,到2025年,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比例达100%。
倡导简约适度生活方式。推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引导民众自觉摒弃落后生活习惯,形成简约舒适、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组织开展各类环保实践活动,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提倡“按需买衣+绿色洗涤+旧衣回收”的用衣方式。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等陋习。鼓励购买节水器具、节电灯具、节能家电,实行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完成地铁接驳工程、绿色交通改善工程建设,建设绿色慢行交通体系,形成以人为本的道路交通架构。引导鼓励步行、骑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方式,到 2025 年,绿色出行比例达到 75%以上。加快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宾馆、饭店、景区推出绿色旅游、绿色消费措施,严格限制一次性用品、餐具使用,在机关、学校、商场、医院、酒店等场所全面推广使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
坚持源头防控,综合施策,强化PM 2.5 和O3协同控制,深化燃煤源、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加强监管,继续开展家用散煤、商业散煤的排查和治理,巩固清洁取暖治理成效。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要求,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项目,擅自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的,严格依法处罚。
加强施工扬尘和渣土管理。建立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动态清单,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绿色施工纳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严格落实《天津市渣土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顿,提升渣土清洁化运输水平,渣土车实施硬覆盖与全密闭运输。
强化道路扬尘管控。严格落实《河北区道路保洁工作实施方案》,科学开展扫保工作。对断头路、城乡结合部道路、破损路面及时修复养护,有效减少路面积尘。
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强化露天堆场扬尘整治,全面清理城乡结合部以及城中村拆迁的渣土和建筑垃圾。严控露天焚烧,全面落实禁止焚烧垃圾、落叶、枯草和文明祭祀的要求。实施裸露地面综合整治,实现全区裸露地面“黄土不见天”。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巩固露天烧烤治理成果。
强化在用车污染防治。持续开展非免检柴油车注册登记前排放检验。加强路检路查,按照“环保取证、公安处罚”模式开展柴油车排放检测。加强入户检查,更新完善我区机动车用车大户清单,加强对辖区内物流园、大型超市、商场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实现机动车重点用车单位入户监管检查全覆盖。持续开展遥测及数据应用,不断完善遥测数据应用机制。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严格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制度,持续推动在用非道路机械编码登记动态清零。重污染天气期间禁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使用新能源机械,基本消除冒黑烟工程机械。
加强油品供应管理。强化油品质量监管,对加油站所售车用汽油、柴油持续开展质量监督抽检。汽油年销售量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全部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不定期开展成品油黑窝点、流动加油车整治,持续打击非法加油行为。
严格新建项目环保准入。新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所需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倍量替代。
巩固低氮改造治理成果。加大对已完成低氮改造的供热锅炉的监管力度,改造后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30mg/m3,开展随时比对监测,实施日通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开展辖区直燃机的排查治理。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过程综合整治。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源基本信息调查,对主要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源,制定“一源一策”方案。严格控制涉VOCS排放行业新建项目,对新增VOCS排放项目,实施倍量替代。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推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推进末端治理,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有组织排放源排查,对采用低效治理设施的企业全面开展升级改造。加强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全区加油站、运输汽油油罐车、收发汽油的储油罐等油气回收情况专项检查。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汽修企业、干洗店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度治理。科学安排全区建筑墙体涂刷装饰、道路设施喷涂、市政道路划线、交通标线施划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时间。
完善大气污染应急预警体系。加强环保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提升环境监测、监察、应急等工作水平。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强周边区域联动。完善河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一厂一策”等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和“公示牌”管理制度。
按照天津市部署,开展水生态摸底调查。因地制宜推进水生植被恢复,修复河道生态系统。实施北运河沿岸绿化提升。开展“美丽河湖”建设,下大力量高层级、大格局推进碧水攻坚战,通过节水优先、减污增容和生态补水等措施,实现全区河湖“水清岸绿、人水和谐”的美丽景象。建设加大对本地鱼类保护,因地制宜开展增殖放流,努力做到“有水有草有鱼”。
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配合市水务局,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严格落实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实施《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推广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按要求推动高耗水工艺、技术、装备按期淘汰工作。配合市水务局,建设水系连通工程和加强水域水量调度管理,实现“有河有水目标”。
加强污染源管控力度。严格环境准入,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所需化学需氧量、氨氮实行倍量替代。深化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目录》等有关要求,工业企业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严格落实《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督促现有涉水排污企业达标排放。加强城镇面源治理,治理初期雨水污染,建立完善排水管网清掏长效机制。
持续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推进辖区合流制小区和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到2021年底,完成964处雨污错接混接点改造,基本消除雨污混流错接现象;完成81个合流制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新建建筑小区或公共建筑未接入污水管网的,不得交付使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严格执行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洗车污水、餐饮泔水、施工泥浆水严禁进入雨水管网。
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做好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行和维护,密切关注水质变化趋势,科学分析,及时预警。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加强入河排污口分类管控,落实口门污染问题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治理。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按照市相关要求,强化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系列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活动。深入实施环保“红、黄牌”制度。推进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
防范水环境风险。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对医疗废水充分消杀,做好加药台账和监测记录,确保出水消毒设备稳定运行,出水达标排放。督促相关企业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市卫生健康委要求,配合做好定期监测,检查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源等水质状况,并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加强污染源头监管。建立土壤污染企业动态清单,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土壤自行监测、污染隐患排查。新(改、扩)建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
实施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向区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评审。
严格用地准入,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合理确定土地开发和使用时序,落实区内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工作。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推进实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
实施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工程,对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关停搬迁的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修复,有效监控污染地块违规开发建设。
严格监管,防止治理与修复工程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结合区环境质量提升要求和发展布局调整,督促责任主体开展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探索污染土壤“修复工厂”模式,推进污染地块合理有序再开发利用。
(三)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加强地表水与地下水、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按照市统一部署,2023 年底前配合完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快制定地下水水质保持(改善)方案,分类实施水质巩固或提升行动,探索城市区域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污染治理修复模式。
持续实施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实现涉危涉重企业电子化备案全覆盖。2021年底前,完成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仪器、装备配置,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将“无废城市”建设理念融入固废污染综合控制中。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平,支持企业采用固体废物减量化工艺技术,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贯彻实施《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持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补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等设施短板,广泛社会动员,提高群众垃圾分类的知晓率。
加强白色污染治理。推动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有序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使用可降解可循环易回收的替代产品。到2025年,集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配合市相关部门,推进物流、网络购物平台绿色包装的应用。到2025年,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联合行动,常态化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排查整治,解决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
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动态更新危险废物监管单位清单,完善危险废物综合监管信息系统,逐步依法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与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做好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解决中小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题。加强汽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提升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规范性。加强医废全过程监管,做好一级规模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现场检查制度。
提升核与辐射监管水平。基于国家核技术利用监管系统,不断完善核技术利用单位信息。积极组织开展辐射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按照市统一部署,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强化辐射安全执法检查。推动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性同位素备案线上办理。完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预案动态管理。
强化源头预防,加强项目论证。从源头规划设计项目噪声防范措施,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降噪减振措施。强化交通噪声污染防控,通过禁鸣、限速、车辆限行等综合防治措施降低交通干线对周围群众生活的影响。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并向社会公开,强化夜间施工管理。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安静小区”创建活动。
加强生态红线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监察巡护。加大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重要生态系统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违反生态保护管控要求,造成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充分利用河流、铁路、交通干道等重要线性空间,建设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绿廊公园。建立区级绿道、社区级绿道、邻里绿道等多层级绿道系统,打造串联区内主要公园广场的特色城区绿道体系。加强城市支路和社区路等生活性道路的林荫廊道建设,打造街头街心小片绿地,形成完善的绿地网络结构。力争新建提升绿化面积100万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力争分别达到40%、28%。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不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培训,增强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河北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方案,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组织开展重点企业法人代表、环境管理人员环境保护法律、政策、技术的专题培训,提高企业环境保护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通过财税、信用、价格、信贷等市场机制倒逼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提高公民环保素养,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完善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加大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力度。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类社会团体及志愿者作用,畅通和规范社会公众参与环境社会治理的途径。
完善污染源监管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施固定污染源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推进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有机融合,推动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衔接,逐步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强化固定污染源“一证式”执法监管。实施基于环境质量改善的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动完善非固定源减排管理体系,着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健全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
优化环境执法监管模式。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将执法监测费用纳入执法经费予以保障。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在线监控、遥感检测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契机,加强基层执法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全区环境执法能力。落实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充分运用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对环境质量、污染源进行监测。优化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市统一部署,优化调整区级空气、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和指标项目建设。规范已核发排污许可证单位的自行监测。完善污染源执法监测机制,提高环境监测对执法监督的支撑能力。提高监测人员采样及分析测试水平,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管理,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
加强司法支持。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推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行政处罚、刑事司法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有效衔接。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起诉和审判力度。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规范市场秩序,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统筹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稳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落实国家和天津市政务诚信建设要求,建立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强化环保政务信用信息使用。落实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督促上市公司、发债企业等重点企业全面、及时、准确地披露环境信息。
加强财税支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企业降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贯彻落实对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的油墨、胶黏剂、衣物干洗剂、清洁油品等免征消费税政策。落实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第三方治理企业所得税、污水垃圾与污泥处理及再生水产品增值税返还等税收优惠政策。在财政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做好生态环境治理重大工程和环境治理基础能力建设。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统筹谋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与上位规划的衔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管理。落实任务分工,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重点任务要分解落实到区各有关部门,确保规划任务落实。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落实方案,推动目标任务落实。
严格考核评估。本规划实施情况开展年度调度,重点调度评估各责任单位负责的规划指标、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及重点任务实施情况。在2023年、2025年底,区生态环境局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加大资金投入。区政府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财政保障重点,加大对绿色发展、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应对气候变化、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的投入力度。完善多元化生态环境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推进铁军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落实好干部标准,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着力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实队伍保障。
附件:天津市河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任务分解表
附件
天津市河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任务 |
任务类别 |
任务内容 |
牵头部门 |
完成时限 |
一、实施碳达峰行动构建绿色生产生活发展格局 | |||||
1 |
实施碳达峰行动 |
编制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 |
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碳达峰行动方案,积极探索河北区碳排放达峰路径,编制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 |
区发展改革委 区生态环境局 |
按市部署开展 |
2 |
推进碳交易 |
扎实推进碳交易企业配额分配、报告、核查、清缴、注销等工作。对符合条件企业全部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促进企业完成碳排放履约,推动企业减污降碳。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 | |
3 |
探索建设低碳社区试点 |
新建社区试点按高标准做好源头控制,以低碳规划为统领,在社区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和居民生活等方面践行低碳理念。既有社区试点建设以控制和削减碳排放总量为目标,以低碳理念为指导,对社区建筑、基础设施进行低碳化改造,完善社区低碳管理和运营模式,推广低碳生活方式。 |
区住房建设委 及相关责任单位 |
2025年 | |
4 |
加快推进产业绿色化 |
严格项目准入 |
推进“三线一单”编制成果的落地和应用,切实发挥“三线一单”在规划建设、项目准入、政策制定中的作用。推动“三线一单”与排污许可证等衔接,形成政策合力。 |
区生态环境局 区政务服务办 |
2025年 |
5 |
推进工业绿色升级 |
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推行产品绿色设计。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全面贯彻落天津市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 |
区商务局 区发展改革委 |
2025年 | |
6 |
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 |
促进商贸企业绿色升级,推进绿色流通。推动汽修、装修装饰等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料辅料。倡导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
区商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及相关责任部门 |
2025年 | |
7 |
推进构建绿色供应链 |
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绿色环保。 |
区发展改革委 区商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 | |
8 |
加快推进交通绿色化 |
加强道路优化 |
完善区内道路通行条件,持续完善优化交通疏导方案,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减少车辆拥堵点,提高通行速度。 |
河北交警支队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9 |
加快推进交通绿色化 |
加强道路优化 |
严格落实高污染排放车辆限行要求,2021年7月起,全区域禁行国三标准及以下中重型营运柴油车。 |
河北交警支队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10 |
加快推进交通绿色化 |
推动车辆升级优化 |
按照天津市统一部署,逐步淘汰高排放车辆。持续推动辖区内工业企业、施工工地停止使用国三标准及以下柴油货车进行运输。 |
河北交警支队 区商务局 区住房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 |
11 |
推动车辆升级优化 |
2024年底,全区基本停止使用国三标准及以下清扫车、洒水车、垃圾运输车。 |
区城市管理委 |
2024年底 | |
12 |
持续推广新能源 |
2021年起,按照天津市统一部署,公交、城市邮政、环卫、城市物流配送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80%。 |
区城市管理委 及相关责任部门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
13 |
突出抓好政府机关的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工作,2021年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30%。 |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
14 |
加快推进能源高效利用 |
加快推进能源高效利用 |
坚持节能优先,全面贯彻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执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辖区重点用能单位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用能设备淘汰更新、能源管理中心建设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等项目。 |
区发展改革委 区政务服务办 |
2025年 |
15 |
加快推进建筑绿色化 |
加快发展节能低碳建筑 |
严格管控高耗能公共建筑发展,落实绿色建筑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制度,将绿色建筑作为基本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规范,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通过建筑布局、立体绿化、建筑材料使用等被动式节能措施,降低建筑能源需求。 |
区住房建设委 |
2025年 |
16 |
加快提高建筑用能效率 |
持续推动既有建筑、老旧供热管网节能改造。加大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力度,提高建筑用能效率。推行建筑能效标识,开展建筑能效测评和能耗限额管理,全面推动能源审计、能耗统计计量。 |
区住房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
2025年 | |
17 |
加快推动绿色生活 |
深入推进绿色创建 |
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到2022年,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
区发展改革委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区妇联 区住房建设委 区教育局 区商务局 |
2022年并长期坚持 |
18 |
各级党政机关率先创建节约型机关,推行绿色办公,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和范围,到2025年,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比例达100%。 |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区财政局 |
2025年 | ||
19 |
加快推动绿色生活 |
倡导简约适度生活方式 |
推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引导民众自觉摒弃落后生活习惯,形成简约舒适、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
区文明办 区生态环境局 区教育局 团区委 区妇联 |
2025年 |
20 |
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等陋习。 |
区发展改革委 区商务局 区市场监管局 |
2025年 | ||
21 |
加快推动绿色生活 |
倡导简约适度生活方式 |
实行生活垃圾减量分类。 |
区城市管理委 |
2025年 |
22 |
完成地铁接驳工程、绿色交通改善工程建设,建设绿色慢行交通体系,形成以人为本的道路交通架构。引导鼓励步行、骑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方式,到2025年,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加快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 |
区住房建设委 区发展改革委 |
2025年 | ||
23 |
鼓励宾馆、饭店、景区推出绿色旅游、绿色消费措施,严格限制一次性用品、餐具使用。 |
区商务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及相关责任部门 |
2025年 | ||
24 |
在机关、学校、商场、医院、酒店等场所全面推广使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 |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区教育局 区商务局 区卫生健康委 |
2025年 | ||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 |||||
25 |
坚持精准施策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
继续加强燃煤污染治理 |
加强监管,继续开展家用散煤、商业散煤的排查和治理,巩固清洁取暖治理成效。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要求,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项目,擅自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的,严格依法处罚。 |
区城市管理委 区商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政务服务办 各街道办事处 |
长期坚持 |
26 |
不断深化扬尘污染治理 |
实施降尘量监测全区排名,到2025年,全区年降尘量力争控制在6吨每月·平方公里以下。 |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道办事处 |
长期坚持 | |
27 |
不断深化扬尘污染治理(加强施工扬尘和渣土管理) |
建立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动态清单。 |
区住房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28 |
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控措施。 |
区住房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
长期坚持 | ||
29 |
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绿色施工纳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 |
区住房建设委 |
长期坚持 | ||
30 |
严格落实《天津市渣土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顿,提升渣土清洁化运输水平,渣土车实施硬覆盖与全密闭运输。 |
区城市管理委 |
长期坚持 | ||
31 |
坚持精准施策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
不断深化扬尘污染治理(强化道路扬尘管控) |
严格落实《河北区道路保洁工作实施方案》,科学开展扫保工作。对断头路、城乡结合部道路、破损路面及时修复养护,有效减少路面积尘。 |
区城市管理委 |
长期坚持 |
32 |
不断深化扬尘污染治理(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
强化露天堆场扬尘整治,全面清理城乡结合部以及城中村拆迁的渣土和建筑垃圾。 |
区住房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33 |
严控露天焚烧,全面落实禁止焚烧垃圾、落叶、枯草和文明祭祀的要求。 |
区城市管理委 区民政局 各街道办事处 |
长期坚持 | ||
34 |
实施裸露地面综合整治,实现全区裸露地面“黄土不见天”。 |
各相关部门 各街道办事处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35 |
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巩固露天烧烤治理成果。 |
各街道办事处 |
长期坚持 | ||
36 |
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在用车污染防治) |
持续开展非免检柴油车注册登记前排放检验。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37 |
加强路检路查,按照“环保取证、公安处罚”模式开展柴油车排放检测。 |
河北交警支队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38 |
坚持精准施策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
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在用车污染防治) |
加强入户检查,更新完善我区机动车用车大户清单,加强对辖区内物流园、大型超市、商场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实现机动车重点用车单位入户监管检查全覆盖。持续开展遥测及数据应用,不断完善遥测数据应用机制。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39 |
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 |
严格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制度,持续推动在用非道路机械编码登记动态清零。重污染天气期间禁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使用新能源机械,基本消除冒黑烟工程机械。 |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
长期坚持 | |
40 |
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加强油品供应管理) |
强化油品质量监管,对加油站所售车用汽油、柴油持续开展质量监督抽检。 |
区市场监管局 |
长期坚持 | |
41 |
不定期开展成品油黑窝点、流动加油车整治,持续打击非法加油行为。 |
区商务局 区市场监管局 公安河北分局 |
长期坚持 | ||
42 |
综合防治企业污染(严格新建项目环保准入) |
新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所需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倍量替代。 |
区政务服务办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43 |
坚持精准施策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
综合防治企业污染(巩固低氮改造治理成果) |
加大对已完成低氮改造的供热锅炉的监管力度,改造后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30mg/m3,开展随时比对监测,实施日通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开展辖区直燃机的排查治理。 |
区城市管理委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44 |
综合防治企业污染(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过程综合整治) |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源基本信息调查,对主要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源,制定“一源一策”方案。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 | |
45 |
严格控制涉VOCS排放行业新建项目,对新增VOCS排放项目,实施倍量替代。 |
区政务服务办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46 |
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推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
区财政局 |
长期坚持 | ||
47 |
推进末端治理,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有组织排放源排查,对采用低效治理设施的企业全面开展升级改造。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48 |
加强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全区加油站、运输汽油油罐车、收发汽油的储油罐等油气回收情况专项检查。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49 |
坚持精准施策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
综合防治企业污染(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过程综合整治) |
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汽修企业、干洗店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度治理。 |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道办事处 |
长期坚持 |
50 |
科学安排全区建筑墙体涂刷装饰、道路设施喷涂、市政道路划线、交通标线施划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时间。 |
区住房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河北交警支队 |
长期坚持 | ||
51 |
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
完善大气污染应急预警体系。加强环保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加强资金扶持力度,提升环境监测、监察、应急等工作水平。 |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
长期坚持 | |
52 |
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强周边区域联动。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 | ||
53 |
完善河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一厂一策”等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和“公示牌”管理制度。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54 |
深化系统治理 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
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 |
按照天津市部署,开展水生态摸底调查。 |
区生态环境局 |
按市部署开展 |
55 |
因地制宜推进水生植被恢复,修复河道生态系统。实施北运河沿岸绿化提升。 |
区河(湖)长办 区城市管理委 |
2025年 | ||
56 |
深化系统治理 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
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 |
开展“美丽河湖”建设,下大力量高层级、大格局推进碧水攻坚战,通过节水优先、减污增容和生态补水等措施,实现全区河湖“水清岸绿、人水和谐”的美丽景象。 |
区河(湖)长办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57 |
建设加大对本地鱼类保护,因地制宜开展增殖放流,努力做到“有水有草有鱼”。 |
区河(湖)长办 |
长期坚持 | ||
58 |
提升水资源利用水平 |
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配合市水务局,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 |
区住房建设委 |
长期坚持 | |
59 |
严格落实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实施《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
区住房建设委 |
长期坚持 | ||
60 |
积极推广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按要求推动高耗水工艺、技术、装备按期淘汰工作。 |
区商务局 区发展改革委 |
长期坚持 | ||
61 |
配合市水务局,建设水系连通工程和加强水域水量调度管理,实现“有河有水目标”。 |
区河(湖)长办 |
长期坚持 | ||
62 |
深化系统治理 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
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污染源管控力度) |
严格环境准入,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所需化学需氧量、氨氮实行倍量替代。 |
区政务服务办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63 |
深化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目录》等有关要求,工业企业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 |
区政务服务办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64 |
严格落实《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督促现有涉水排污企业达标排放。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65 |
加强城镇面源治理,治理初期雨水污染,建立完善排水管网清掏长效机制。 |
市排水三所 区住房建设委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
66 |
改善水环境质量(持续完善污水收集管网) |
推进辖区合流制小区和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到2021年底,完成964处雨污错接混接点改造,基本消除雨污混流错接现象;完成81个合流制小区雨污分流改造。 |
区住房建设委 |
2021年 | |
67 |
新建建筑小区或公共建筑未接入污水管网的,不得交付使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
区住房建设委 |
长期坚持 | ||
68 |
深化系统治理 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
改善水环境质量(持续完善污水收集管网) |
严格执行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洗车污水、餐饮泔水、施工泥浆水、洗扫污水严禁进入雨水管网。 |
市排水三所 区住房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各街道办事处 |
长期坚持 |
69 |
改善水环境质量(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
做好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行和维护,密切关注水质变化趋势,科学分析,及时预警。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70 |
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加强入河排污口分类管控,落实口门污染问题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治理。 |
市排水三所 区住房建设委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71 |
改善水环境质量(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
按照市相关要求,强化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工作。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72 |
开展系列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活动。深入实施环保“红、黄牌”制度。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73 |
推进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74 |
深化系统治理 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
严控水环境风险 |
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对医疗废水充分消杀,做好加药台账和监测记录,确保出水消毒设备稳定运行,出水达标排放。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75 |
督促相关企业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76 |
按照市卫生健康委要求,配合做好定期监测,检查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源等水质状况,并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
区卫生健康委 |
长期坚持 | ||
77 |
加强污染防控 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理 |
建立土壤污染企业动态清单,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土壤自行监测、污染隐患排查。新(改、扩)建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78 |
加强污染防控 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
推进建设用地全过程管控和治理修复 |
实施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向区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评审。 |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资源局河北分局 |
长期坚持 |
79 |
严格用地准入,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资源局河北分局 |
长期坚持 | ||
80 |
合理确定土地开发和使用时序,落实区内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工作。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81 |
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推进实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 |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资源局河北分局 |
长期坚持 | ||
82 |
实施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工程,对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关停搬迁的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83 |
加强污染防控 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
推进建设用地全过程管控和治理修复 |
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修复,有效监控污染地块违规开发建设。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84 |
严格监管,防止治理与修复工程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85 |
结合区环境质量提升要求和发展布局调整,督促责任主体开展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86 |
探索污染土壤“修复工厂”模式,推进污染地块合理有序再开发利用。 |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资源局河北分局 |
长期坚持 | ||
87 |
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
加强地表水与地下水、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按照市统一部署,2023年底前配合完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快制定地下水水质保持(改善)方案,分类实施水质巩固或提升行动,探索城市区域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污染治理修复模式。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并长期坚持 | |
三、强化风险防范严守环境安全底线 | |||||
88 |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
持续实施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实现涉危涉重企业电子化备案全覆盖。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89 |
2021年底前,完成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 | ||
90 |
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仪器、装备配置,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9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 |
将“无废城市”建设理念融入固废污染综合控制中 |
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平,支持企业采用固体废物减量化工艺技术,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
区发展改革委 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 |
92 |
贯彻实施《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持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补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等设施短板,广泛社会动员,提高群众垃圾分类的知晓率。 |
区城市管理委 |
2025年 | ||
93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 |
加强白色污染治理 |
推动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有序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使用可降解可循环易回收的替代产品。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
长期坚持 |
94 |
到2025年集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
区市场监管局 区商务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
2025年 | ||
95 |
配合市相关部门,推进物流、网络购物平台绿色包装的应用。到2025年,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 |
区商务局 及相关责任部门 |
2025年 | ||
96 |
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 |
区城市管理委 区商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 | ||
97 |
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联合行动,常态化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排查整治,解决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 |
区城市管理委 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 | ||
98 |
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
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
动态更新危险废物监管单位清单,完善危险废物综合监管信息系统,逐步依法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 |
99 |
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与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 |
区生态环境局 公安河北分局 |
长期坚持 | ||
100 |
配合做好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解决中小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题。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101 |
加强汽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提升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规范性。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102 |
加强医废全过程监管,做好一级规模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现场检查制度。 |
区卫生健康委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103 |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
提升核与辐射监管水平 |
基于国家核技术利用监管系统,不断完善核技术利用单位信息。 |
区政务服务办 |
长期坚持 |
104 |
积极组织开展辐射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
区政务服务办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105 |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
按照市统一部署,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 |
区生态环境局 |
按市部署开展 |
106 |
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强化辐射安全执法检查。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107 |
推动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性同位素备案线上办理。 |
区政务服务办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 | ||
108 |
完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预案动态管理。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
109 |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
强化源头预防,加强项目论证。从源头规划设计项目噪声防范措施,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降噪减振措施。 |
区住房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政务服务办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110 |
强化交通噪声污染防控,通过禁鸣、限速、车辆限行等综合防治措施降低交通干线对周围群众生活的影响。 |
河北交警支队 |
长期坚持 | ||
111 |
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并向社会公开,强化夜间施工管理。 |
区政务服务办 区住房建设委 河北交警支队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112 |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
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安静小区”创建活动。 |
公安河北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道办事处 |
长期坚持 |
四、加强生态保护扩大城区绿色空间 | |||||
113 |
加强生态保护监管 |
加强生态保护监管 |
加强生态红线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监察巡护。加大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重要生态系统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违反生态保护管控要求,造成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
区城市管理委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资源局河北分局 |
长期坚持 |
114 |
推进城区绿地建设 |
推进城区绿地建设 |
充分利用河流、铁路、交通干道等重要线性空间,建设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绿廊公园。建立区级绿道、社区级绿道、邻里绿道等多层级绿道系统,打造串联区内主要公园广场的特色城区绿道体系。加强城市支路和社区路等生活性道路的林荫廊道建设,打造街头街心小片绿地,形成完善的绿地网络结构。力争新建提升绿化面积100万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力争分别达到40%、28%。 |
区城市管理委 |
2025年 |
五、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
115 |
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
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不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培训,增强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各相关单位 各街道办事处 |
长期坚持 |
116 |
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
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
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河北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
区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单位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117 |
持续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
区审计局 |
长期坚持 | ||
118 |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方案,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
长期坚持 | ||
119 |
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
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
组织开展重点企业法人代表、环境管理人员环境保护法律、政策、技术的专题培训,提高企业环境保护的能力和水平。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120 |
通过财税、信用、价格、信贷等市场机制倒逼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
区发展改革委 区税务局 区金融局 |
长期坚持 | ||
121 |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
提高公民环保素养,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 |
区委组织部 区教育局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122 |
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123 |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
强化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完善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加大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力度。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124 |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类社会团体及志愿者作用,畅通和规范社会公众参与环境社会治理的途径。 |
区文明办 区总工会 团区委 区妇联 |
长期坚持 | ||
125 |
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
完善污染源监管制度 |
全面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施固定污染源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
区政务服务办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126 |
推进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有机融合,推动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衔接,逐步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 |
区政务服务办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127 |
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
完善污染源监管制度 |
强化固定污染源“一证式”执法监管。实施基于环境质量改善的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动完善非固定源减排管理体系,着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健全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128 |
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
优化环境执法监管模式 |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将执法监测费用纳入执法经费予以保障。 |
区财政局 |
长期坚持 |
129 |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
130 |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在线监控、遥感检测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
131 |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加强基层执法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全区环境执法能力。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
132 |
落实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
各街道办事处 |
长期坚持 | ||
133 |
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
充分运用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对环境质量、污染源开展监测。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134 |
优化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市统一部署,优化调整区级空气、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和指标项目建设。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
135 |
规范已核发排污许可证单位的自行监测。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
136 |
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
完善污染源执法监测机制,提高环境监测对执法监督的支撑能力。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137 |
提高监测人员采样及分析测试水平,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管理,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
138 |
加强司法支持 |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推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行政处罚、刑事司法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有效衔接。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起诉和审判力度。 |
区法院 区检察院 公安河北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
139 |
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
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规范市场秩序,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 |
区政务服务办 区发展改革委 区市场监管局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140 |
统筹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稳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
区发展改革委 区住房建设委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
141 |
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
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落实国家和天津市政务诚信建设要求,建立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强化环保政务信用信息使用。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142 |
落实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督促上市公司、发债企业等重点企业全面、及时、准确地披露环境信息。 |
区发展改革委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
143 |
健全环境治理政策体系 |
加强财税支持 |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企业降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贯彻落实对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的油墨、胶黏剂、衣物干洗剂、清洁油品等免征消费税政策。落实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第三方治理企业所得税、污水垃圾与污泥处理及再生水产品增值税返还等税收优惠政策。 |
区税务局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144 |
健全环境治理政策体系 |
加强财税支持 |
在财政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做好生态环境治理重大工程和环境治理基础能力建设。 |
区财政局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