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区
“政企同行·有需必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委、办、局: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北区“政企同行·有需必应”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5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北区“政企同行·有需必应”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持续打造亲商安商优质服务环境若干措施》和《天津市“政企同行·有需必应”工作方案》要求,高效解决经营主体实际需求,不断增强经营主体获得感,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构建“有需必应、无事不扰”为企服务机制,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增强经营主体获得感为导向,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覆盖全区、精准对接、有效服务经营主体的“政企同行·有需必应”为企服务机制,打通服务经营主体的“最后一公里”,力求高效解决经营主体实际需求,切实提升经营主体的满意度。
二、组织架构
(一)建立区级专业服务队
建立“政企同行·有需必应”专业服务队,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外办)、区政务服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工商联、区网格中心、区司法局、区数据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市规划资源局河北分局、区科技局、区国资委、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生态环境局、区民政局、区税务局等部门组成,统筹推动为企服务工作。
区政务服务办及区网格中心作为区级运行中枢,负责承接、分派、流转经营主体需求工单以及推动问题解决等工作。
(二)建立街道“为企服务人员”队伍
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以街道为具体实施主体,每个街道建立一支“为企服务人员”队伍,将街域内经营主体按片区进行划分,每个片区配备相应的“为企服务人员”,搭建全周期为企服务网,护航企业发展。各街道要综合考虑经营主体数量与分布情况,统筹好街域人员力量,不得将职责任务转嫁摊派至社区工作人员。
三、职责分工
(一)区级专业服务队职责
1.畅通数据推送渠道。区市场监管局每月将新设立、注销经营主体情况推送至街道,各街道结合统计数据,摸清底数,确保“为企服务人员”及时掌握辖区经营主体变化情况。
2.明确为企服务路径。各部门需明确1名骨干作为专业服务队协调员,明确1名分管领导主抓此项工作。专业服务队协调员作为本部门与经营主体需求的沟通桥梁,要及时接收、处理、反馈经营主体问题,确保街道“为企服务人员”与区级部门联络畅通,经营主体遇到问题能够得到迅速响应。
3.编制标准化应答手册。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及高频事项,编制《河北区为企服务高频事项应答手册》,作为“为企服务人员”工具书使用,提升首问解决率。各部门要常态化、颗粒化梳理新出台政策,同时收集高频问题及需求,标准化编制政策解答内容并动态更新。
4.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本单位协调员的支持力度,提升其业务能力、服务水平。积极面向“为企服务人员”开展业务技能和政策知识培训,提升为企服务综合能力。同时与区网格中心加强联络,高效解决12345热线企业服务专席工单。
(二)街道职责
1.优化街域为企服务机制。街道需依据《天津市“政企同行·有需必应”工作方案》要求以及区级层面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街域内经营主体数量、行业分布、发展特点等实际情况,优化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街域为企服务流程,提升为企服务质效。
2.建立街域管理分布图。各街道依据“经营主体全覆盖”原则,统筹经营主体数量与“为企服务人员”人力资源,科学划分片区,建立“为企服务人员—服务片区—经营主体”街域管理分布图,织密全周期为企服务网。
3.回应并解决企业问题。“为企服务人员”要采取多种方式主动亮明身份和服务职责,建立为企服务联系渠道,密切与楼宇管家、园区管理方等对接,充分利用好现有运营团体的资源与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回应企业需求,并持续跟进处理进度。
4.严格实行“首接负责制”。“为企服务人员”接到经营主体通过电话、来访等任何形式反映的问题后,即为该问题的首接责任人,需主动承担起问题处理的全程跟踪职责,首接责任人要负责做好问题的详细记录、材料整理和对接流转工作。
四、运行机制
1.即时解决,力求“马上办”。经营主体通过为企服务机制提出诉求时,属于本街道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为企服务人员”要充分利用《河北区为企服务高频事项应答手册》及各类资源为经营主体答疑解惑,能在街道范围解决的就地统筹解决。
2.吹哨报道,做到“协同办”。对于需区级部门解决的企业需求,归属明确、业务单一的诉求,“为企服务人员”可直接对接区级专业服务队协调员,由协调员积极牵头协调本部门相关领导或科室办理解决;涉及复杂事项,可依托“街道吹哨、部门报道”机制,做好与区级部门的协同办理,共同协调推动解决。
3.中枢协调,聚力“统筹办”。对于跨街域、跨部门等疑难问题,各部门、各街道要用好用足市区两级现有企业服务机制,积极谋划企业需求解决路径。如不能解决,反馈至区级运行中枢,召开疑难问题协调会,统筹推进问题解决。由“为企服务人员”将办理结果反馈经营主体。对于职责分工不明确或体制机制仍属空白的疑难问题,由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研究推动解决。
4.提级办理,直通“市级办”。对于跨区域、或属市级部门解决的事项,由“为企服务人员”提交“运行中枢”,明确问题层级、属性,由区级业务主管部门与对应市级部门对接解决或由区政务服务办提请市政务服务办提级协调办理。对于不满足现行规定或政策的企业需求,“为企服务人员”应会同相关部门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最大限度争取企业理解与认同。
五、工作要求
(一)优化问题化解路径
在解决经营主体具体诉求的基础上,深挖诉求背后的共性问题、制度障碍或政策短板。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实现服务效能的迭代升级,从根源上减少同类问题的重复出现,为经营主体发展营造更优质的环境。
(二)做好经营主体意见收集
区网格中心及时对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针对其开展12345热线回访过程中所收集到的企业对承办单位办理质效、服务效果的意见和建议,点对点发至相关部门和街道,推动各部门、各街道有针对性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
(三)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宣传“为企服务人员”服务机制,使经营主体能够充分了解,及时、有效地反映需求、解决问题,形成“无事不扰、有需必应”的服务圈。同时各部门、各街道要主动收集服务过程中的优秀经验做法,广泛推广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经营主体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