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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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河北政办】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50001567269/2023-0001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河北政办〔2023〕3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河北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北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8

(此件主动公开)


河北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四个最严”为统领,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天津市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源头治理

(一)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聚焦“11+N个重点品种,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公安河北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加大政策性粮食监督检查力度,对区级储备成品粮每年至少开展两次第三方质量强检工作。(区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加强过程管理

(三)严格食品生产监管。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要求。组织开展飞行检查、体系检查、证后审查,深入排查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原则,健全完善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严格食品销售监管。持续推进食品经营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做好全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和数据归集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提升餐饮质量安全。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对外卖餐饮使用封签等方式进行封装。加强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组织开展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全覆盖排查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陪餐制以及校外配餐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公安河北分局、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严格特殊食品监管。持续加强特殊食品日常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深化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公安河北分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重点品种监管。严格治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加强食用植物油、桶装水等质量安全监管,严惩重处非法添加及生产销售假冒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九)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推动企业“日管控”与日常质量管理体系深度嵌入融合,精准防控风险隐患。(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落实《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出台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制度规范。(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加强粮食储备流通过程中的节粮减损管理。(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督促食品销售企业严格落实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要求。组织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采取捐赠、拍卖、义卖等方式,常态化做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合格备份样品处置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倡导节俭风尚,推广典型经验,曝光负面案例。(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理

(十一)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市场监管部门食品抽检量0.4万批次,达到6.1批次/千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选择重点品种项目,探索开展延伸性监测。推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常态化、规范化。(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强化区级储备成品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代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区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二)提升风险评估监测水平。制定河北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强化风险监测结果部门间通报会商。(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参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指南开展风险评估。(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建立部门间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公安河北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十三)严打食品安全违法违规。开展“铁拳”行动,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四)开展“昆仑2023”专项行动。厉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领域违法犯罪。(公安河北分局负责)加大行刑衔接力度侦办非法添加新型化学衍生物犯罪案件。(公安河北分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检察院、区法院配合)

五、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五)强化智慧监管。推进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鼓励、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建设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系统。(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化技术应用,加强监测大数据聚集性识别、预警分析。(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保持100%。(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进信用监管。将食品领域抽检不合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将违法食品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市场监管负责)积极向区内食品工业企业宣传贯彻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推动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区商务局负责)

(十七)强化技术支撑。开展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与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区科技局负责)推进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加强相关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八)完善政策措施。落实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相关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推进许可认证制度改革。推动有机产品认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实施工作。(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推进品牌建设。落实关于加强品牌建设有关政策措施。(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培育食品领域高端品牌、“专精特新”企业。(区商务局负责)

(二十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落实关于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和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相关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食品工业企业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改造。(区商务局负责)新建1个标准化菜市场。(区商务局负责)开展“千企万坊”帮扶行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积极推进社会共治

(二十二)持续推进“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二十三)强化科普宣传。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加强食品安全“一网一微”宣传主阵地和“祥说莹论”专家品牌建设。(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区科协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组织新闻媒体客观报道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食品安全主题科普宣传教育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强谣言治理。发挥网络举报一体化受理机制和联合辟谣机制作用,加强食品安全网络谣言监测发现和查证辟除,强化辟谣信息宣传推广。(区委网信办牵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食品企业积极投保。(区市场监管局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加强队伍建设。推动食品检查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培训、考核制度。(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队伍建设,组建区级食品安全志愿服务队伍。(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责任落实

(二十七)严格属地管理。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落实“三张清单+一项承诺书”制度,开展包保工作督查,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二十八)加强综合协调。健全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机制,强化对区、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统筹、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强化组织实施。严格落实《河北区食品安全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办法》,各成员单位在本计划印发后30日内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具体落实方案,按季度报送工作进展,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加强评估总结。各街道、各部门年底前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作为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强化履职尽责。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对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工作约谈。(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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