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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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河北政办函】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区“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50001567269/2023-0000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河北政办函〔2023〕6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北区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4

    (此件主动公开)

河北区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城区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津发改规划〔202350号)、《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河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河北政发〔20213号)、《关于印发河北区十四五规划建议及十四五规划纲要指标任务和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北规发〔20212号)要求,为做好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要求,深入落实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区委十二届历次全会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系统全面、突出重点、远近结合、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评估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精准找出落实十四五规划的难点堵点,提出下一步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把中期评估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思路和举措,建设更加特色鲜明的海河人文地·活力新河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河北。

二、评估重点

    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要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按照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重点评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深化改革开放、畅通经济循环,积极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进展情况,聚焦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等方面,总结成绩、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注重挖掘深层次矛盾和风险隐患,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三、评估方式方法

为全面掌握十四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客观反映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建议,需要多主体、多维度开展评估,在评估主体、评估形式、评估流程、评估标准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

(一)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坚持以政府系统自评估为主,持续推进评估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深化重大问题研究,不断提升自评估的质量。同时,采取定向委托或公开招标等形式,选择知名研究机构、评估咨询机构、高校等开展第三方评估,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自评估的重要参考。

(二)综合评估和专题评估相结合。着眼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河北区的实施情况,深入开展综合性、系统性评估。同时,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选取一些重大专题开展专题评估。

    (三)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倒推,逐项对照进度要求,发现问题,提出确保目标实现的对策建议。同时,从迫切需要解决的各领域各环节问题顺推,明确破解难题的路径和方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四)过程评估和效果评估相结合。既要综合运用文献梳理、调研访谈等方式,评估围绕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以及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所开展的主要工作、采取的具体举措及落实情况;更要强化前后场景对照、成本收益分析,加强对规划实施所取得的实际成效、人民满意程度以及中长期发展影响等的评估。

(五)标准化与个性化相结合。既对各项工作的进展成效、质量效益、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发展态势进行规范化、格式化评估;又结合不同领域的实际情况,采取个性化评估方法,避免简单套用同一种程序、机械使用同一个标准。

(六)客观评价和主观感受相结合。既要掌握各项目标任务进展,做好定性评价和定量分析,客观反映规划实施情况;又要将人民群众的切身体会作为重要评价标准,运用大数据分析,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召开座谈会,听取各领域专家意见建议。

四、工作安排

河北区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协调,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共同推进。

    (一)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进展评估。按照市发展改革委要求,对我区推进落实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情况开展评估,重点评估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涉及河北区的内容。区发展改革委在各单位、各部门自评报告的基础上,形成河北区评估报告于4月底前报市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各单位于415日前将自评报告报区发展改革委,参照文件:《关于印发河北区落实市十四五规划建议及市十四五规划纲要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北规发〔20211号))

(二)河北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进展评估。各单位、各部门按照纲要分工方案明确的既定分工,对各自负责的相关领域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其中17个主要指标107项重点任务7个专栏项目需提供实现进度、预期展望及相关说明,一并形成专题评估报告,报区发展改革委。区发展改革委在各单位、各部门专题报告基础上,起草河北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并按照程序上报区政府审核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完成时限:各单位于615日前将自评报告报区发展改革委,参照文件:《关于印发河北区十四五规划建议及十四五规划纲要指标任务和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北规发〔20212号))

    (三)区级专项规划实施进展评估。各区级专项规划牵头部门要组织对《河北区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附件1)内的专项规划、其他由区委区政府印发的专项规划、经区政府批复或同意后由部门印发的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涉及规划相关内容调整和修订的,须以专门章节对原因和调整方案予以说明。区发展改革委与牵头部门加强沟通合作,根据需要通过联合调研、交流研讨、报送专题信息等方式参与《河北区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内专项规划评估工作;其他区级专项规划根据需要,可自行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各专项规划形成评估报告后,应完成征求意见等相关程序,报区发展改革委出具反馈意见,修订完善后报分管区领导同志审定,并抄送区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于7月底前将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报区发展改革委)

五、规划调整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深入分析研判十四五中后期国内外形势,结合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国内外发展环境新变化、党中央和国务院出台的有关战略、规划、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深入研究论证是否需要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修订。确需调整的,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未经批准的不得随意调整。全区十四五规划纲要调整方案按程序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区级专项规划调整方案由规划编制牵头单位向区政府提出调整建议,经分管区领导同志同意后报区发展改革委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加强协调、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在中期评估的过程中,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上下联动、横向互动,主动沟通上下级规划、同级相关领域规划实施情况,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和经验互通。

(二)各单位、各部门应按照工作安排中的时间节点将相关评估报告报送区发展改革委。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工作安排做好市级规划涉及河北区工作的上报,以及全区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提交审议工作。

(三)中期评估报告采用的数据,年度数据截止时点为20221231日,月度数据截止时点为2023630日;中期评估涉及的任务进展情况截止时点为2023630日。如无统计数据,可先用预计数据,待正式数据发布后,再行更换。

(四)各单位、各部门指定1名中期评估工作联系人,于46日前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反馈区发展改革委(附件3)。

附件:1.河北区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

      2.中期评估报告框架(示例)

      3.“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联系人回执


附件1

河北区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

1.河北区高质量招商引资工作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牵头单位:区合作交流办)

2.河北区产业载体功能和质量提升工作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牵头单位:区合作交流办)

3.河北区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4.河北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5.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6.河北区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7.河北区重点区域近期建设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牵头单位:市规划资源局河北分局)

8.河北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更新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牵头单位:区住房建设委)

9.河北区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打造生态宜居之城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10.平安河北建设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11.河北区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牵头单位:区应急局)

12.河北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区域文化软实力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13.大意风区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牵头单位:意风区管委会

14.新开河沿线科创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15.中山路沿线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16.大悲院商圈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区商务局)


附件2

中期评估报告框架(示例)

(适用于河北区“十四五”总体规划)

一、规划实施总体进展情况

本部分重点突出规划实施两年半以来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工作进展、预期展望及相关说明等。

一)主要指标进展。对照《河北区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纲要任务分解表》第一部分。

二)重点任务进展。对照《河北区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纲要任务分解表》第二部分。

三)专栏项目进展。对照《河北区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纲要任务分解表》第三部分。

  二、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挑战

一)外部环境变化情况。分析研判国内外形势对本地区或本单位承担任务的影响。

二)完成本部门承担任务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三、规划中后期运行主要工作举措

、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附件3

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联系人回执

   单位、部门:

姓名

科室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填表人:                    填报日期:

   请各单位与46日前将联系人回执表反馈至区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任延芳尹亚文;

联系电话:2629236926292087

传真:2629205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