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区“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为做好“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23〕7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要求
遵循系统全面、突出重点、远近结合、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评估“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精准找出落实“十四五”规划的难点堵点,提出下一步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把中期评估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思路和举措,建设更加特色鲜明的“海河人文地·活力新河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河北。
三、评估重点
重点评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深化改革开放、畅通经济循环,积极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进展情况,聚焦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等方面,总结成绩、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注重挖掘深层次矛盾和风险隐患,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三、评估方式方法
一是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以政府系统自评估为主,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自评估的重要参考。二是综合评估和专题评估相结合。深入开展综合性、系统性评估,选取一些重大专题开展专题评估。三是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逐项对照进度要求,发现问题,提出确保目标实现的对策建议。四是过程评估和效果评估相结合。综合运用文献梳理、调研访谈等方式,评估工作落实情况,加强对规划实施所取得的实际成效、人民满意程度以及中长期发展影响等的评估。五是标准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结合不同领域的实际情况,采取个性化评估方法。六是客观评价和主管感受相结合。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各领域专家意见建议。
四、整体工作安排
河北区“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协调,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共同推进。
1.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进展评估。对我区推进落实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情况开展评估,重点评估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涉及河北区的内容,形成河北区评估报告报市发展改革委。
2.河北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进展评估。对纲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形成河北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报区政府审核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3.区级专项规划实施进展评估。各区级专项规划牵头部门对《河北区“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内的专项规划、其他由区委区政府印发的专项规划、经区政府批复或同意后由部门印发的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五、规划调整
对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结合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国内外发展环境新变化、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要求,研究论证是否需要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修订。确需调整的,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六、工作要求
为保障中期评估各项工作按期限、按标准完成,《方案》明确了加强协调联动、信息共享,按时间节点统筹推进,做好数据测算,明确工作联系人等四方面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