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河北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北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北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6—2020年)
为进一步优化河北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根据《天津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和《天津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2015-2030年)》,同时结合《河北区“十三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
河北区是我市市内六区之一,区域面积29.62平方公里,现辖10个街道、114个居委会,2015年常住人口为75万人,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占总户籍人口的28.06%,全区生产总值412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1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
目前,河北区已经建立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区共有二级综合医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7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个,社会办医机构149个,其中,民营医院30个,门诊部89个,诊所15个,保健站15个。全区床位总量1879张,其中,二级综合医院床位756张,基层医疗机构床位348张,民营医院床位775张。公立医院床位1.6张/千人,第一医院床护比1:0.68、第二医院1:0.89;第一医院医护比1:1.07,第二医院医护比1:0.74。全区卫生人员400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974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31人、注册护士1.31人。每万人拥有全科医生1.18人。2015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为574.8万人次,住院人数为1.49万人,医院病床使用率为39.9%。
二、规划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便民惠民与事业发展相协调,突出健康需求导向作用。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能力为核心,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质量、结构及布局。
(二)坚持质量、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突出服务体系整体功能的优化。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突出公立机构的主导作用。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保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整个服务体系中的主导作用。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形成充满活力、健康有序的多元办医格局。
(四)坚持“硬件”建设与“软件”配套相同步,突出系统的功
能整合。在全面加强机构、床位、设施设备、信息化系统等硬件配置的同时,同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家庭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分级诊疗等制度与模式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学科技术建设,积极推进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系统管理、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
(五)坚持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相结合,突出规划特色与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统筹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订配置标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规划目标
合理确定全区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结构和布局,持续推进医疗卫生资源调整,建立起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
——医疗服务体系:到2020年,在全区建立起以2个二级综合医院为龙头、以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公立和非公立医院共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公立医院床位控制在3.3张/千人,床护比达到1:0.6,医护比达到1:1.25。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区公共卫生机构全部实现机构、设备、人员全配套,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在全区真正建立起以二级公共卫生机构为龙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到2020年,每万人拥有全科医生3人,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健康权益切实得到保障。
四、总体布局
(一)机构设置。
1.区属公立医院
扩建第一医院,占地面积1.95公顷,设置床位400张。利用新增8500 m2医疗用地,扩建面积37000 m2。原24000 m2用于中西医结合使用。在新增医疗用房中,采取多种形式增设康复功能,主要用于接受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术后恢复期、一般性手术治疗和需较长时间住院治疗的非危重疾病患者。同时设置医养护病房,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1)迁建鸿顺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辖区服务人口数量标准,辖区人口数8.37万人,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
(2)新建铁东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人口数7万人,建筑面积3365㎡。
(3)新建新开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辖区服务人口数量标准,辖区人口数8.27万人,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
(4)迁建光复道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建筑面积1350㎡(低于1400㎡设置标准),辖区人口数4.37万人。随着人口超过5万人,建设标准将达1700㎡。该中心位于林边路,远离辖区主要居民区,交通不便,对于患者看病就医极为不便,可适时在辖区内选址新建。
(5)新建王串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人口数10.56万人,按照辖区人口超过10万人需增设1个中心的规定,适时新建1个中心。
(6)月牙河街、江都路街、宁园街、建昌道街、望海楼街等5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达标。通过对其它5所未达标中心的新建、迁建后,全区达到每个街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配置。按照未来人口发展趋势,辖区范围内服务人口超过10万人再增设1个中心的要求,建昌道街和新开河街也可能超过10万人,可适时增设1个中心。
3.社区卫生服务站
结合辖区居民数和居委会分布,积极调整存量,按照每4个居委会设置1个站的标准,将37个社区站调整至30个。政府积极为社区站提供用房。全部社区站达到建设标准,全面提升社区站服务质量。
4.区属中医医院
改变现有公立医院职能,在现有第一医院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厅批转的《天津市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等法律和规划文件的要求,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建设标准》,改造中医机构,增设“河北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床位配置。
按照“总量适宜、结构科学、布局合理”的总原则和“控制总量、调整存量、创新增量”的总要求,综合考虑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任务和功能定位等因素,规划配置医疗机构床位。公立医院床位控制在3.3张/千人。
(三)设备配置。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采取多种形式建立区域医学影像中心、检验中心等,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提高基层医学影像服务能力。
(四)人员配备。
医院人员配置要以床位配置为基点,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公立医院床护比达到1:0.6、医护比达到1:1.25。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每万人拥有全科医生3人。
(五)学科建设。
按照重点学科、重点发展学科,以及优势学科、基础学科、薄弱学科进行分类,分别制定相应政策措施,集中优势力量,全力打造优势突出、特色明显、结构科学、布局合理的整体学科体系。着力加强全区优势学科建设,扩大对外影响和辐射,积极培育和孵化新的优势学科。着力加强急救医学、重症医学、康复医学等薄弱学科,以及精神疾病、职业病防治等急需、紧缺医学专科的建设。注重中医临床专科的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
(六)信息化建设。
对照天津市区域平台总体建设方案,完善我区信息化建设,以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为核心,实现河北区医院电子病历数据库、疾控信息综合利用服务平台数据库、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数据库等大数据库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深化医改,推进分级诊疗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在提高区域平台利用率的同时,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做好等级保护备案、测评及整改工作,处理好信息发展与信息安全的关系,构建网络安全体系。
五、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社会办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分工协作的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为居民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卫生计生服务。
(一)防治结合。
彻底转变“重医轻防、防治分离”的传统服务观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促进健康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着力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等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联防联控,建立系统高效的慢病防治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与医院急诊科建设整体规划,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无缝衔接。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和技能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考核;监督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落实相关职责的监督检查。综合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二)上下联动。
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引导普通门诊、长期接续性康复和护理等下沉基层,鼓励支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鼓励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通过合作、托管、重组等多种方式建立医疗服务联合体、区域协作体,探索开展科学有效的远程医疗服务,实施区域卫生计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等。明确各层级医疗机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2017年底,在医联体内基本建立分级诊疗模式。2020年底,全区基本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管理、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康复护理、转诊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基本功能,着力提升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开展社区健康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完善家庭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形成主动、连续、综合、有效的服务机制,真正建立起居民健康“守门人”制度,筑牢基层卫生服务“网底”。
(三)中西医并重。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同协作,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统筹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年,全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四)多元发展。
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统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营利性机构为补充,以公立机构为主导,公立与非公立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以及口腔疾病、老年病、慢性病和精神疾病等诊疗机构。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医师多点执业。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引进和培养人才,提升学术地位。
(五)医养结合。
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加强合作。加快发展康复医院、护理院和临终关怀医院等专科医院,支持养老机构举办和联办医疗机构,鼓励基层机构开设老年护理病区,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推动二级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将老年人基本疾病诊治与护理、健康管理(健康体检与咨询)、慢性病康复、临终关怀等医疗服务与生活起居照顾、精神心理照护、文化活动服务、综合服务管理等陪护照顾服务有机结合,真正实行医养结合,切实保障老年健康。推动中医药服务与养老服务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
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
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推动开展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逐步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及方式,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
六、规划实施与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是对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总体构架及具体建设的总体安排,是落实全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的基础和抓手,也是区政府对卫生计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和手段。认真落实好本方案,对我区有效开展各项卫生计生工作,促进事业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规划的落实工作,要认真学习、研究规划目标、指标和要求,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自身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方案的贯彻落实。区发展改革、卫生计生、财政、人力社保、机构编制、民政、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和街道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推进方案落实。
——区卫计委和区规划分局负责研究制订与本方案相匹配的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保障和预留建设用地。
——区发改委负责将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区财政局负责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和规划要求落实相关经费。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引导规范医疗机构行为,促进体系建设不断优化,支持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建立适应卫生计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区编办负责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创新编制管理。
——区民政局负责引导养老机构设置对内服务医疗机构,或推进与医疗机构的业务合作,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服务,落实医养结合优惠政策。
——区审批局负责对具备相应资质的民营医疗机构按照规定予以批准,加快办理审批手续,简化审批流程。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障药械安全。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二)创新体制机制。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主要是规范医疗卫生计生资源配置,其根本目的在于建设与居民需求相适应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更好地保障居民健康权益。因此,本方案要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机衔接,要把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作为体系软件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和责任。切实落实对公立和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要继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要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价格体系、药品供应保障、支付方式、绩效评价等机制,创新建立适应卫生计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加强卫生计生全行业管理。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不断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新机制。
(三)推进资源调整。
持续推动公立医疗卫生计生资源布局和结构的优化调整。有计划、有步骤地配套建设适量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重点加强中医、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口腔、康复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的建设。继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照规定标准保障基本医疗卫生配套设施。
(四)强化实施管理。
区政府将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建立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完善调整对策。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适时开展联合督查,以推动规划落实,实现规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