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目的
长期以来,民营经济为河北区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在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创造劳动就业岗位和增加财政税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河北区发展中不可替代的中坚力量、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河北区人民法院特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举措》(以下简称《十项举措》),旨在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落实落细十项举措,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制定依据
1.《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2.《河北区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3.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十项举措》主要包含十方面内容。
(一)畅通民营企业诉求渠道,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二)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
(三)帮助破产民营企业重获新生。
(四)发挥数智金融法庭效能,赋能科技金融产业发展。
(五)推动完善多元化解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六)保障胜诉民营企业及时兑现权益。
(七)依法审慎采取执行强制措施。
(八)深化涉诉民营企业信用保护和修复。
(九)常态化加强与企业家亲清联系帮助排忧解难。
(十)建立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