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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举措

来源: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 2024-07-26 12:10
来源: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 2024-07-26 12:10

河北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落实落细十项举措,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1.畅通民营企业诉求渠道,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升级完善在线诉讼服务平台,规范诉讼服务流程,大力推广网上立案、网上开庭、在线调解、电子送达等线上办案模式,切实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效能。建立涉企案件速裁快审团队,加强涉企案件审限管理,有效控制立案审查、诉调对接、和解调解等环节办理时间,提升案件办理效率。

    2.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依法惩治针对民营企业的不当竞争、强迫交易、恶意利用诉讼打击竞争企业、破坏企业和企业家形象声誉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串通投标、非法经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正确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等界限,严格区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把民事责任认定为刑事责任。

3.帮助破产民营企业重获新生。对产能落后、经营困难、

没有挽救价值的民营企业,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推动市场资源要素重新配置。对暂时有困难但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民营企业,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综合运用重整、和解、清算等手段,提高破产重整质效,帮助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重获新生。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资产处置等问题。

4.发挥数智金融法庭效能,赋能科技金融产业发展。将互联网与金融审判深度融合,推广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动金融案件全流程在线办理。通过司法规则前置,指导金融机构预先确认送达地址和电子送达方式,提升送达效率。成立多元速裁团队,推动案件源头化解,对批量案件进行要素式审判,统一裁判尺度。

5.推动完善多元化解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深化诉源治理,发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作用,强化诉调对接,引导民营企业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用好“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等手段,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6.保障胜诉民营企业及时兑现权益。常态化开展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综合运用执行措施,探索灵活有效的执行机制,依法帮助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尽快化解纠纷。推动执行难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健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有效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7.依法审慎采取执行强制措施。强化善意文明执行,依法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规范适用强制措施。严格规范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程序,依法审查保全申请的合法性和必要性,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等行为,防止当事人恶意利用保全手段侵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8.深化涉诉民营企业信用保护和修复。加强企业涉诉信息前端治理,建立立审执全流程涉诉企业开庭、文书公开等敏感信息保护机制。进一步健全涉民营企业被执行人失信分类分级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维护民营企业“信用资产”,帮助企业消除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融资等方面障碍。

9.常态化加强与企业家亲清联系帮助排忧解难。依托“驻意风区法官工作室”等载体,深入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准确把握企业司法需求,为企业纾忧解困。加强法治宣传和政策解读,特别是针对中小微企业,指导帮助依法规范劳务用工、合同履行等工作,推动企业依规经营、依法维权。

10.建立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涉民营企业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完善服务民营企业措施。运用司法大数据,加强对涉诉民营企业纠纷的分析研判,为区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健全民营企业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认真梳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涉民营企业案件审判业务指导和裁判尺度统一,组织专题培训,全力提升审判能力和水平。注重总结经验、发布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尊重民营企业家、依法保护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河北区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9日

政策解读:河北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举措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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