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天津市针对近期新闻媒体报道的本市存在制造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调料的有关问题,举一反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1月19日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清理清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清理清查专项行动,彻底清查清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二、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以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为根本目的,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为重点,以“全覆盖、查隐患、严治理、补短板、建机制、保安全”为主题,坚持依法监管、标本兼治、分类施策,强化源头管控,严格全过程全领域监管,进一步排查治理食品药品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完善食品药品长效治理机制,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维护我区改革发展稳定良好局面。
三、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原则,在“打”上见实效,在“查”上下力量。通过铁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主体,封停整顿违规企业,坚决取缔食品药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彻底端掉非法制售假冒伪劣“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通过彻底清理清查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各类隐患,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监管漏洞,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各项责任落实,构建我区“隐患彻查、风险可控、违法必究、监管严密”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四、重点任务
一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回头看”。
二是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清理清查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清理清查药品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措施
清理清查专项行动采取“查、封、抓、追”相结合方式进行。
“查”就是彻查全区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各街道要组织专门队伍,按照“街不漏巷、一户不漏”原则开展拉网式排查。
“封”就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场所立即进行查封,固定涉嫌违法犯罪证据,没收违法所得,查扣涉嫌违法经营的问题产品、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抓”就是对现场检查中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当事人,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对于逃逸的当事人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抓捕。
“追”就是追根溯源,追查责任。一方面是追查涉案物品的数量、品种、流向;另一方面追查违法犯罪经营活动的问题原因和监管责任。
六、工作要求
区政府成立区清理清查专项行动总指挥部,负责全面组织推动清理清查工作。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科委、区建委、区市容园林委、区卫计委、区民宗办、区财政局、区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综合执法局、公安河北分局、区新闻中心、10个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区清理清查专项行动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下设清理清查组、案件侦办组、督查考核组、宣传与舆情监控组4个专项工作组。
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各街道和区级各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效果清单。要把工作着力点和落脚点明确定位在案件查办上,切实做到“消除风险隐患、查扣违法物品、清理取缔窝点、严惩涉案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