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河北区商业牌匾审批简化办理实施方案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保障市容环境秩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天津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河北区实际,制定《河北区商业牌匾审批简化办理实施方案》。
二、制定《实施方案》的目的是什么?
进一步提高河北区政务服务水平,促进政务服务数字化升级,减少办事群众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河北区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方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实施方案》中商业牌匾简化办理的适用范围是指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社会组织在经营(办公)地的建(构)筑物或其设施上设置的,高度小于等于2米的,在建筑物一层位置设置的,用于表示名称的标牌、标识、字体符号、灯箱、霓虹灯等设施。
高度超过2米的商业牌匾、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位置设置的商业牌匾、垂直于建筑外墙设置的商业牌匾、精神堡垒等实物造型广告设施、在风貌建筑保护区及保护性建筑设置的商业牌匾不在简化办理范围之内。
四、《实施方案》的办理方式是什么?
本《实施方案》所称的简化办理是指行政相对人申请办理商业牌匾设置审批时,河北区审批部门按照“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户外广告设施许可(不涉及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新设户外广告的)事项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商业牌匾设置具体要求,行政相对人只需要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照片电子版文件,不再提交纸质版文件即可取得行政许可的措施。
五、《实施方案》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此《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推动实施。
政策解读单位、科室: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审批二科
政策咨询电话:022-2629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