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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进优秀人才到河北区发展的普惠型补贴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1-05 11:15
来源: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1-05 11:15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关于引进优秀人才到河北区发展的普惠型补贴办法》的通知

一、《关于引进优秀人才到河北区发展的普惠型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改的背景是什么?

2017年10月我区印发实施了《关于引进优秀人才到河北区发展的普惠型补贴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有效期为5年,在实施期间为我区人才引进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我区人才引进机制,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到我区发展,更好服务“十四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区委人才办修改完善了《办法》。

为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办法》新设立企业人才生活补贴,进一步帮助企业吸引人才,减轻企业引进人才压力,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

二、《关于引进优秀人才到河北区发展的普惠型补贴办法》的补贴类型有哪些?

《办法》共设立三项补贴,分别是企业人才生活补贴、党政人才租房补贴、教卫人才生活补贴。

三、《关于引进优秀人才到河北区发展的普惠型补贴办法》的补贴对象有哪些?

一是面向河北区内注册并纳税,且符合我区产业发展需要的企业新引进的博士、硕士毕业生(国内硕士毕业生应为中国“双一流”高校(见附件)全日制毕业,国外硕士毕业生应为上年度QS、U.S. New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前一百名的海外知名高校毕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河北区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才,给予硕士2.4万元/人/年、博士3.6万元/人/年生活补贴,最高补贴期限为三年。

二是面向“双一流”高校引进的处级及以上优秀年轻干部。在天津市无住房,且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人才,依据其全日制最高学历,给予硕士2.4万元/人/年、博士3.6万元/人/年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一年。

三是对教育、卫健系统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给予2.4万元/人/年生活补贴;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给予3.6万元/人/年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三年。

四、《关于引进优秀人才到河北区发展的普惠型补贴办法》的资金来源?

《办法》设立的相关专项补贴所需资金从我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五、《关于引进优秀人才到河北区发展的普惠型补贴办法》的申请流程?

《办法》实行按人才类别分口受理、逐级审批制度。由区委人才办牵头,具体用人单位负责受理本单位党政人才租房补贴申请,各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企业人才生活补贴申请,区教育局负责受理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区卫健委负责受理卫健系统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每年集中审批一次相关补贴申请,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按学校代码排序)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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