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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河北区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征集

公告

    现就《河北区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意见建议征集,征集起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1月15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邮箱hbqsab@tj.gov.cn。

    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022-26011936。

    地址:河北区中山北路8号增1号市场监管局。


                                                                 河北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10月14日

草案正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着力提高监管效能,凝聚社会共治合力,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已成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依据《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对标《天津市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结合河北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形势

“十三五”期间,河北区委、区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全面推动河北区食品安全“一一三”战略实施,扎实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连续四年将食品安全列入20项民心工程予以重点推动,有力提升了全区百姓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满意度,全区未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截至2020年,河北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各类主体共计9392其中食品销售者5135户(含保健食品销售1075户),餐饮服务经营者1740户,单位食堂195户,食品摊贩2316(含固定食品制售摊贩2012户,早餐车(亭)摊贩304)食品生产企业6

(一)责任体系不断完善

区委、区政府相继出台《河北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河北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了区级领导干部和各责任部门职责清单,切实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落地。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题,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调研,高位部署和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用于保障宣传教育、执法装备、食品抽检、信息化等重点工作。适时调整区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制定出台《河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督查考评标准更加科学

河北区坚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逐年完善《河北区绩效考评食品安全工作评价指数和评分细则》,加大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考核比重。区委组织部修订了《河北区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意见》,将食品安全考评结果纳入对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评价,明确了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的考评思路。

(三)食品安全“一一三”战略取得实效

“十三五”期间,河北区立足区情、开拓思路,创新提出并实施了河北区食品安全“一一三”战略。“一个提升”,建立“知名企业会员之家”,与多家知名品牌食品生产企业签署《战略协作协议》,联合开展知名企业品牌产品打假行动,全面提升兴耀粮油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一个打造”,打造意风区食品安全示范街,实现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三个全覆盖”,实现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快检中心(室)、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全区大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全面提升河北区食品安全水平。

(四)检测力度持续加大

“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抽检批次逐年增加,超过了4/千人的国家验收标准,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结合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农药残留超标、添加剂过度使用、重金属污染3方面突出问题,投入100余万元资金,建成了全市首家区级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快速检测中心,拥有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60余个项目快速检测能力,年度抽检近4万批次,能够实现对全区15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及6家大型综合超市日常经营食品抽检的全覆盖。

(五)智慧监管新模式逐渐完善

与美团、饿了么外卖平台达成政企合作,签署《网络交易监管政企协作协议》,对“你点我检”等项目提供指导,利用“存证云”数据平台,加强政企间数据集中和共享,合力加强对平台食品经营商户的监管,推动从“传统监管”向“智慧监管”转型。建设食品安全远程监控室,开发“食品安全远程监管110系统”及“查安康”手机APP,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即时发现、即时纠正、即时解决。深入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截至目前,全区37家学校食堂后厨实现互联网+厨亮灶”,确保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

(六)食品安全风险整治能力不断提升

“十三五”期间,聚焦群众最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食品安全清理清查、保健品乱象“打清整”、联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等一系列综合整治行动,在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取得显著成果。区市场监管部门与南开、北辰、西青等区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签订《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区域协作框架协议》,建立跨区域、跨部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机制。多次以实战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区政府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与演练,切实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不断加强

依法严厉惩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违法案件立案率、查办率、结案率均达到100%,公安机关对辖区涉食品安全犯罪线索核查率达100%。五年间全区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102件,罚没款1087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17件,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11人,刑拘1人。

(八)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

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与外卖平台合作,形成强大宣传矩阵。建立微信公众号“天津食安河北”,主动向辖区百姓推送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工作内容;通过微信朋友圈定向投放创城宣传视频,覆盖全区百万群众。完善食品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出台《河北区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截至2020年,共发放举报奖励12.49万元。全区每个社区配备至少2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共设立监管站10个,监控点110个,聘任协管员252名,食品安全“我关注、我参与、我受益”的社会共治格局逐步形成。

“十三五”期间河北区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区食品安全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一是河北区食品行业中小散户居多,部分生产经营者素质偏低,法律法规意识不强,诚信守信意识不强,销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问题仍有发生。二是监管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不足,存在基层监管人员“副业冲击主业”的现象,非主责工作占用大量时间、精力;基层检验检测技术支撑能力不足、风险评估预警手段滞后、信息化手段运用不充分等短板。三是食品安全工作实际效果与人民群众的实际感受之间仍有较大距离,截至“十三五”末,我区食品安全群众整体满意度为74.05%。这些问题成为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短板,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十四五”期间,河北区将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继续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大力推动食品安全现代化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监管为民、安全第一。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安全底线,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全面提高群众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努力做到“群众满意、社会认可”。

2.坚持压实责任、完善体系。推动食品安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落实,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

3.坚持问题导向、预防为主。从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供应链管理,提高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

4.坚持法治思维、从严监管。强化法治理念,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从严惩处违法犯罪行为。

5.坚持齐抓共管、社会共治。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政府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末,建立起与五个现代化天津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校园食品安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得到更有效治理;食品安全各方责任全面落实,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治理新格局;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企业主体责任和公众安全意识不断增强,食品安全状况、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满意度更明显提升。

2035年,河北区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食品安全水平进入全前列,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经济利益驱动型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明显减少。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放心,成为全市食品最安全、百姓最满意、消费最放心的城之一。

十四五末食品安全一级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属性

2025年目标

1

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

预期性

8批次/千人

2

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约束性

98.5%以上

3

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

预期性

80%以上

4

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数

约束性

0

十四五末食品安全二级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属性

2025年目标

1

食安天津指数

预期性

95分以上

2

政策性库存粮食监测覆盖比例

约束性

25%

3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法规知识抽查合格率

约束性

95%以上

4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监管覆盖率

约束性

100%

5

获证生产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

约束性

100%

6

大中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

预期性

100%

7

建成区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约束性

80%以上

8

基层所快速检测装备标准化配备率

预期

100%

9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

约束性

100%

10

中小学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活动覆盖率

约束性

100%

11

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

预期性

100%

12

监督执法、抽检监测、行政处罚信息依法公开率

约束性

100%

13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按时办结率

约束性

95%以上

14

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年度培训学时

约束性

90学时以上

三、主要任务

“十四五”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最严”为统领,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规定》,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全面提高监管能力,大力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着力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1.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提出的工作措施和清单分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调研或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突出问题,协调各方重视支持食品安全工作,推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保障执法办案、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刑事检验认证、宣传教育等工作需要。地方党委和政府在全会工作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将食品安全作为重要内容。结合巡察工作安排,将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区委区政府将食品安全跟踪督办、履职检查、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提高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能力。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区食安办设置在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推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同级食安办主任,强化综合治理、协调指导、考核问责、应急管理等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综合执法、齐抓共管的监管体系,健全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协调联动等制度。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落实重大安全检查联合督办制度

(二)建立科学高效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体系

1.打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坚持“放管服”相结合,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优化许可程序,实现全程电子化,发放“电子证书”。积极推动食品经营许可信用承诺审批。

2.加强粮食收储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在新收获粮食风险监测和库存检查中发现的超标粮食,具体处置方式按《市粮食局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我市超过卫生标准粮食处置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执行,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政策性库存粮食监测覆盖比例达到25%。推动粮食承储库化验室建设,配齐配全设施设备,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3.加强食品加工质量安全监管。实行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对高风险大宗消费食品企业实施体系检查,督促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覆盖率和获证生产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100%

专栏  食品加工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计划

1.以风险问题防控清单为载体,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2. 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推动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逐步建立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良好生产规范(GM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鼓励企业获得认证,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以风险分析为基础,对食品经营各类主体全面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科学评估监管对象风险等级,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职责,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制定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督促各类食品经营主体依法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监督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与记录等义务。

专栏  食品销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计划

1. 落实冷链配送系统工作,严格执行全过程温控标准和规范,落实食品运输在途监管责任,鼓励使用温控标签,防止食物脱冷变质。

2. 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保质期标识等规定,严查临期、过期食品翻新销售。

3. 加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

5.加强餐饮服务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加工操作、清洗消毒、人员管理等规定。集体用餐单位要建立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记录,保证购进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主体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专栏  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计划

1. 开展随机查餐厅行动,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

2. 强化行业管理责任落实,加强对学校、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铁路民航、旅游景区、清真食品等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餐饮监管,防控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大中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

6.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不断完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制度,加强产品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统筹运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监督检查等手段措施,夯实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三)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查办体系

1.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区级执法队伍区域管理、基层协调、案件查办等能力建设。发挥综合执法队伍、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和市场监管所隐患排查、问题发现和快速处置等作用。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强化执法力量和装备配备,确保有足够资源履行监管职责。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

2.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坚持执法重心下移,确保基层监管有职责、有人员、有岗位、有措施,全面落实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职责。规范执法程序和相关执法文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严格“处罚到人”。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依法主动公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企业信用等各类信息,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3.加强违法犯罪打击。强化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专业侦查队伍,持续深入开展“昆仑”行动,食侦、技侦、网侦、图侦“四侦合一”,多警种协调联动、多手段同步上案,高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将食品安全信息的搜集、流转纳入派出所日常工作,以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供侦查部门及时研判,掌握工作的主动性,为深入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重典治乱”,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建立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及时通过信用网站、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布,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4.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动联合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制度落实,畅通行刑衔接工作各个环节,建立立体化工作体系深化部门间高质量合作。进一步明确规范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之间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联合查办、涉案物品处置、信息共享和联合发布等工作机制,强化食品违法案件中涉及行政拘留的衔接机制,完善对涉嫌食品违法犯罪案件的司法鉴定和检验认定工作制度,规范涉案物品抽样、委托检验、鉴定评估等工作程序。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同时抄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强化立案监督工作,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未移送的,及时制发《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加大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工作力度,确保实现“监督一案、影响一片”的监督效果。探索开展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工作。

(四)建立完善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体系

1.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风险高的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要率先建立和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

2.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开展自查自评,主动监测生产经营条件、食品安全风险、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食品安全要素,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及时采取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召回产品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监管部门。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应达到100%。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小摊贩、小餐饮、小食杂店改善生产经营条件。

3.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追溯体系建设主体责任,确保记录真实完整,实现产品来源可追踪、逆向可溯源、政府可监督。鼓励企业实施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追溯电子化。企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与品牌推选、产品认证、龙头企业评定等工作挂钩。

4.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机制,积极推进学校食堂、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等高风险点位,集体用餐单位、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等重点企业,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要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五)建设全方位立体化检验检测支撑体系

1.完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在全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菜市场)及批发市场建设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心(室)和区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快速检测中心的作用,“十四五”期末快速检测装备配置率达到100%。完善抽检监测信息通报机制,依法及时公开抽检信息,加强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控制产品风险。抽检样品覆盖到所有农产品和食品企业、品种、项目,到2025年达到8批次/千人。

2.提高风险监测能力。完善医疗机构和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体系和服务条件,提高对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研判、预警、防控能力;依托现有资源建设风险监测区域重点实验室,提升实验室监测设备配置水平。食源性疾病分子分型溯源网络逐步延伸到区疾控机构,逐步开展特定病原体及特殊人群的专项监测;区疾控机构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六)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1.强化普法和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到“十四五”末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年度培训学时达到90学时以上。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五进等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加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力度,在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合理膳食,提倡减盐、减油、减糖鼓励主流媒体开办食品安全栏目,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推动更多利益相关方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合理引导公众预期,指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鼓励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投诉举报办结率和满意度。依据《河北区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和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鼓励按照常住人口每万人不少于1人的比例成立专职协管员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高度重视

区委、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四个最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将食品安全作为民心工程,以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契机、以保障食品安全为底线、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职责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全面实现各项目标。

(二)保障经费,完善措施

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监管执法、检验检测、宣传培训等所需经费,坚持食品安全经费投入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建立与食品安全重大项目建设、改革发展主要任务、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强法律法规与配套政策、实施细则之间的衔接协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三)齐抓共管,精心安排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发挥本规划对“十四五”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指导作用,加强与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努力破解规划实施中的各类难题。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与本规划衔接,认真贯彻落实本规划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四)加强督导,确保落实

将落实本规划中主要任务情况作为对各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落实本规划的日常评估和监督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中期考核和效果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背景介绍

   

一、起草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着力提高监管效能,凝聚社会共治合力,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已成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

二、制定依据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依据《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对标《天津市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结合河北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三、起草过程

我办依据中央、市委文件精神,立足实际,起草了《河北区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2021年7月8日至7月12日,我办向23个职能部门和10个街道办事处征求了书面意见。其中区市场监管局提出修改意见3条,其它部门无意见。经认真研究并与市级部门请示沟通,确认采纳3条。

四、主要内容

《规划》分为现状与形势、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一)现状与形势

《规划》从八个方面分析总结了“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一是责任体系不断完善,二是督查考评标准更加科学,三是食品安全“一一三”战略取得实效,四是检测力度持续加大,五是智慧监管新模式逐渐完善,六是食品安全风险整治能力不断提升,七是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不断加强,八是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

(二)总体要求

《规划》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三个方面明确了工作要求。

(三)主要任务

《规划》从六个方面明确了“十四五”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任务:一是着力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二是建立科学高效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查办体系,四是建立完善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体系,五是建设全方位立体化检验检测支撑体系,六是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为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完成“十四五”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任务,《规划》从四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高度重视;二是保障经费,完善措施;三是齐抓共管,精心安排;四是加强督导,确保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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