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底“互联网+护理服务”在我市试点推行以来,“互联网+护理服务”紧扣护理领域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探索新型护理服务模式,扩大服务供给取得了初步的进展,但目前我区“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面临一些困难。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制度不完善,预案不充分。我市作为试点,由各区推荐一所二级或一级医院作为“互联网+护理服务”,我区确定了相应的医院。首批试点自2019年底开始,虽摸索一些创新性经验,但缺乏对全区资源的整合,在服务项目方面只能开展医疗风险低、易操作实施的技术,极大的限制了服务对象的健康需求;在入户服务费用方面,各医疗机构自主定价,收费服务价格不一致,护士、医疗机构、第三方平台之间责、权、利没有统一界定,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
二是信息不共享,服务跟不上。我市的《试点》政策明确,上门服务机构在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前,需要对申请者进行首诊评估,评估合格后,才能派出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护士提供服务。目前,患者的就诊病历等医疗资料在河北区相关医院内部属于保密信息,平台技术及网络方案的缺陷都可能会导致医疗数据的泄露。同时我区试点医院自行选择第三方技术服务供应商进行合作,彼此数据不共享,信息不流通,使“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效率下降。
三是基层医院护士数量少,市场推广弱。目前,我区失能、高龄、空巢老人逐年增多,很多带病生存的老年人对上门护理服务需求激增。此类服务的供给侧凸显不足,与当前医疗资源的分布有一定的关系,究其原因还是基层医院护士数量相对较少造成的。与此同时,虽有部分地区出现了由社会力量自发形成的护理团队,但由于其整个服务流程和由此产生的护理费用、医疗风险等情况很难控制,这种方式的护理始终不能形成规模。
四是组织管理不配套,发展不规范。“互联网+护理服务”尚没有和家庭签约医生体系有机结合,护士在医疗机构内治疗操作会严格遵医嘱执行,而入户服务针对护理操作并发症的现场应急处置、用药反应的观察、一些慢性病发作症状病情变化的判断还存在一定风险。
二、几点建议
(一)依法开展,规范服务。建议及时总结评估“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经验,尽快形成我区规范健全的制度,确保有关服务规范开展,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和护患双方合法权益。加强智慧医疗资金投入和政策引领,区发改委、工信、卫健、医保等部门切实担起相应职责,确保政策完整统一。
(二)以人为本,满足需求。建议结合河北区实际,在充分评估环境因素和执业风险的基础上,修改完善我区“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充分考虑不同人群的健康特征和对护理服务迫切需求,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统筹发展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和居家护理服务,科学合理构化各层级服务功能,增加护理服务供给,拓展服务项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
(三)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创新护理服务模式,探索培育护理服务新型业态。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遵循市场规律,激发市场活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切实保障质量安全。在规避控制医疗风险方面应严控培训考核等准入环节、完善工作流程和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基础上,还应设有监管投诉机制,建立患者满意度评价和引入专业质控督导机构人员的定期质量评价及随机入户现场抽查考核监督机制。
(四)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的实体医疗机构与互联网医疗优势结合,探索适合我区实际的护理工作规律。继续深入推进区信息化平台建设,构建全区一体化的“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工作模型。进一步加强技术和信息安全监管,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在降低医疗风险、保护医疗数据,提高工作效能方面及时总结,及时调整,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