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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 全力提升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应用水平


政治协商       加入时间: 2022-10-31 16:50:00       编辑: 河北区政协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第九部分开宗明义指出,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要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因此,要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提升治理能力和效能,数据赋能是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发展的动力,推进政务数据的互通共享是数字政府建设的核心。

近年来。我区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提升法治政府数字化建设水平精准赋能。目前,全区763个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建成2个无人审批超市、13个无人审批网点、131个无人审批、一证通办事项均已上线运行。打通“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将平台延伸至118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一、现状及问题

课题组通过调研发现,我区在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环节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重信息平台建设,轻信息公开公示

对涉及相应的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公开公示率,明显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发现后经完善补充,在规范性、时效性上仍有差距。经查询,区政务网对区级政府部门职责清单录入时间集中在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24日,因个别部门机构重整,职责亦发生变化,但该信息至今未及时更正,影响政府科学、透明、权威形象。

(二)数据共享内驱动力不足,机制不够完善

政务数据因部门条块分割,形成数据孤岛,海量数据“深藏闺中”是极大浪费。形成原因主要是一些部门存在人为保守思想,以安全防范、隐私保护、技术无法兼容等现实难题为托词,不愿、不敢、不能外部流通,使主管部门具体协调起来备受掣肘。

(三)“互联网+监管”执法,深度应运水平不高

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以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为依托,各执法部门对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上报、录入、数据归集、动态管理规定动作,积极性不高。监督平台数据月考评通报措施,力度、手段亟需加强。

二、对策与建议

(一)聚焦数字赋能,加强信息化建设

1.深化数据基础制度,加快构建多类型、多层次、多元化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为数据基础制度的不断完善提供良好的市场和环境。特别是要持续推动政务平台信息化系统架构优化和功能升级,以“高效办好常规事、完整办成一件事、可以办理更多事”为目标,以上线为原则,不上线为例外,逐步向手机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事项“掌上办”“指尖办”,营造触手可及的智能化服务体系。

2.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内容更新及时、迅速,拓展政务网站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交互功能,参照北京接诉即办工作创新,限期限时回应群众利益诉求,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多元化渠道平台,提升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二)推动信息联通共享,强化监管数据归集

1.推动数据共享,积极推动标准化数字执法平台与“互联网+监管”等数据库对接,推动业务数据标准融合,依托政务数据中心,通过打通多个平台,实现执法人员使用一个平台一次填报,多平台共享执法信息,实现一次共享、多处应用,切实解决数据重复填报、多头填报问题。同时,依托执法档案子系统,对执法过程产生的执法文书实现自动归档管理,形成海量行政执法数据信息。以此为基础进行大数据分析,精准分析执法多发领域问题以及执法苗头性问题,为政府提供科学决策,堵住执法漏洞,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提供科学依据。

2.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同时发力,畅通内部共享机制。宏观层面,成立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并责成专人主持数据共享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中观层面,建立常态化监管数据归集机制,理顺上下级之间一对多和多对一机构职责关系,推进机构职责法定化,职能配置精准化、业务协同一体化、资源配置动态化,统筹各部门供需对接机制,叠加搭建一体化目录体系,促进数据共享、算力、内容、渠道、产品的融合、归集。微观层面,完善大数据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对数据资源挖掘与保护并重,叠加推进技术、业务、数据融合,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数据采集、存储、流动、交换等安全,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治理能力。创新“平台―渠道―机制”协同合作,实现政府与市场共享双赢。

3.珍视并培育社会的自发秩序,支持、鼓励政府部门与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共同创立产学研平台,发挥各自优势,有效带动资金、技术、数据等资源持续性整合。在合作模式上,采用设立PPP项目或运营公司模式,将管理与运营分离,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运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对有价值的数据有序向社会开放利用。

(三)技术创新监管模式,执法精准灵活多元

1.坚持月考评通报制度,推向更广更深范围,除在政府常务调度会议内部通报批评,对外通报逐次逐步加码加压:对排名落后的3个部门,第一月限定在政府部门内部。第二次通过区有线电视、政务网、公众号、微博、视频、抖音、APP等集群、裂变式向社会发布,畅通阳光整改工程,接受社会各界评判。

2.探索信息化实时监控手段。依据执法监管的关键环节和重点要素,借鉴公安交管电子警察、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机动车超标排放检测系统、安防网在线监测平台等已在执法领域中使用的科技监管方式,研究开发全覆盖、智能化、实时化的非现场监管系统,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主,实现辅助行政决策,健全“前端及时发现+后端依法处置”的衔接机制,拓展信息化技术在监管领域应运的多元、广度和深度,压减重复或不必要的现场监管事项,确保对执法有效监督。

3.在执法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利用大数据关联分析、深化应用,通过提前预警、监测、研判,发现执法薄弱环节,预见违法行为动向,构建“综合集成、精准聚焦、协同高效、闭环管理”的新型模块,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监测—分析—评价—预警—反馈”的全流程持续、精准、灵活的监督闭环。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河北区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