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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旧楼区提升改造后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的建议


政治协商       加入时间: 2021-09-28 18:45:00       编辑: 河北区政协

老旧楼区改造是惠及千家万户的安居工程、民生工程,是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惠民之举。如何确保提升改造后的老旧小区保持生机与活力,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直以来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课题。今年5月以来,区政协组织委员深入王串场街、铁东路街、建昌道街的水明里、迎福里、宜贤里、惠贤里、康桥里、中山北里等6个老旧小区进行调研,坚持问题导向,并于5月27日,三个政协街道委员联络组实行联动,共同与住建委、城管委、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开展社区协商。取得较好的成果,初步形成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继续跟踪我区在“进一步规范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发展情况,现在区政协常委会上提出书面建议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河北区实施旧楼区长效管理的小区共379个,享受财政补贴小区共有328个,目前这些改造后的小区建设已年代久远,2000年以后建成的仅有38个,虽然实行了三年提升改造,但相当一部分旧楼区再次出现破损,设施老化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导致信访投诉多发。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每年都列入政府重点工作,经过全区上下的不懈努力,提升后的旧楼区长效管理取得了长足发展,“红色物业”这一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管理模式正在发挥示范作用。社区的安居指数取得了实质性的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存在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一是小区建设时间早,提升改造需求大,基础设施条件差,基础管理薄弱。二是群众需求多元化,提升改造范围小,群众反映强烈的排水管道淤积跑冒、屋顶和墙面渗水、路面破损开裂、对讲机无法使用等,现又出现新的破损,停车难问题依然存在,群众对提升改造后项目的长效管理满意度不高。三是小区产权种类多,维修责任不明,普遍没有维修基金,后期维护不及时,致使落实维修责任和筹集维修资金方面成为制约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大难题。四是部分老旧小区依然存在业主组织发挥作用不充分,物业服务公司水平良莠不齐,物业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造成物业收费难、停车难、修缮难。

三、建议

(一)完善协同治理机制,共同将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各项工作做细做实2020年8月,我市出台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意见》强化了属地管理责任,厘清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是指导落实对我市旧楼区实施长效管理的重要举措。此外,市民政局在《意见》的基础上先后修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物业管理机制建设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规定,为全面深化旧楼区长效管理提供了较为完善政策依据。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提升改造后旧楼区长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推动,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营造各司其职、依法履职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一是区民政局要建立健全旧楼区长效管理机制,指导、监督、协调旧楼区长效管理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河北区旧楼区管理服务单位准入退出机制的实施办法》,加大物业及准物业企业内部监管。二是建立区、街、社区相互联动的综合协调机制,定期分析研究细化旧楼区长效管理中的动态问题。比如,建立社区网格员与辖区物业联合开展常态化的巡查机制,凝聚合力,补足短板。开展打通消防安全通道整治、充电桩安装、规划行车线、入户宣传、清整垃圾杂物等活动,维护良好的小区环境秩序。三是发挥网格员在社区物业管理中的作用,解决物业费收费难的问题,由网格员出面与物业联动,时刻关注社区动态,发现急难问题及时协调处理,缓解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增强业主对物业的信任感,融洽彼此关系,维护社区稳定。四是区财政局要保证旧楼区长效管理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筹建我区老旧小区专项维修基金,解决修缮难的问题;区城市管理委要负责旧楼区内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及垃圾分类指导检查等工作。

(三)创新管理机制,调动物业企业服务积极性。一是出台老旧社区车位管理相关规定,属地居委会配合物业公司对本小区车辆和停车位缺口进行摸底调查,对现有停车位进行整合,盘活停车位资源。合理划分利用车位,通过设立临时停车位,开放小区白天空闲车位等,收取少量存车管理费用。二是调整绿化,延展道路缓解停车难。召开社区协商议事会,广泛征求居民对绿地退绿的意见建议,通过共同协商的办法,解决停车难问题。三是建立体停车库。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引入社会资金,选取1-2个试点小区,建立升降横移式立体停车库,提高空间的利用率。四是调动物业积极性。探索智慧社区的新路径,积极引入民间资本、社会力量参与改造过程,投标、设计和建设,与智慧类商家合作,解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更好地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引向深入。

(四)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党的建设。要明确“党建+基层治理”主攻方向,积极探寻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新路径,开启“红色物业”的新模式。积极探索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建立社区党委、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居民代表共同参与的物业联席会及信息公开制度,内容为筹集和使用专项基金、应急解危资金、小区公益性收入及收费标准等账目;还要对物业服务水平进行经常性指导监督,建立物业企业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量化评估,建立物业服务公司信息公布平台,将企业资质、企业在管小区考核情况、信用等级情况公示公开,强化企业按约定履行义务,构建公平公开公正市场环境。借势借力加强“红色物业”宣传,适时召开现场会,鼓励物业企业在城市管理、社区治理、服务群众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河北区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