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市容环境是改善民生、发展经济的需要,更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体现。区委、区政府在新一年工作计划中,也提出了创建文明城区的目标。我们围绕加强市容环境整治,推进美丽河北建设,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市容环境整治、管理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和居民群众对这项工作积极性、主观能动性不强,有的还不理解、不配合,有抵触情绪。特别是当遇到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或涉及面较大的问题时,个别居民群众有阻碍工作开展的情况,影响工作效果。
二是市容环境治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市容整治、管理机制中的总体设计和安排不够完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雷同,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联动不畅,难以形成合力。市容、建设、环卫、街道等系统和单位的有关职责、任务、职能还没有实现无缝连接,削弱了市容整治、管理的效能,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市容整治的积极性还不够高。
三是保障还不到位。人员方面还存在力量不足的问题,难以应对繁重的工作任务,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工作水平、经验积累还不够,专业人员稳定性不足,影响工作效率。财力、物力保障上由于受程序、层级制约,有“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现象,工作打折扣、受影响。
二、几点建议
(一)用好阶段性重大整治工作契机。充分认识重大整治工作对市容环境的拉动作用,全力推进,搞好宣传教育,营造强大舆论声势,引导居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克服畏难情绪,增强工作信心。对于重大整治工作,要认真分析情况、找准重点难点,把任务进行分解,选准突破口,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进度。要发扬一鼓作气、持续作战的精神,攻坚克难,全面完成任务。要敢于碰硬,对难点问题在反复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集中力量打歼灭战。
(二)切实加强对市容环境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完善市容环境治理体系,形成“管理无缝隙、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标准,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督有力、科学规范的长效机制,实现由突击型向长效型治理转变,由经验型向法治型治理转变,切实提高治理效能和水平。认真研究制订市容治理规划,调配管理资源,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目标任务,负责做好责任范围的市容治理工作。加强督促考核,相关牵头责任部门根据责任分工提出有关市容治理的具体标准、年度目标和考评办法,加强日常督察考评,定期通报考评结果,奖优罚劣。
(三)完善市容整治管理办法和措施。加强执法,建立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整治高效”的执法队伍,确保执法有效实施。整合力量,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合理整合城管、市场监管、市政、卫生、环保等力量,确保重点部位、重点社区要有相应的监管力量。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参与治理,实现市容整治常态化。加大投入,按照有关要求,多渠道筹集市容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资金,加大改善装备和条件的力度,确保保障到位。
(四)完善市容环境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时空、全覆盖的市容监管网络,利用多种信息资源,形成全时监控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市容管理的精准化、流程化、日常化水平。完善市容监管责任体系,按照人员到网格、责任到网格、处置到网格、奖惩到网格、机制到网格的原则,切实加强市容管理网格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对市容治理中的重大举措,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居民群众的意见,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