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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精准扶贫理念 破解脱贫中的瓶颈


政治协商       加入时间: 2016-10-25 16:29:47       编辑: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推进扶贫开发是“十三五”规划十个目标任务之一。河北区因其历史与地理等原因,贫困人口较多,扶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为进一步落实精准扶贫的工作部署,今年以来,我们对全区扶贫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了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我区贫困群体的基本情况及救助措施

  河北区常住居民有788451人(六普的数据),截止2016年6月底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有18820人,享受低收入待遇的有4181人,特困边缘人员有2407人,累计占人口总数的3.2%;60岁以上老年人203373人,占比25.7% ;残疾人23620人,占比3%,比全市平均数分别高出1.1、5.7、0.7个百分点。按贫困类型大致分为三种:一是特困三无型贫困群体,这一群体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二是低收入型贫困群体,这一群体由于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缺乏必要的劳务技术,长期处于无业或者零散就业状态,导致收入偏低;三是支出型返贫群体,也被称作低保边缘户,这一群体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由于重大疾病、年老体弱、重大残疾等因素又导致返贫,其中尤以因病致贫最为严重。可以说,我区贫困人口多、老年人多、残疾人多,脱贫工作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目前,我区采取的救助措施主要来自三方面:一是长期政策性的救助,主要依托民政局、劳动局、区残联、房管局等部门制定的扶贫政策。二是针对特定群体的救助,如:区委组织部对困难党员的慰问,区工、青、妇、红十字会等社团组织的扶贫助困活动等。三是其他方式的救助,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民宗办开展的捐资助困等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贫困人口难界定,扶贫的精准度不够。资产信息和家庭统计不全面、指标模糊、部门间信息不共享及人为操控等原因,给贫困人口认定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同时在扶贫救助工作中,各部门救助工作统筹规划不够,不能做到及时的动态管理,有的困难家庭受到多方面救助,救助资金过于集中,有的已经脱贫的家庭仍然得到救助,而一些真正困难的家庭却没有得到救助。

  (二)扶贫资金渠道单一,扶贫责权主体不明晰。一方面,扶贫资金主要来源于区政府拨款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捐助,扶贫资金较为紧张。另一方面,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大主体责权不明晰,协同程度不高,结合不紧密、不衔接,造成扶贫项目资源配置效率不高。

  (三)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力度不够。随着新媒体的迅速发展,众筹捐助网站、微博、微信等社会化救助渠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然而社会救助力量虽庞大却有待挖掘、整合,缺乏政府权威职能部门介入引导,社会热心人士也缺乏政府力量的引导,难以形成合力共同聚焦于困难群体。

  (四)扶贫救助体系不规范、不系统。目前,我区开展的扶贫助困工作主要集中在“两节”、七一等重要时间节点,时间扎堆儿、部门扎堆儿,并且此类慰问多是以钱物“输血”方式救助贫困家庭,针对致贫原因和特点的针对性救助较少,形式单一,效果不明显。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领导,创新机制。要认真落实中央统筹、市负总责、区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党政主要领导对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形成区、街、社区三级书记一起抓,层层落实的责任制。各级领导联系街道、社区,党员干部与贫困户帮扶结对,聚集来自各方面的力量,构筑立体全面的帮扶网络。发挥我区扶贫联席会机制作用,将扶贫资金及物品统一调配,避免重复帮扶。构建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考核和精准管理的“四个精准”工作机制。通过精神扶志、生活扶贫、能力扶技、创业扶资、就业送岗、就医扶助、教育助学等形式,着力实现我区扶贫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

  (二)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实施差异化的精准扶贫举措。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具体量化的动态贫困户识别标准。实现扶贫信息采集程序公正化、标准化、规范化和透明化,保障扶贫数据信息的真实和精准,做到精准识别贫困群体,精准分析致贫原因,精准制定帮扶措施。实施精准化的分类级差管理,对贫困人口和贫困家庭进行贫困程度分级分类管理。在此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的扶贫方针,进一步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户、扶贫到家、扶贫到人。对于低收入群体以产业扶贫为主,在提升就业技能、提供就业信息、社区公益服务与家政服务等方面寻找就业脱贫的出路,帮助贫困群众“拔穷根”。对于“因病致贫”的群体以政策扶贫为保障,采取部分医疗费用垫付等组合救助政策,帮扶居民度过大病治疗的困难时期。

  (三)加强对社会力量扶贫工作的引导。鼓励引导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扶贫主体参与,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帮扶活动,努力做到帮扶重心下移,帮扶对象明确,帮扶措施到位,帮扶效果可持续,实现社会帮扶的精准化、科学化。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河北区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