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中央大力推动供给侧改革,将去产能、降库存、调结构作为主攻方向,确保经济平稳持续发展。在公共服务方面,我区积极响应、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着力在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机制创新、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上下功夫,集中出台了一系列惠民举措,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放大“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效应,取得了显著效果。但仍存在一些机制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是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区推行的是区审批局与相关委办局的审管联动机制。从实际运行效果看,区相关各职能部门间分工不明晰、责任不明确,存在一次审批与日常持续监管相互混淆、各主管部门相互推诿的情况。由于相关职能部门间责任划分的不明晰,企业无法正确掌握监管信息,难以正确规范自身生产、经营行为,造成生产、经营成本的增加,导致竞争力下降。
二是程序不顺畅。简政放权、一颗公章管审批,是我国行政审批的改革目标。但由于我区全部审批职能划转到审批局时间较仓促,工作内容划分和配合协作程序方法上,尚不够通畅。同时,由于我市未成立市级审批直管部门,规范性指导文件不到位,造成企业、个人在申请、办理中出现一些困难,甚至无法办理审批的情况。
三是政府干预过度。近年来,国家在不同领域积极推行简化审批事项的工作,但存在关注区域经济增长而对企业微观干预过度的情况,难以建立有序的市场经济,也带来企业直接、间接成本的增加。例如,企业正常流动,本是市场配置规律的体现,但目前各区县为减少本区税收流失,对在本区内纳税企业外迁时,采取劝阻或拖延的方式阻止企业迁址,不利于企业自身发展和资源的有效配置。
二、几点建议
(一)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权限
尽快理清区内审批与监管部门的职权分界,并向社会公布,真正实现简政放权、轻审批、重监管的目标。建议由区政府以文件等形式明确各监管单位和审批单位的职责内容,划分清晰,杜绝审批与监管权责不清、互相制约的局面。同时,建议区政府协调市、区两级相关部门或上报市级有关部门,取消无实际意义的形式审批事项,减轻申请人的负担。
(二)加强监管部门的履职力度
彻底转变以批代管的局面,加强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和履职力度。建议各委办局加强日常监管力度,通过增加巡查次数、加强各部门间横向监管联系、强化监管网络技术等措施,规范企业日常经济活动。并通过监管部门的不定期政策宣讲、解读,让企业实现对政策信息更新的及时掌握,实现管理方与被管理方的信息对等。
(三)改善经济服务软环境
政府部门减少对企业的干预,以经济服务软环境来吸引企业。建议区政府将经济指标的考核工作弱化,不过分强调小范围区域的经济增长水平,以避免对企业人为设置运行障碍,增加运行成本。政府部门应将关注的重点放在民生改善和公共服务提升上,例如开通网上预约办理功能以降低现场排队等候时间等,以优越的软环境服务吸引企业在我区长期发展壮大,从而实现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