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基本情况
要闻简报
重要会议
区情平台
政治协商
民主监督
参政议政
理论研究
制度文件
专委会工作
党派团体与界别工作
街道政协工作
文史苑
委员风采
委员论坛
联谊交流
大事记
   首页 - 政协河北区委员会 - 制度文件

中国共产党政协河北区委员会委员履职党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党员委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制度(试行)


制度文件       加入时间: 2020-01-06 14:39:21       编辑: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区政协党的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特制定本制度。

  党员委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是指党组织关系不在区政协机关的党员委员,既要按照组织关系隶属情况,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履职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政协党组织教育管理和参加政协党组织活动、进行党性锻炼。

  参加区政协党组织生活时,要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要求,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等。同时党员委员在参加区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和参加区政协组织的到外地学习考察和大型重要活动期间,应参加临时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本制度自中国共产党政协河北区委员会委员履职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由中国共产党政协河北区委员会委员履职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负责解释。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河北区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