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区委《关于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若干措施》,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全国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国共产党政协河北区委员会委员履职党总支部委员会学习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提升理论学习质量和效果,推进党总支思想政治建设,结合区政协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分工与职责
(一)中国共产党政协河北区委员会委员履职党总支部委员会对学习负主体责任,对各委员履职党支部学习负领导责任,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把好政治方向,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抓出成效;
(二)委员履职党总支书记是理论学习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研讨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党总支成员的学习;
(三)委员履职党总支成员是学习直接责任人,负责配合党总支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每位成员每年负责组织一次学习活动,制定学习方案,经党总支同意后,负责组织实施;
(四)委员履职党总支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委派承担相应职责,同时负责指导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履职党支部理论学习工作,推动形成层层抓学习、处处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五)委员履职党总支配备秘书1名,秘书要积极配合党总支,做好认真甄选参考资料、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等具体工作,推动提升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二、内容与形式
(一)委员履职党总支的学习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相关理论、著作等;
3.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建设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等;
4.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哲学、历史、法律、科技、国防、国际等方面知识;
5.党中央和市区委、区政协党组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二)委员履职党总支的学习形式
委员履职党总支应当结合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委员履职党总支委员应当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相结合,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参观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2.每季度安排一次集中学习。
三、加强学习管理
(一)制定学习计划。每年年初按照党中央、市区委的部署以及区政协党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由党总支书记审定,总支会研究通过后施行;
(二)严格考勤。要坚持考勤登记,委员履职党总支成员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应当向党总支书记请假,党员委员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应当向党支书记请假;
(三)建档建制。委员履职党总支应当就学习计划、领导批示、学习记录、研讨发言、学习心得、理论文章、调研报告、考勤记录等建立专项档案。
本制度自中国共产党政协河北区委员会委员履职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适用于委员履职党总支学习,各委员履职党支部可参照本制度组织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