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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天津市河北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规定


制度文件       加入时间: 2017-12-18 08:46:51       编辑: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政协常委会作为主持政协会务的常设机构,在政协组织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示范表率作用,推动人民政协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更好地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现就加强区十四届政协常委会自身建设,作如下规定:

  一、始终坚持人民政协工作的正确方向

  (一)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巩固人民政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坚持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高举“团结”的旗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团结联谊工作的有效方法。在统一思想、增进共识的基础上,促进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团结合作,不断巩固共同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

  (三)要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要始终坚持平等议事协商的原则,积极探索实现协商民主的形式,把人民民主的广泛、多层性特点和人民政协开放、包容、平等的特征有机结合起来,追求最大公约数,不断提升协商民主的实效性。

  (四)要坚决服从区委的统筹安排。要发挥政协党组的核心作用,结合政协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努力把区委的意志和主张转化为各族各界人士的共识和政协的工作实践,做到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要恪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遇有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情况、重要问题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

  二、不断提高知识储备和理论素养

  (五)要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要义,掌握党的统一战线理论、人民政协理论和履行职能所需要的相关知识。要通过集体学习、专题讲座和专业培训等形式,加快知识更新和优化,为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提供坚实的智力保障。

  (六)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加强学习,不断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要着眼于新的实践和发展,深入开展理论思考与研究,把加强个人自学与参加政协组织的学习结合起来,把理论知识学习与参政议政活动结合起来,把政协工作知识的学习与本职工作岗位的学习结合起来,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

  三、积极推进人民政协工作创新发展

  (七)要围绕“三个着力”要求和“向上、向深、向新”发展履职尽责。常委会的全部工作都要始终遵循“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恪守“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把发展“三个经济”、实施“五大战略”作为首要任务。要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丽河北”的总要求,坚持谋全局、议大事、抓重点,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和智慧凝聚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美丽河北”建设的各项任务上来。通过多种有效方式形成履行职能的整体合力,以思想上的与时俱进,引导思想方式的创新,以科学理论方法的与时俱进,引导工作思路的创新,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科学化水平。

  (八)要积极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不断深化。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以调查研究为基础,进一步健全协商机制、完善协商形式、丰富协商内容、注重协商实效。要以事关大局、事关长远的问题为重点,着力提高专题协商的宏观性和全局性,充分发挥其在协商民主格局中的主导作用。要以切口较小、影响力大的问题为重点,着力提高双周协商的时效性和适用性,增加协商的影响力和共识度,充分发挥其在协商深度和协商成果转化上的示范作用。要以专业性强、疑难度大的问题为重点,着力提高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的针对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其在协商民主制度体系中的基础作用。要以民主监督、民计民生问题为重点,着力提高提案办理协商的经常性和普遍性,充分发挥其作为日常协商、跟踪协商的载体作用。要以推进社区建设、服务社区群众为重点,着力提高街道社区协商的多样化和务实性,充分发挥其在基层协商中的主渠道作用。要把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贯穿于政协履职尽责的全过程,进一步健全民主监督机制,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要不断丰富政协参政议政的实践活动,使政协的意见建议转化为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的重要依据。

  (九)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要紧紧围绕促进“向上、向深、向新”发展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做到协商于决策之前、调研于协商之先。每个常务委员都要按照常委会的安排,承担相应的调研课题。要积极参与所在专门委员会和界别的调研工作。常委会对重要问题的协商议政,要在会前周密组织调查研究,深入进行科学论证,切实做到不搞调研不协商、不作论证不提意见和建议,通过不断提高调研工作的质量,努力把政协的组织优势、智力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把调研成果转化为促进发展的宝贵财富。

  (十)要强化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常委会要加强对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发动委员围绕全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政治稳定、人民生活以及党风、政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广泛听取来自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在积极履职中提出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每个常务委员要带头在政协常委会议、全体会议上发表意见、建言献策,真正做到讲真话、议实情,谏诤言、谋善举,以务实的举措和成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十一)要努力为全区科学发展办实事。常务委员要以促进全区科学发展为己任,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协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培养亲民作风,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宏观议大事、微观办实事,顾全大局、无私奉献,充分发挥个人的优势和专长,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为全区科学发展和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多办实事。

  四、切实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作

  (十二)要加强与社区群众的联系。常务委员要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结合履行职责情况,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服务群众,切实加强与广大群众特别是本界别群众的联系,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联系群众的过程中向群众学习,自觉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增进与基层和群众的思想感情。

  (十三)要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要坚持常务委员联系委员、委员联系群众的工作渠道,及时、经常地与委员特别是本界别委员联系和沟通,向委员宣传区委和区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介绍政协常委会的工作情况,关心委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委员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充分调动广大委员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

  (十四)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常委会要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进一步健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在政协组织中履行职能的新机制,不断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联系与沟通,真诚与他们合作共事,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议政氛围。重视发挥界别、专门委员会、委员、政协机关等各个层面的作用,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广泛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形成履行职能的整体合力。

  五、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十五)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常务委员要模范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执行政协章程和政协有关决议、规则、规定。完善常务委员走访联系委员工作制度,严格常务委员述职、考核评议制度及出席常委会议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常务委员因公、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常委会议的,应提前向区政协办公室请假。常务委员每年累计缺席常务委员会议2次的,由分管联系的副主席进行诫勉谈话;每届任期内,常务委员无故累计4次不参加常委会议的,应自行提出辞职申请,并报全体会议备案。

  (十六)要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常务委员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理解,不断增强整体合力。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自觉接受广大委员及群众的监督。要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政协工作的关系,切实发挥好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常务委员中的中共党员,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切实保证市、区委及区政协党组的决策部署在政协工作中的贯彻落实,并在政协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河北区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