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五”时期主要成效及基本经验
(一)主要成效。 “十五”期间,全区劳动保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1、就业再就业取得明显成效。贯彻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了政府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体系,坚持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机制。就业总量不断增长,就业稳定性不断增强,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十五”期间,累计新增就业7.18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6.53万人,“4050”人员2.96万人。“十五”期末,登记失业率为3.53%,期内下降了0.31%。2004年以来,连续两年新增就业人数大于新增失业人数,实现了就业总量净增长的历史性突破。 2、职业培训取得较大进展。培训公共服务制度初步建立,培训内容不断丰富,培训质量不断提高。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638个班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58万人,期内培训就业率提高了36%。创业培训促进了成功创业,带动了就业。 3、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得到巩固,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顺利完成。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十五”斯末,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118.01万人,17.47万人,15.56万人,15.58万人,10.60万人。养老、医疗、失业三险综合覆盖率提高了13%。 4、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初步形成。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顺利推进,基本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得到加强,当年结案率均保持在90%以上。实施了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指导线制度,企业职工工资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 5、劳动保障服务网络发挥重要作用。建立了区、街、社区三级服务网络,职能不断扩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区级公共服务机构发挥了中枢作用,街道、社区服务机构发挥了基础作用,形成了职能清晰、分工明确,工作互动的三级服务网络,下岗失业人员就近享受服务。 (二)基本经验。 “十五”期间,全区劳动保障事业快速发展,为“十一五”时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1、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 按照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区委区政府把劳动保障工作放在党和政府工作全局中去思考,放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去把握,放在社会稳定中去部署,正确地把握企业改革的力度和节奏,协调处理劳动保障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为促进经济发展、企业改革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2、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是推进全区劳动保障工作全面发展的根本保证。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全市的部署,把劳动保障事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了《河北区2003-2005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纳入全区发展总体规划中。在区各部门、街道共同努力下,坚持“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坚持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并举,坚持思路创新,工作创新,措施创新,把援助困难群体就业作为首要任务,推进了全区社会保障工作的较快发展。 3、维护劳动者的根本权益,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把维护劳动者的根本权益放在首位,把援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关注中低生活水平的下岗失业人员,坚持送政策,送岗位、送温暖。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劳动保障工作在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不断增强。 4、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水平,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有力保障。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更加重视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规范和推进劳动保障工作,监察执法和争议处理力度不断加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基本保障。区街社区三级服务网络率先建立,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功能不断扩大,各项服务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要求不断推进,服务环境大幅度改善,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5、建设一支高素质工作队伍,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必要条件。走上社区协管员岗位的“4050”人员,接受了系统的培训,劳动保障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服务管理能力不断增强,一支学习研究型的劳动保障工作队伍正在形成,成为全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十一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既面临难得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将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劳动保障工作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要清醒地看到,在今后一个时期,随着经济形势,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多并趋于复杂化,多样化。劳动保障工作将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一)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同时存在,劳动力整体技能水平偏低,中高技能及人才严重缺乏,与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不相适应。下岗失业人员的历史存量未能完全解决,面临破产关闭的企业职工分流安置任务十分繁重,大中院校毕业生等新增劳动力就业问题、农民工进城转移就业问题日益凸显,“三碰头”的局面将长期存在。 (二)社会保障能力亟需增强。作为老城区,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医疗保障仍不能全覆盖,保险基金支付压力日益增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水平形成差距,成为了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因素。部分居民养老、医疗保障缺乏制度保障,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业从业人员以及进城农民工缺乏应有的社会保障,这些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准点问题。 (三)劳动关系中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企业批量裁员和破产关闭企业的职工分流安置将加快。经济成份多元化和就业形式多样化使劳动关系更趋于复杂化。一些用人单位超时加班、克扣和拖欠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严重。一些用工单位与职工签订合同短期化、滥用试用期、甚至不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纠纷呈上升趋势。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能力同时面临着相当大的压力。 三、“十一五”时期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从维护劳动者切身利益入手,积极扩大就业再就业,和谐劳动关系,扩大参保范围,并使之有机联系和相互促进,推动全区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河北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针对不同群体的基本需要,千方百计提供就业服务,采取各种方式促进就业再就业,扩大参保人群,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坚持统筹兼顾,为全区增加发展要素,丰富和谐内容。在切实改善就业质量的同时保持就业总量的持续增长,在扩大参保范围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弱势群体的保障援助,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加注重各种利益群体的协调平衡,在创新工作机制的同时更加注重基础性工作,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3、坚持制度创新,加强劳动保障能力建设。用更加积极的态度、发展的办法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在解决难点重点问题上,注重工作机制创新,在推进发展中,注重加强能力建 4、坚持工作高标准,不断扩大受益人群。追求更高水平、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关键在于坚持高标准。要切实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让更多的群众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十一五”时期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发展目标。 1、就业持续增长。把扩大就业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做好援助就业、鼓励市场就业、扶持自主创业,努力做好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民工转移就业。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改善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加强失业调控,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十一五”期间,新增就业8万人,基本解决困难群体就业,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左右,保持就业总量、就业质量与区域经济发展同步增长。 2、劳动者素质不断提高。建立劳动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形成面向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十一五”期间,培训2.8万人,不断丰富培训专业,提高培训质量,建立实训基地,培训促进就业达到65%以上。 3、社会保险参保范围不断扩大。“十一五”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劳动者平等享有社会保障。 4、劳动关系基本和谐稳定。随着《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劳动关系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更加健全,劳动争议处理能力明显提高、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取得进展。通过普法工作,使劳动者维权意识明显增强,通过3—4年的治理整顿,基本规范全区劳动合同制度。 5、劳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进一步增强,队伍素质及结构不断改善,执行能力不断提高,使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二)主要任务。 1、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1)坚持扩大就业与区域经济发展并举,在发展中培育就业增长点。从全区经济发展的定位、优势、特色中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继续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经济和中小企业在发展中扩大就业,改善就业结构,扩大就业规模。 (2)继续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建立政策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妥善解决“三类”企业失业人员就业问题,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援助“4050”人员、单亲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创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促进新增劳动力和农民工稳定就业。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联动机制,促进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3)加快区域劳动力市场服务机构建设,为不同群体提供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建立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农民工就业服务中心,加强区域劳动力市场建设。积极推动大中院校毕业生等新增劳动力就业,改善农民工来区就业环境。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聘和职业介绍行为,建立各类人员的失业登记制度、招聘人员录用备案制度和就业登记制度。 (4)健全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坚持人本服务,提高就业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推进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完善“一联盟、二对接、三同时”的工作机制,促进就业稳定。 建立完善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利用网络、通讯、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发布就业、培训、社险、维权等信息,建立河北劳动保障网站,促进就业服务效率。 (5)加强失业调控。完善提前介入、超前预控机制,着力解决好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劳动保障准点。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妥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坚持“人随资产走”,转换身份实现就业。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建立失业人员积极就业准备制度,减少长期失业人员存量,保持就业形势整体稳定。 (6)不断推进“充分援助就业”、“比较充分就业”、和“充分就业”社区的创建工作。强化社区基础性工作,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十一五”末,充分就业社区达到60%以上。 (7)建立和完善促进就业考评制度。把新增就业和控制失业纳入全区宏观调控指标。对街道社区主要考核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新增就业人数和援助困难群体就业等项指标。对各类用工单位主要考核新增就业人数和减少下岗失业人员等项指标。对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考核开发公益性岗位等项指标。充分发挥就业再就业领导小组和农民工问题联席会议的作用,健全考评制度,落实责任,定期考核。 2、加快职业技能培训和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 (1)开发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源,形成培训促进就业的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实用技能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加快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学校参与、社会支持、个人努力的技能劳动者培养工作新格局。加强创业培训,以培训和小额借款政策促创业,提高创业成功率,以创业促就业。 (2)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发挥职业证书在劳动者就业和技能人才成长进程中的导向作用;强化技能劳动者的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鼓励在行业、企业和全社会开展各种类型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对技能劳动者的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激励机制,畅通技能人才通道。 (3)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强化实训在技能人才成长过程中的促进作用。选择适应区域特点的技能专业,建立公共实训基地,着力培养初、中级技能劳动者。建立技能人才、技能成果信息库,选拔一批专业技术带头人,以示范作用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3、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范围,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1)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范围。推动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灵活就业人员落实参保缴费政策,纳入社会保险参保范围。加强就业困难失业人员的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的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引导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保证其基本生活基础上,积极参与申领、培训、求职等就业准备活动,实现就业互动。要依法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保,维护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建筑业等高风险企业要为进城务工人员依法参加医疗、工伤保险。探索建立无业居民大病统筹医疗保障制度。随着社会保险有关法律的实施,将参保人员扩大到应参保人员的90%以上。 (2)适时开展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服务。完善社会化服务规范,做到咨询政策、办理手续、享受社会保险等各项服务就近就便办理,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4、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建设和谐劳动关系。 (1)加快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和农民工为重点,推动各类企业普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监督企业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加强并健全三方机制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积极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革中的劳动关系,重点加强对职工安置方案的审核和方案执行中的监督,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2)规范工资分配秩序。引导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转变,着力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支付保障和支付监控制度。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克扣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3)依法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监察程序,完善监察工作制度,实现劳动保障监察职能、机构、标识和执法文书统一,加大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建立各有关部门共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制度。 (4)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切实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健全劳动仲裁机构组织规则、办案规则。健全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建立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加强预防调解工作,做到“扩大调解、案结事了、促进和谐”。逐步形成企业与仲裁机构相结合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 加强信访的接待、组织、协调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信访分析报告制度和群体性事件预警报告制度,健全反应灵敏,指挥有力、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 (5)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探索新的劳动保障普法方式,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对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进行普法轮训。开展就业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实现法制宣传制度化。 5、加强服务管理能力建设,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 (1)坚持依法行政,加快职能转变。建立较为完备的依法行政与执法监督制度,继续推进劳动保障政务公开,依法处理劳动保障事务。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性审批的行为和程序,落实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制度,完善行政过错责嶙肪恐贫取<忧扛谖荒勘昕己耍岣吖ぷ餍屎凸ぷ髦柿浚欢咸岣叻窆芾砟芰Α?BR> (2)加强劳动保障系统队伍建设。继续推进街道社区平台建设,强化干部教育培训,调整干部队伍年龄、文化和素质结构。“十一五”末,区街劳动保障机构中大学毕业生达到25%以上,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劳动保障队伍。 五、“十一五”时期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 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投人,重点加大对劳动力市场建设、技能劳动者培养和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投入。同时在促进就业、加强职业培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等基础性建设方面落实财税、信贷优惠政策。 (二)加强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 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要求,提高整体信息化建设水平,就业服务、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劳动关系、劳动监察等主要业务实现信息化。加强劳动保障信息综合,统计、分析、预测工作。 (三)加强劳动保障事业宣传工作。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规和政策,动员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劳动保障事业,引导群众更新择业就业观念,强化参保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