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视协商民主的内容的务实性,使协商民主获得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时期,从协商的内容看,民主协商涵盖了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关注民生、提高百姓福祉,为基本要务。
(四)重视民主协商的创新性,使协商民主体现新时期的特点。随着社会生活、科技生活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意识、行为方式在新的历史时期都体现出新的特点,协商民主也要适应时代的发展体现出不断创新的特点,在协商内容和形式上体现时代性。
二、关注民生、求真务实,发挥新时期民主协商的积极作用
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推进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新时期我国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的基本要务,人民政协要紧跟形势,与时俱进,把“关注民生、求真务实,发挥民主协商积极作用”作为各级政协组织的主要任务。
(一)关注民生、求真务实,搞好民主协商。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各级政协组织要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人为本,助推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将社区动态视为反映社情民意“晴雨表”、群众需求的“汇集地”、各种社会矛盾的“聚焦点”;把委员关注民生,委员走进社区活动作为贴近基层民众的有效的载体。通过开展“关注民生、服务社区、构建和谐、促进发展”主题参政议政活动,实现了人民政协和人民群众的对接;使履行职能更具有群众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利益诉求的渠道更宽更广。
以党和政府所想、人民群众所盼、政协优势所能为切入点,是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内容。人民政协是世界上独有的民主政治机制,是中国人民在革命斗争中的明智选择和智慧结晶,她的生命力在民众之中;党通过人民政协,联合各方力量,团结全体人民,实现人民民主。政协工作“接地气”正是联系民众,服务民众、反映民众呼声、为民众排忧解难的具体体现。新时期的民众工作,新就新在阶层分化新、表现形式新,因此处理与民众关系的方式也要新;要学会分析新特点,研究新方法,通过教育、协商、疏导方式,通过委员说出本界别的声音、反映本界别群众的诉求,体现人民政协的人民性。
(二)发挥政协各界别优势,搞好专题协商。
界别是构成人民政协的基本组织单元,界别活动组是开展界别工作的重要组织依托。政协委员是由各个界别协商推选产生,是各界别有影响的代表人士,代表本界别及其联系的群体主张,是政协工作的主体。发挥界别作用,就是要使委员的主体作用通过界别这个渠道更好地发挥出来。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具有“非官非民”、“亦官亦民”的特点。它独立于地方和部门利益之外,具有超脱一事一策的眼光、超乎一时一地的气魄、超越一人一己的胸怀,不受利益因素的影响,能够比较客观地提出意见,具有上传下达的独特优势,有利于保证社情民意的全面性和利益诉求的多元化,体现社会多方面的意志表达,促进党委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人民政协又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体现在其人员构成已经发展成为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广泛联盟。这一加盟要求来自社会各界别的人士,可通过开展调研视察、报送提案、信息等经常性的工作和活动,通过委员听民声、知民情、汇民意、聚民智、解民忧,将各阶层的实际需求和各类主张与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有效地对接,使人民政协的声音更具科学性。人民政协还是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智力支撑,她拥有众多具备专业领域知识、社会知名度颇高的“专家”、“名家”、“大家”既可以利用专业优势和职业特点,围绕自己熟悉领域的热点问题,建真言、献良策;还能够从不同视角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从宏观上来观察和评判现实问题,为国计民生良策提供智力支持,使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更加符合科学发展。
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各级政协组织必须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立足本国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搞好民主协商,“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作者系民进河北区委会委员赵华)
关于协商民主中若干协商路径的认识与思考
民进河北区委会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是中共中央正式提出并确认了“协商民主”概念,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人民政协作为最早制度化的协商民主形式,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于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协第一次会议召开时确立的,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认识和实践好协商民主的协商路径是坚持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重要着力点。
一、政治协商在坚持协商民主中具有强大生命力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明确指出:“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又人口众多的国家,让各族人民群众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是最大的政治。《共产党宣言》中说:“一切阶级斗争就是政治斗争”,列宁在十月革命后说:消除饥荒就是我们的政治,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也曾讲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代表着人民的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说明马克思主义者一直将解决好人民群众需要的问题作为最大政治。要办好群众利益的事,政治协商离不了。早在建国初期, 周恩来就曾强调:“我们要吸收不同意见的人在一起,要善于和这些人一起协商,团结他们。这样政治协商会议才能前进,才能有利于国家建设”。中国共产党的三大法宝之一是走群众路线,通过各界群众代表人士协调现实生活中各种社会利益、社会关系、社会观念的差异,政治协商是不可或缺的桥梁,是重要平台。追根溯源,中国共产党如此重视协商民主,能够创造出人民政协这样的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与中国的文化传统紧密相连。根据《尚书》记载,中国原始社会后期,凡是举国大事,尧、舜都要召集“四岳”或“十二有牧”、“四岳群牧”开会,商讨重大决策包括新领袖选拔协商决定,说明凡事协商在我国是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也是她生命力所在。
六十多年的实践,人民政协通过政治协商把不同党派、不同团体、不同阶层、不同信仰、不同民族、不同所有制等各方面人士的利益表述和政治诉求纳入有序的政治参与,把协商的政治性和多元性有机地结合起来,显示出她的特点和优势。 中共中央把加强政治协商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给予高度重视。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强调“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统一部署和协调,并认真组织实施。”还明确规定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有关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定,协商活动的安排,协商活动的进行,协商成果的报送,协商意见的处理和反馈等五大程序。中共天津市委、河北区委在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实施意见中也都明确了,推进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确保政治协商郑重、经常、有序、有效的具体方法、步骤。
二、专题协商在践行协商民主中有了成功探索
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召开后,人民政协在总结开展政治协商工作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创立了“专题协商会”这一协商民主的新形式。十年磨一剑,形成了政协工作新品牌;“专题协商”以会议为主要形式,“抓战略性问题,请党政高层领导出席,形成对话和互动机制,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建议”,在中央和地方取得了很好的成果,是人民政协完善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一个成功探索,一个重要的实践。从媒体报道的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先后召开十几次专题协商会,到我区政协近十年的专题协商看,都显示出精心开好“专题协商会”是践行协商民主的一种成功探索。近年来,河北区政协根据发展“三个经济”的迫切需要,成立9个专题调研组,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了关于发展地铁经济、特色楼宇经济、都市产业、民营经济、外资经济,及妥善解决重点工程房屋征收难题等9篇调研报告,并在常委会上进行了专题协商,共提出56条对策建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其中,《关于加快新开河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和《关于在新开河两岸开发过程中规划和建设创意产业经济带的建议》还在市政协常委会上作了书面发言,为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发挥了积极作用。专题协商的协商民主的形式启示我们:选题得当,时机适宜,筹备充分,组织周密;集探讨、交流、协商、议政于一体;既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又畅所欲言、集思广益,体现了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平等议事的协商要旨,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针对党政工作中具体的难点、焦点和热点问题,开展视察和调查研究活动,明情知政,提高对要解决问题的认识,寻求更好解决问题方法。由于这是事前充分听取党委、政府的意见后,政协协商确定的专题,所以协商的过程是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既体现党政工作取向和实践要求,又体现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既见人之未见、说人之未说,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是睿智之言、可用之策。她不但扩展了委员的视野、知识面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丰富了政协活动载体,体现了发挥人民政协人才聚集的优势;对关乎民生等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有针对性的协商,展示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和魅力,使协商的领域和内容得到拓展。这个专题协商的程序,由选题程序、论证程序、报批程序、审定程序、反馈程序等一整套规范程序构成,协商成果切实进入决策过程,使协商在机制上有了保障。
三、界别协商在协商民主中彰显着人民政协的优势
人民政协由界别组成,组成界别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是人民政协的主体,她的智力优势、组织优势与制度优势的交汇点,能够形成新的叠加优势,是对协商民主实现形式的又一次丰富和拓展。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照体现代表性、包容性的要求,认真研究分析、科学合理地设置与调整各级政协组织的界别,进一步优化界别的委员构成,不断扩大人民政协的团结面,增强人民政协的包容性。协商主体的协商能力,直接关系和影响着协商民主的实效。界别协商也可以称作“对口协商”,它侧重于界别的代表性、领域深度性、行业专业性,是聚贤在先,咨政建言。界别协商的过程:1、在事关本界别长远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或本界别普遍性的利益诉求方面进行建言,提出本界别意见建议;在汇集各界别的智力资源,对一些领域当中最基本、宏观和长远的问题进行协商。形成一些重大的决策参考意见,特别是行业性、领域性的决策参考意见;破解长期困扰我们的发挥界别优势和开展界别活动的难题,是一种有益的探索。2、在各自表达“界别意见”基础上进行沟通、交流和交锋,形成界别间的共识和妥协。3、在组织政协界别与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协商。既可以应党政要求开展单界别、多界别参与的协商,也可邀请党政领导来政协协商。
四、提案办理协商在协商民主中显示着互为动力的作用
2012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11月,中共十八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要深入进行“提案办理协商”,切实增强提案办理工作实效。正像有同志讲 “这一历史性事件都是前所未有的,为提案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理论政策依据和体制机制保障。”政协提案既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实现协商民主的重要途径和平台;提案协商程序如何设置、协商形式如何设定、协商结果如何运用,一直是承办单位、提案者和政协组织三方关注和探索的问题。多年来,各地方、各部门在提案办理协商过程都摸索了不少经验,有的认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提案办理协商’是个大抓手”,有的为了增强提案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求与提案者的沟通率达到100%;有的为了汇集舆情信息,成立提案分析课题组;有的为了狠抓办理落实,建立提案办理网络信息系统,及时提醒催办,有的对答复意见中作出承诺的事项进行二次立项督办和跟进落实等。总之“应深入研究探索建立相应机制,通过制度来规范和保证提案协商办理过程和效果。”
协商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进行平等、自由、有效地沟通,通过规范协商程序、创新协商形式,逐步建立起“提案应先协商后立案,应提倡‘广进严出’的提案征集和审查立案模式,处理好提案的‘量’与‘质’的关系,为提案办理工作夯实质量基础,也可以让承办单位集中精力把质量优秀的提案办得更好。”针对提案办理协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政务公开处调研员曾蔚青表示,在提案提出前协商、提案办理过程中协商和提案落实中的协商中,前者尤为重要。
回顾过去的工作,展望新的征程,同志们已注意到,近年来中央密集地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这充分表明提案办理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在越来越突出地发挥作用和价值,日益得到社会肯定,而这也正是提案工作者们继续前行的坚强动力。
五、立法协商在逐步嵌入民主政治体系
1994年修订的政协章程正式把人大常委会和政府纳入了政治协商主体范围之内。章程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可根据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亦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协商。”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可以提议在人民政协进行政治协商活动,并且积极与各党派团体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因而属于政治协商主体。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能是立法和监督,因而其列为政治协商主体之后,就能推动它把一些重要的法律草案放到人民政协进行协商,即立法协商。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执行决策,其列为政治协商主体之后能推动决策执行之中的民主协商。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列为协商主体之后,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就嵌入了由政党、政府、人大等组成的整个政治体系,能够推动实现政党领导——政协协商——人大决策——政府执行的政治运行模式。
上述五个协商路径,根据自身的职责所系,把国家和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之中,提议“在人民政协”进行协商。提议者是协商主体,协商的对象是各党派团体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人民政协自然就成为了协商主体与各界社会政治力量进行协商的场所。这时的人民政协能根据需要主动建议协商主体前来人民政协进行协商,还能以政协名义向政党、人大和政府提交建议案,主动与政党、政府和人大等协商主体进行协商,从而实现我国政治制度的协商路径。
(作者系区政协特聘委员、民进河北区委会副调研员张连义)
发扬民主 重视民生 维护民权
——发挥政协独特作用 促进河北区社会管理创新
民盟河北区委会
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但是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工作,也是区政协履行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社会管理创新,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创新,就是做群众工作,其落脚点和主阵地在基层。区政协要在基层有效发挥其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和桥梁纽带作用,做好群众工作,助力社会管理创新。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基在基层,重心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如何发挥政协独特优势、做好服务社会管理工作,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中作出区政协的积极贡献。笔者认为,主要还是要发扬民主,重视民生,维护民权。
一、要充分发扬民主
民主是政协的权利,更是政协的职能。河北区政协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首先要自觉维护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充分运用政协成立以来创造的成功经验和丰富载体,发挥政协作为区委区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倾听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反映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努力营造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社会氛围,使人民群众的意愿转化为国家意志,使区委区政府的决策、政策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需求。区政协亦官亦民、位置超脱、渠道畅通,一头连着党政领导,一头连着平民百姓,既可以为区委、区政府提供从其他渠道难以获得的信息支持,也可以为广大群众了解区委、区政府工作提供独特视角,为加深区委、区政府与广大群众之间的理解和支持提供重要渠道。向下,当好“宣传员”。广泛动员参加区政协的各界人士,在群众中大力宣传党的主张,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理解,使区委、区政府的主张成为全区人民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向上,当好“信息员”。大力畅通社情民意渠道,深入听取基层群众的愿望呼声,广泛收集基层群众的首创智慧,重点把那些区委区政府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意见和建议,收集上来,反映上去,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要高度重视民生
民生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河北区政协能够给力的关键所在。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要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多说、说好有利于上下和谐稳定的话,多做、做好有利于各方和谐稳定的事,努力促进全区整体的和谐稳定。加强与各界群众的经常性联系,乐于倾听群众的心声,让不同利益群体的意愿得到充分反映,怨气得到合理释放,当好群众怨气的“减压阀”。善于掌握群众情绪,并经常对群众的怨言和怨气进行梳理和提炼,使之成为建言献策的源泉和依据。加强与各界人士的协商对话,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消除阻力、凝聚合力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当好社会和谐的“润滑剂”。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早做出预判,及早提出对策,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当好社会稳定的“预警器”。
三、要尊重维护民权
政协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就要从尊重维护民权的角度加强社会管理研究,建构和实施以权利为导向的社会管理和政策体系,尊重和保障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许多社会矛盾的产生和激化,与有关行政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社会管理政策执行不力,强势群体无视社会管理规则有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需要健全社会法律监督体系,强化对社会管理权力的监督和约束。在整个社会法律监督体系中,来自政协的民主监督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基层政协要树立“监督就是服务、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以社会管理薄弱环节为重点,认真进行民主监督,当好“监督员”。通过召开政协全会、常委会、议政会等,以讨论、协商的方式,促进社会管理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通过专题调研、专项视察、委员提案、社情民意等形式,以意见、建议的形式,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履行。针对一段时间内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利用专项检查、专题评议、特约监督、听证会等形式,组织政协委员对相关部门提出质询、批评等,促进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解决。总之,要充分发挥政协的民主监督效力,努力推动我区社会管理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促进我区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作者系区政协委员、民盟河北区委会专干王璐佳)
专题协商是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好途径
民盟河北区委会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是中国国情决定的民主方式。党的十八大提出在完善社会主义民主进程中逐步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实际上广大公民通过各种合法渠道对党和政府的工作提出了许多好建议,但广度和深度还远远不够。各级政协组织都有联系面广、空间宽松的独特优势。在政协这个系统里开拓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具有现实和长久的政治意义。
一、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可降低宝贵的资政浪费
社会浪费成分中有一种最大的浪费是资政浪费,即议政资源的浪费。众多政协委员承载着公民的利益和诉求,拥有直接的议政话语权和稀缺的议政资格与机会。而某些委员因自身素质和知识结构的缺失不能很好的履行这些神圣的职责。出现了现身会场而议政质量却不高的现象。通过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可使政协建立起水平更高的建言献策平台。使民意能有效的介入监督公共政治的进程。对某些专题协商政协可以仔细而又科学的选取委员以外的专家学者进行直接对话并对委员们的提案质量进行考评,促进议政资源的高效使用,也使委员受到公民的监督,而不使委员仅仅成为一种政治安排和政治待遇。
二、建立公民有序参与的机构设置
现在的政协系统有专门联络委员的办公机构——委联办。以此为参照可以建立与其平行的“社联办”,即社会专家联络办公室。让那些学有专长、有见地、有能力、懂政策、联系面广、有责任心的而又不能进入政协系统参政的一部分社会贤达成为政协的更高层次的、更全面的资源库。
三、参与的路径
(一)牢牢把握住坚定的政治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谨慎、动态的围绕着不同的专题和区里面各个时期的主要工作,靶向性的选择公民中的专业人士参与。
(二)政协组织要形成与公民中的专业人士的互动常态化、制度化,随时将必要的动态、政策和研究趋势通报给关联人士并及时收集反馈。通过交流互补形成重大议题的研究共识。使研究、表达、论证与相关部门直接对接。
(三)公民中参政人士的筛选。
1、要选取那些被媒体经常报道或在相关媒体发表过见解的代表人士。2、在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各个学会中的会员、理事中选取,但要选那些不但有专业见地而且关注社会有奉献精神的人士。3、民主党派中有独特见解的成员。4、底层群众中有参政意愿而又品质优秀的人士。
四、建立激励机制
对公民有序参政的专题要有全过程的建设,即有因、有果、有采纳后的奖励和不采纳的说明。对参政议政调研做的好、社会效果明显的人士应该记录在案并有积极的表彰和肯定。对公民有序参政应持宽容态度,即便是批评意见也应当有度量、有气魄的接受。彰显出政协团结民主的风范。
(作者系民盟河北区委会成员尹树鹏)
浅谈民主党派区级组织如何
在协商民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农工民主党河北区委会
“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新型的民主形式,是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决策者通过协商形成决策并推动决策执行的政治活动。协商民主让不同群体的意见和要求得到系统地反映,通过协商和妥协达成共识,满足了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改变了以往公共决策的神秘感和枯燥乏味,提高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在我国政党制度条件下,各民主党派既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而是接受共产党领导、与共产党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和参政党。历史与实践反复证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使我国的政党制度走出了政党矛盾对抗的陷坑,克服了政治冲突、权力角逐等西方各种政党制度的弊端。民主党派是协商民主的重要资源。民主党派实现协商民主的主要途径,一是民主党派通过其成员参与政府、人大、政协等,担任相关职务的直接参政形式实现参政议政的政治功能;通过谈心、座谈会、民主协商会,参加专项调查和考察活动,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特约人员等形式与执政党就国家和地方发展等重大人事和决策问题进行政党之间的政治协商。要选好协商议政的课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发现和研究新问题,凝聚智慧,集思广益,建言献策,提出具有科学性、预见性、全局性和实效性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协商意见的实施价值。这是民主党派在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格局中存在的独特价值所在。二是民主党派在行使参政议政功能的过程中,也要积极履行民主监督的职能,包括监督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党委依法执政及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
近年来我区政协高度重视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之中推进和实现协商民主。主席议政会更是将“协商民主”工作推向了一个新的层级。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影响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的问题。
一、影响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发挥作用的问题
(一)部分党派成员甚至个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协商民主不够重视。有些人认为协商民主就是走过场,政府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言献策,表示“赞赏”只是停留在表面上。
(二)对区情了解少,影响参政议政的质量。部分党派成员虽然所在单位坐落在区内,但许多单位并不是区属,因
此,对区情了解较少,难以针对区内经济社会发展、民计民生等诸多领域的难点、热点问题提出高质量的提案。
(三)部分党派成员单位领导对党派成员参加党派活动支持力度不大。由于党派成员大部分是单位的业务骨干,对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党派活动,有些单位领导颇具微词。
(四)党派成员在党派工作中的表现与其工作单位的工作考评脱节。由于许多党派成员单位在工作考评时,并不注意党派成员在参加党派活动时的表现,党派成员在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工作中的表现与其工作单位的工作考评脱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党派成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甚至有些党派成员在党派工作中获奖都不愿拿给领导看,唯恐给领导留下“不务正业”的印象。
二、党派区级组织在协商民主中发挥作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一方面,加强对党派成员的思想教育。要经常组织党派成员系统学习统一战线思想理论,学习中共十八大精神,学习同心思想理论,使党派成员视参政议政为自己的责任。另一方面,党派区级组织要发挥民主监督的职能。要及时将党派成员的建言献策通过政协反映到政府有关部门,并与政协有关部门一起与提案承办部门加强沟通,不仅要将提案承办结果及时反映给提案人,同时追踪提案承办进度,反映给提案人,使提案人切实感受到政府对民主协商的重视,激发党派成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二)要多途径地向党派成员反映区情。不能只依靠政府的区情通报会向党派成员反映区情,党派区级组织应随时随地的收集区内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民计民生等热点难点问题,使党派成员“知区情、晓民意”,提高党派成员参政议政撰写提案的质量。
(三)要引导党派成员立足本岗,在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围绕本岗工作挖掘建言献策的素材。因为只有本岗才是最熟悉的领域,这样才能写出高质量的提案,同时也能得到本单位领导的大力支持。党派活动要以支部活动为主,“见缝插针”向党派成员宣传“奉献精神”,使党派工作尽量少占用本职工作时间。
(四)党派区级组织要加强与党派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要把党派成员在本单位所做的成绩及时上报市委会、区政协和区委统战部。把党派成员在党派工作中所做的贡献反映给所在单位,同时要向统战部积极推荐那些既热心党派工作又在本职工作中完成出色的党派成员,进人党外干部人才库,同时要高度关注党派成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及时了解他们在工作和社会中遇到的困难,尽可能地为他们排忧解难,把区委会办成党派成员之家,以此激励党派成员更好地参政议政,服务社会。
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框架下,共产党是执政党,是国家建设的领导核心,居于权力的中心地位;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虽然不直接掌控辛Γ械W啪霾咝獭⑷喽健⑾准葡撞叩壬婕罢ㄔ俗鞯闹匾挝瘛>褪撬担裰鞯撑稍谛堂裰魇导邪缪莸木褪钦承痰慕巧F渥饔弥饕硐衷诹礁龇矫妫?B>一是巩固执政党的合法性基础。只有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整合社会资源、调节利益分配等重要力量,才能为共产党执政提供坚强的政治资源,进一步夯实执政党的合法性基础。二是履行传达民意的基本职能。民主党派具有超越不同区域、民族、阶层利益的优势,能够更好地站在价值中立的立场上倾听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在与执政党协商中一起寻求解决方案,在社会和政府之间充当缓冲器的作用,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总之,民主党派必须在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之中推进和实现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是体,参政议政与民主监督是两翼。当前,要把参政议政的关键点放在促进发展的建议对策上,把民主监督的根本点放在优化发展环境上。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协商民主的优势,调节利益冲突,整合社会资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系区政协委员、农工民主党河北区委会专干叶梅)
在协商民主进程中加强民主监督力度
致公党河北区委会、区侨联
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贯彻落实这一重要讲话精神,对于我们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健全协商民主制度,具有极其重大的指导意义。中共十八大把民主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作为促进人民民主的重要任务。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广泛协商,广集民智、广纳群言、增进共识、增强合力,是十八大就全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更好地实行协商民主制度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加强民主监督是实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促进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
一、协商民主与民主监督的实质
协商民主的实质,就是要实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这里的关键,一是“政治参与”,二是“有序”,并使这两个方面能够有机统一起来。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在为人民民主奋斗的过程中创造的民主形式,其优势就在于它能够在很高的制度层次上实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所谓民主监督是指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对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所进行的监督,这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
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三项职能之中,民主监督从形式和成效上一直都比较薄弱。解决民主监督中“短板”问题,是我们当前应该思考的课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如何发挥这一重要渠道作用,提高民主监督的科学化水平?
二、从协商民主的过程中推动民主监督
政协三项职能都体现了协商民主的特性。要加强民主监督工作,就要寓民主监督于协商议政之中,发挥协商的一些重要功能作用,从而不断提升民主监督水平和实效。
(一)扩大监督面,让民主监督更广。人民政协协商议政点多面广,与党政机关接触的机会多,调研视察活动多。在这些过程中,政协委员能更多地知情知政了解情况,把研究问题和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协商和监督的双重功能得到充分体现,让民主监督信息量更大、视野更广、成果更丰硕。
(二)体现科学性,让民主监督更有力。人民政协智力
密集,可以广泛集中民智,使党政决策更加科学,这为民主监督意见建议的科学性、正确性奠定了坚实基础。由于政协位置超脱,不受地方或部门利益局限,可以排除干扰,能够比较全面地了解和更实际地反映各方面的情况,更有利于客观地提出建议和批评。因此,民主监督更具有影响力和权威,更有力度和成效。
(三)协商中互动,让民主监督更灵活。协商本身就体现了多方参与。在政治协商的过程中,民主协商的双方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督主体(政协委员)通过与监督客体(党委、政府)的当面沟通与交流,以提出意见、建议的形式实施监督;监督客体(党委、政府)通过通报工作情况,面对面地听取监督主体(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当场给予互动式协商解答的形式接受监督。监督主客体之间的互动,推动了问题更好更快地得到解决,增强了监督的效果。
三、从健全协商民主的制度机制探索民主监督的实践方向
(一)要进一步推动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各级政协出台的人民政协工作文件中对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对民主监督同样提出了要求。除了狠抓文件的执行外,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统一领导,将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纳入党政监督工作的范围,建成一个内外联系、上下呼应、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政协民主监督的整体性、协调性、配套性。对各级政协组织而言,就是不能随心所欲、盲目无序地去开展民主监督,要确保监督有制可依、有范可守、有序可循。
(二)要进一步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性。质量是民主监督的生命,高水平的监督成果才能发挥民主监督的功能和作用。一是积极探索监督形式。实践中引导和组织委员充分运用例会、调研、视察、提案、社情民意等形式开展民主监督,还要重点尝试界别调研视察等活动,努力使所有民主监督活动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所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有的放矢,有较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实效性。二是抓住重点开展民主监督。除对国家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进行监督之外,要选择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民主监督,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要进一步扩大民主监督的民意基础。一是密切联系群众。以专委会,界别分组等形式深入社区,听群众心里话、看百姓身边事,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得到及时反映和解决。二是扩大群众参与。在协商议政活动中,注重邀请行业专家、市民代表参与调研、座谈,使政协的民主监督尽力地让群众看得见、进得来、用得上。三是拓宽民意渠道。平时多关注网络民意,引导委员多倾听网民心声,多关注网民的建议,从而不仅可以更多地了解各界群体所思所盼,还可以利用网络多做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排忧解难的工作,为本地区跨越发展减少阻力、增加助力、形成合力,努力营造团结、稳定、和谐的民主监督环境。
(四)要进一步营造政协民主监督的氛围。政协组织应加强与各类媒体的协作,加大对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真正让各界人士认识到政协民主监督与人大监督的同等重要,认识到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见建议,更能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增加正能量,以更加浓厚的氛围推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人民民主不断扩大”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目标之一,既体现了我们党对小康社会认识的不断深化和拓展,也旗帜鲜明地表达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的信心与决心。
发展协商民主有利于协调各方利益,化解各种矛盾,实现社会和谐。加强民主监督则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防范和遏制腐败的有力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深入推进选举民主、协商民主、自治民主、监督民主等多种形式的协调配合、优势互补,并形成合力,以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让人民群众通过各种合法渠道表达民主诉求,行使民主权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扩大人民民主,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内在目标,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历史发展表明,我们可以而且一定能够“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
(作者系区政协委员、致公党河北区委会专干陶乃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