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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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北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北分局 发布时间:2023-01-17 15:2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分局围绕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职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的要求,2022年全年共公开规划类公示公布、出让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在建项目)转让公示、协议出让项目价款对外公布等共186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分局已按要求及时受理群众提出的依申请公开案件90件,已经全部办结。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严格坚持送审制度,做到重大信息不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不公示,一般业务信息不经分管领导签字不公示,保证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推进新媒体建设,依托区政府、市规划资源局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立足规划资源职能,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1

 7

 0

 0

 0

 2

 9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9

7

 0

 0

 0

 2

7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6

 0

 0

 0

 0

 0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1

7

0

0

0

 2

9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二)专题研究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及更新指南方案还需进一步常态化。

下一步,分局将对以上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结合人员调整进一步完善领导和责任机制。进一步加强新条例的培训和学习,结合实际工作,指导各部门加强对条例的精准把握,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公开效果,主动回应群众关注热点。及时与市局、法院及区政府有关部门沟通联系,解决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分局2021年度1件未审结的行政诉讼情况为:2021年10月28日,居民贺胜华诉河北分局审批的天津市茂业大厦项目使用的外檐玻璃造成光污染,要求分局履行职责进行拆除。2021年12月14日河北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2022年4月22日判决分局胜诉。贺胜华不服判决,于2022年5月6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27日开庭审理此案,2022年9月29日判决分局胜诉。

2.本单位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