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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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 发布时间:2023-01-17 17:1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公安河北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确立”,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公安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关切,以政务公开促工作落实、促执法规范、促为民服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改善了党群、警民关系,有力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树立了廉政、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机关形象。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积极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发布,做好政策性文件发布和工作动态的更新,提升服务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做到渠道畅通、请有所应,依法依规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提交的申请,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满足申请人对信息公开的个性化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立足公安主责主业,做好分局各项政府信息的日常维护,切实加强主动信息公开,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工作,提高分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多平台、多媒体的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进新媒体建设,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做到“有求必应,应则必办”。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立足公安主责主业,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社会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79

行政强制

109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分局稳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但对照市委、区委及市公安局要求,仍存在一些短板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照上级要求,在工作推进上还应加强分局各单位协作程度,着力提升服务效率;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法治意识;三是加强与区内各单位沟通、协作。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及体系,切实做到专人专责,理顺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二是将法治精神进一步融入政务公开工作,在全流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法律为底线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三是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落脚点,将工作重心放在解民忧、纾民困上,结合群众申请事项实际开展工作;四是要积极吸取先进单位工作经验,与公安主责主业有机融合,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化和公开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公安河北分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