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河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需沟通),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六)负责落实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七)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事迹,依法承担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八)负责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元纬路54号
邮政编码:300141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2-26276981(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