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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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北区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北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6-01-29 11:1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持续提升统计监测效能,为“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十五五”规划良好开局提供坚实统计支撑。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局聚焦统计核心职能与公众需求,以河北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公开阵地,主动靠前推送权威统计信息,全力打造透明化政务服务环境。2025年,通过该平台有序发布一系列重点内容,涵盖《2024年天津市河北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年鉴》《2024年河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综合性统计成果,河北区主要社会指标完成情况等核心数据,统计执法检查名单及检查结果等监管信息,以及天津市河北区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等政务公开重点事项,全方位为社会各界了解区域发展态势、监督统计工作开展提供精准数据支撑与政策参考。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核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全年累计接收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经精准甄别、分类处置,其中纳入主动公开范畴1件,依法依规予以公开2件,因申请内容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职责范围1件,均已按法定时限完成答复处置,实现申请办理“零逾期、零差错、全闭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立足统计职能定位,紧扣区域高质量发展和 “十五五” 开局统计服务需求,以统计数据生产、发布,全流程为核心,切实压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聚焦常规统计数据发布、执法检查、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突出数据权威性、解读通俗性、应用指导性,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与实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锚定统计核心职责,围绕区域高质量发展部署,以数据全链条管理为抓手,压实政务公开责任。2025年,我局着力推进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建设,以清单化管控统筹数据发布、执法检查、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明确标准、规范时限,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优化平台运维机制,落实专人专责,依托建成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常态化开展系统维护,确保公开信息精准规范、更新高效。同时强化两项举措:一是建强队伍,提升政策解读、舆情处置能力,增强信息传播力;二是严把文字关,严控关键信息校验与语体规范,确保内容严谨权威。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以责任落实为核心,构建全方位监督保障体系。坚决压实信息公开发布主体责任,同步筑牢内容质量与流程规范双重防线,严格落细“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刚性要求,进一步优化信息及文稿从编辑、复核到最终签发的全环节管控标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统计数据获取渠道宣传不足,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公开平台及查找方式知晓度偏低,获取权威统计数据的便捷性有待提升;二是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多以常规告知为主,对统计数据公开渠道的推广吸引力不足,难以有效覆盖不同群体公众。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覆盖面,通过多渠道普及统计数据公开平台及查找方法,提升公众对权威数据获取渠道的知晓度。二是丰富宣传表现形式,突破常规告知模式,结合不同群体接受习惯,采用统计开放日、宣传手册、现场宣讲等形式,增强统计数据公开渠道推广的吸引力,确保宣传内容有效覆盖各类公众群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区统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