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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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北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河北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1-12 14:3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切实做到重点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的内容和范围,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2年度我局在政务公开网上公开信息62条。其中主动公开59条,依申请公开3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编制了《河北区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并做到及时上网发布信息。同时,按照全面、准确、公开、便民等原则,结合实际,主动地公开各种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信息的实效性,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的环保信息和动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今年主动公开各种政务信息共59条,其中包括行政处罚信息21条、关于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的政策解读信息3条,执法检查信息23条,环境监测标准、规范2条,预决算信息7条,本局发文1条,安全生产信息1条,环境统计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条:2022年4月22日收到公民曲某依申请公开(2条),要求公开2011年至2021年期间,就京沪高铁天津段(途经河北区部分)所涉环境污染类的所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处罚案卷资料,包括案件调查报告、询问笔录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我局于5月12日作出回复。2022年9月19日公民王某申请河北区万柳村大街西派国印旁快速路噪声超标的检测报告,我局于10月8日作出回复,公开了该监测报告。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按照河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优化我局相关栏目设置。以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为遵循,对分类混乱、查找不便的信息重新归类,努力减少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时间成本。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在区政府、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统一领导下,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持续加强信息公开栏目建设,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完善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提升网站可读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始终把加强监督作为规范工作、阳光运行的有力保障。同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平台,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话管理,以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为遵循,方便大众,服务大众。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网络技术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塑造亲民、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

2022年河北区生态环境局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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