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委的坚强领导下,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紧密结合自身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4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重点执法任务完成情况
行政处罚履职情况:2024年我局一般案件立案592件,一般案件涉及监管类别分布情况为食品347件,药品化妆品41件,医疗器械8件,价格监管11件,工商登记3件,商标专利侵权30件,广告14件,产品质量10件,特种设备5件,反不正当竞争5件,吊销营业执照106件,其他12件。罚没金额125余万元。
行政强制履职情况:2024年我局共采取行政强制措施24件。所有行政强制措施均按法定程序执行,无因行政强制被复议、诉讼的情况。
行政检查履职情况:2024年我局共实施行政检查9220次。内容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通过检查发现的问题能够现场改正的已及时责令改正,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立案查处216件案件。
4、行政许可履职情况:2024年共办理企业设立登记2330户、变更登记4330户、注销登记1562户。截至10月底,河北区累计实有各类市场主体61803户,同比增长2.7%,注册资本(金)2260.20亿元。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我局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机制,对全局的行政执法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完善执法信息公示的具体事项和内容,增强执法信息公示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向社会公示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程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督方式与救济渠道等信息。对公众需要即时知晓、可能对公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执法信息,实行即时公示。
严格执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执法案卷评查进行了规范,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统一行政执法记录文书。按照《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时上传行政执法相关信息。
严格执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审核范围,审核流程,审核形式做了详细规定,细化重大执法决定的确定标准,规范法制机构审核程序,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提高法制审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我局编制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并报河北区司法局备案。
(三)严格执行涉罪移送和行刑衔接规定
严格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以及天津市九部门《关于办理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河北区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相关司法解释的要求,开展行刑衔接工作。全年向公安机关移送食品案件5件,药品案件2件。2024年7月1日,我局根据食品抽检的线索,对河北区某早点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武某某在该早点部内经营自制的油条、油饼和鸡蛋馃子,经检验,该三种油炸面制品铝的残留量项目均严重超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查,当事人在制作和面时超量使用了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铵(明矾)。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涉嫌构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犯罪情形,我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四)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规范自由裁量权的使用,严格遵守自由裁量基准规定,在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阶段,重点审查行政处罚案件的自由裁量是否符合基准,避免出现畸轻或者畸重的自由裁量,案件处理做到裁量公平、处罚恰当。
要求各执法办案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优化执法手段,力求达到最好的执法效果。积极贯彻落实《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和《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凡属于清单规定事项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清单规定免予处罚或不予采取强制措施。同时,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凡属于“轻微免罚”、“首违不罚”情形的,在批评教育后不予处罚。直接惠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轻了其经济负担,助力企业发展。2024年度,共对39起案件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合计免罚金额70.6万元,对17起违法行为决定不采取强制措施。
(五)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做好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进行严格清理。对全局新申领执法证人员进行统计上报,及时申办执法证,对全体已持证人员和新申领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持证执法,对非执法岗人员及调离执法岗人员收回执法证统一保管,退休人员退休前及时交回执法证,目前持证人员总数198人。
制定印发《河北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按计划开展登记业务、监管业务等各类法律法规培训,保证每年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60学时;认真组织全员参加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天津干部在线平台、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的学习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
围绕市场监管领域中心工作开展多元化培训,实现执法人员全员轮训,有力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组织开展了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暨“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举办2024年度优秀案件评选会,培育选树业务精英上讲台,分享交流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组织参加全市药品监管执法技能大比武并获得第一名。
(六)涉企监管执法情况
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稳步提高。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2.0版,全面强化“一老一小”包保督导工作。持续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分级管理日常工作,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工作、制售冷加工糕点(含裱花蛋糕)使用装饰物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散装食用植物油全链条监管工作,进一步开展“生鲜灯”排查整治工作。
药品安全监管能力稳步加强。结合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药品经营与使用专项检查、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检查等行动,紧盯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网络销售。严把特殊药品关,联合区禁毒办,召开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培训暨警示教育大会,筑牢“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理念。强化信用监管,与区医保局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
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力提升。开展各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依托区域发展,结合区域特色,对流通领域的电动自行车、燃气具、加油站、消防产品等开展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流通领域燃气灶具110家次,电动自行车761家次,加油站18家次,消防产品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782人次。开展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儿童和学生用品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宣贯培训,引导企业依标生产、依规销售,不断促进产品质量提升。
特种设备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制定《河北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日常检查计划》并依托双随机系统开展随机检查,本年度共检查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及使用单位113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284人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40个,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3份。对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零容忍,对违法问题坚决予以打击,本年度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共立案5起,涉及5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其中2起已结案,罚款总额3万元,另外3起正在办理过程中。在执法过程中,我局坚持责任到人,对2起案件实行一案双罚,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的稳定。通过教育培训、网络宣贯、公共媒介展示宣传等方式确保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两个规定”有效落实。持续推进电梯安全驻底三年行动,对电梯使用、维护保养单位开展多轮次全覆盖检查,共检查电梯维保单位11家次,有效压实维保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
(七)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由法规科承担我局行政执法监督职责,配备3名干部,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以规范执法和强化监督为重点,每月定期汇总通报全局案件执结情况,打造“案前研判分析-案中审核评价-案后监督体检”的全链条执法监督新模式。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将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纳入重点督查范围,以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倒逼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
严格执行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和提高案件质量,认真履行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核职责,加强对立案、销案及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工作,进一步强化案件核审在案件处理中的把关作用,提高案件质量,减少和预防诉讼复议风险,使案件核审作用得到最大发挥,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实现全覆盖,2024年全年法制核审案件108件。
组织局内案卷评查1次,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共抽取行政处罚案卷12本,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重点对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证据规范、事实认定、文书制作、处罚裁量等内容进行评查,及时通报案卷评查结果,并组织各单位积极开展自查整改;针对共性问题,制作下发指导,针对个性问题,一对一进行辅导。通过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降低行政执法风险。
(八)本单位执法工作及执法人员获得市级以上先进荣誉情况。
我局政务服务科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2024年“全国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为河北区和天津市市场监管系统唯一受表彰集体。
在市药监局举办的2024年药品监管全员执法技能大比武中,勇夺全市第一名,展现河北区执法干部队伍过硬素质和良好风貌。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表扬2023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单位的通知》,我局作为天津市2家基层监测机构之一,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要求、履职尽责方面表现突出,予以通报表扬。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局在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成绩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执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过程中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随着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提高,程序的合法性越来越受到重视,“在法定期限内是否履行告知义务”成为复议诉讼的重点。执法人员告知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二)执法人员素质有待不断提高。市场监管职能繁多,法律法规体系庞大,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涉及领域多、覆盖面广,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显现出不足。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更新不够及时,办案技巧运用的不够熟练,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透彻。
(三)执法力量不足,执法设施设备落后。由于我局监管领域广,工作职责除承担行政执法规范外,还承担大量的日常监管、投诉举报工作。执法工作无法深入开展,大量的执法工作无法做细做实,凸显出执法短板;业务监管部门人员同样面临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监管面大,执法车辆陈旧、执法装备不足等问题客观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执法效能。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及各级关于行政执法重要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抓好行政执法工作。
(一)突出实效,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灵活培训方式,多渠道开展业务学习,发挥业务骨干“传、帮、带”的作用,注重一线实践,着力培养善于探索、敢打硬仗的干部队伍,引导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强化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牢固树立规则意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逐步提升干部整体素质。全面加强法治学习培训。积极采取专题培训、讲师授课、案例分析等方式,不断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着力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效率。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强化沟通加强配合,形成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合力,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加强与行政复议机关和法院的沟通协调,邀请有关部门对复议诉讼问题进行指导,避免市场监管部门、复议诉讼机关认定不一的情况。积极争取上级相关处室的支持,共同净化市场环境,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秩序健康发展。
(三)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力度。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持续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二是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统筹用好飞行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等手段,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三是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推动产品质量“两个责任”落实,完成产品监督抽查任务。四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定2025年度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计划,完成计划内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