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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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北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4-01-17 16:5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河北区政务服务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绕政务服务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强化《条例》贯彻落实,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营商环境专栏主动公开信息440件。发布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受理公示和结果公告信息313件。结合19项区级惠企政策,统一制作16张“一图读懂”聚焦重点政务领域,发布了《河北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河北区非许可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3年版)》,主动公开部门财政预算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前由承办人初审、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字确认后,由信息发布员通过系统智能校对。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发布河北区160项行政许可事项、505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公布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咨询电话、办理地点等信息,实现同一事项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办未建设专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河北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及办理情况将天津网上办事大厅的“自然人法人办事”“一件事一次办”专区嵌入河北区智慧政企服务平台,在中心城区率先实现自建区级政务服务门户网站。

(五)监督保障方面

     落实政务公开日常考核通报制度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政务公开自查自纠工作,督促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过程中,通过系统智能校对的方式仍然发生个别文字表述被纠错的情况,反映出事前人工审查标准不够高。

改进措施:加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通过实践案例分析,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落实审查标准,通过初审、复核、智能校对等环节,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