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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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16 13:4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河北区政务服务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中央和市、区工作要求,强化《条例》贯彻落实,助力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327件,内容包括:行政许可受理情况公示、拟审批意见公示、行政许可决定公告、公共服务事项备案信息、2022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度部门决算、河北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等信息。充分发挥“津心办—津策通”平台政策智能精准推送作用,发布河北区便民惠企政策5件、配套解读文件5件,制作“一图读懂”政策解读5件,让企业和群众对涉企政策“看得见”“读得懂”“用得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及时答复企业和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为现场提出申请,已在法定时限内书面答复。办理结果为:做出《予以公开告知书》1件,《信息不存在告知书》3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紧贴群众需求,重点公开了重大建设项目立项批准、环评审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批等相关信息。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发布河北区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公开发布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咨询电话、办理地点等信息,实现同一事项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所有政务服务办件结果均通过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屏幕及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办未建设专门信息平台,主要依托河北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及办理情况,配合建设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河北区旗舰店,设置了“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专栏;结合河北区地域特色开设了“景区景点”、“招商动态”、“河北新闻”栏目。使用天津市“津心办APP—津策通”栏目,发布河北区便民惠企政策。

(五)监督保障方面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制度、依申请公开流程等,落实以制度为基础的信息公开方式。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理论学习,强化信息公开意识,自觉维护政府信息的制度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2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依申请公开答复时限平均为8.5个工作日,虽然没有超过法定的20个工作日,但是从便利企业群众的角度,还有进一步压缩的空间。

    改进措施: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信息查询、答复审批、文书制作和送达工作流程,有效压缩答复时限。对具备当场答复条件的申请,做到立等可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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