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河北区应急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调整天津市河北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河北应急〔2025〕7号)收悉,项目代码:2312-120105-89-03-822895。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实施方案》以及市应急局《关于做好基层防灾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经审查,原则同意调整后初步设计。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项目位于天津市河北区内。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区级应急救援队伍、
10个街道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抗洪抢险类、水域救援类、综合保障类装备共计1181台(套)。其中区级应急救援队伍:除雪除冰车2台、雨量水位监测仪6台、高扬程潜水泵2台、移动式排水发电照明泵站3台、潜污泵4台、排水抢险车(中大型排水抢险车)1台、排水抢险车(小型排水抢险车)2台、多功能轻型应急救援车1台、组合式防洪板42套、防洪子堤10套、浮艇泵4台、应急前突车1台、便携式除颤仪5台、后勤保障车辆(救援运兵车)2台、应急照明系统2套、救援无人机(侦察无人机)1台、后勤保障车辆(装备运输车)2台、通信指挥装备(布控球)2台、应急电源车2台、移动照明工作平台2套、救援无人机6套、救援舟艇组合(橡皮舟)2套、救援舟艇组合(冲锋舟)2套,共计100台(套);10个街道应急救援队伍:组合式防洪板710套、救生拉杆18套、浮艇泵20台、汽(柴)油机泵12台、防水头灯50台、水深探测仪10台、漏电检测仪10台、切割锯套装19套、便携式防水防爆应急强光灯20台、便携式担架125套、便携式气象仪10台、应急电源10台、应急照明系统10台、救援舟艇组合(橡皮舟)4套、救生拉网2套、数字集群手持终端51台,共计1081台(套);3座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应急救援队伍:红外热成像仪6台、风力灭火机2台、高压细水雾灭火机8台、救生拉杆4个、防水头灯30个、遥控救生圈5个、救生抛投器6个、救援舟艇组合橡皮艇+弦外机2艘、链锯7台、便携式防水防爆应急强光灯22个、绳索救援套装6套、便携式担架6副、应急电源6台、通信指挥设备(数字集群手持终端)60台、通信指挥设备(北斗终端)1台、水域救援工具组10套、水域救援套装20套、复合气体探测器8台、生命探测仪4台、救援无人机(侦察无人机)6台、通信指挥装备(单兵图传)3台、通信指挥装备(布控球)3台、冰面救援工具套组2套、切割工具组5台。
三、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966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1902.836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9万元,工程预备费19.2636万元。资金来源为区级配套资金591万元,国债资金1375万元。
四、项目建设主体:天津市河北区应急管理局。
五、开竣工时间:2024年1月开工,2025年10月竣工。
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
接文后,请据此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项目招标工作,严格控制投资概算,进一步落实好建设资金和各项前期工作,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后实施。
附件:天津市河北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汇总表
河北区行政审批局 河北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11日
附件
天津市河北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项工程/专业工程名称 |
核定投资概算 |
一 |
设备购置费 |
1902.8364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43.9 |
1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 |
5.8 |
2 |
初步设计编制费 |
17.5 |
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7 |
4 |
设备验收服务费 |
3.6 |
三 |
基本预备费 |
19.2636 |
项目概算总投资 |
19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