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管理办法》(津人社局发[2024]18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津就组字[2021]1号)和《关于做好天津市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津就组字[2022]1号)要求,经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审核合格拟享受社保、岗位补贴政策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业务监督电话,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馈的,可在公示期间拨打电话向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反映。
业务监督电话26242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