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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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个体工商户享受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公示
来源:天津市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10-09 16:20

根据关于印发《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津就组字[2023]2号)、《关于做好创业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经办落实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6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延长部分文件有效期的通知》(津人社办发 [2023]67号)、《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就业补贴经办申请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137号)要求,经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审核合格3户个体工商户拟享受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政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业务监督电话,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馈的,可在公示期间拨打电话向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反映。

业务监督电话26242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