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2024年3月在津落户5年内的“海河英才人”员首次创办企业享受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公示
来源:天津市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4-01 15:09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规[2020]7号)、《关于做好创业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经办落实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6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延长部分就业创业政策有效期的通知》(津人社办发 [2023]67号)要求,经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审核合格1户企业拟享受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政策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8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业务监督电话,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馈的,可在公示期间拨打电话向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反映。

业务监督电话26242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