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区民政事业“十二五”期间工作回顾
及“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河北区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大力支持和正确指导下,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市第十次党代会、区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民政工作始终坚持以“保稳定、促和谐、关注民生、干事创业,出成果、出亮点、出人才,各项工作争创全市一流、重点工作争创全国先进”为基本工作目标,全局上下团结协作,拼搏奋进,服务全局,造福百姓,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民政工作位次和整体水平有了很大提升。社区建设工作取得新成绩,2014年,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荣誉称号。1个街道和7个社区分别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示范社区”荣誉称号;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双拥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得到全面落实,2012年再次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区;老龄事业发展成绩显著;社会组织管理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位居全市先进行列,近年来,我区社团工作获得多项全国级市级先进,2010---2012年度民政系统文明窗口称号,2013年获得全国社会组织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底,被评为“天津市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称号、2014年,荣获市级、区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军休工作取得新进展,被评为全国军休系统先进单位,被市民政局6次授予天津市军休系统先进单位,被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中共天津市社会组织工委授予天津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并多次获得区委组织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荣誉称号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十二五”期间工作回顾:
1、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
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构建社会保障体系的各项政策和惠民措施,切实保障社会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以及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构建人员范围覆盖广、保障水平层次多、制度办法可衔接、管理服务现代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全区社救工作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不错不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为我区困难群众撑起了一道生活安全保障网。
规范低保工作。自2011年相继出台了《关于实施“低保、特困联席审批”制度》,《关于试行“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救助待遇人户分离家庭双向公示办法”的通知》,《进一步严格规范低保、特困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多个文件,并印制了《河北区社救工作文件汇编》、《河北区社会救助工作指南》等材料,使救助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加强动态管理。2011年1月至2014年10月累计发放城市低保保障金5.4亿元。 2011年1月享受低保的人员为16290户32330人,截止2014年10月享受低保的人员为14249户25076人。月人均保障标准由2011年的313元提高到2014年10月的585.43元。低保工作实现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完善“分类施保”管理。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创新低保审批工作模式。在全市首创“低保联席审批”制度,现场办公,公开透明,使救助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维护辖区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改进救助管理手段。积极研究完善医疗保障救助制度,做好与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推进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和法律救助工作。继续抓好住房保障收入核对工作,配合房管部门切实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2011年1月至2014年10月累计受理审核20308户,其中为4950户低保、特困、优抚家庭减免公房租金,为346户双困家庭办理廉租租房入住手续,审核了3116户低保、特困、优抚、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租房补贴,审核了申请限价房家庭5133户,审核了经济租赁房补贴4919户,审核了公租房1844户。
开展特色救助,努力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质量。一是实施“家庭改变计划”。每年为部分低保特困家庭装修房屋、添置家具、家电等生活用品,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自2011年1月至2014年10月共为314户低保特困家庭实施了改变计划。二是加大对患大病群众救助力度。自2011年1月至2014年10月救助人次为2756人,支付救助资金1627.36万元。另外,为解决患有尿毒症、癌症、白血病等重大疾病人员药费问题,协调相关部门,2011年至2014年,连续4年我局出资24万元,提高困难群众大病医险比例,为390名患大病的低保户上交医疗险,使其报销金额由原来的7万元,提高到18万元,每人增加11万元。三是加大救助困难学生力度。开展迎新春慈善助学、爱心成就梦想等助学活动每年对品行兼优的困难学生进行资助。自2011年1月起至2014年10月,我区累计救助困难家庭学生4302名,用款275.6万元。
做强慈善事业。加强对慈善事业管理,每个社区都建有慈善爱心超市,对社区需要救助的人群进行日常生活用品的救助。连续四年开展助医、助学、助老、助困“四助”慈善募集工作,所募集善款重点用于救助我区困难劳模、困难党员、低保边缘户、孤老、孤儿,以及家庭突遭变故、因病致贫等生活困难的人员。自2011年1月起至2014年10月全区近300个单位以及个人踊跃捐款,共募集善款1928.84万元。
加强城市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工作。2011年,制定《河北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逐步建立健全城市灾害救助应急机制和防灾救灾工作网络。
2、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和谐社区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加强硬件建设,强化服务基础,近年来,我区共筹措资金近亿元,完成113个社区办公及服务设施的新建、改造和升级,平均面积由118平方米增加到400平方米。完善了服务载体功能,提高了社区服务平台建设水平,使河北区和谐社区建设水平迈进了一大步。
推进管理创新,丰富服务内涵,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区社区建设推进社区管理服务创新的意见》的文件,为更好地适应和谐社区建设创新发展需要,满足群众需求提供了指导性意见。率先在全市实行社区居委会换届“海选”,由居民选出的代表管理社区、服务社区,更加代表和体现居民意愿。创新管理机制,建设完善了建昌道街、江都路街、月牙河街级社区服务中心,依托街级服务中心,尝试将社区行政服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劳动保障服务、综治信访服务等功能融为一体,形成了覆盖全区的工作网络。现场解决事关居民群众生活的突出问题,使居民享受到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实现“小事不出居、大事不出街、矛盾不上交”。创新队伍管理,开展社区居委会工作者“问不倒”、“难不倒”业务练兵活动,提高社区工作者综合素质和能力,促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推行居务公开,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培训考核监督,打造一支过硬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提高群众测评度打下基础。
在全区聘任了40名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军休干部、社区志愿者组成的社区工作督查员,对社区居委会工作者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进行督查,印制了“天津市河北区社区督查员工作手册”。在全区每个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安装摄像头,建立“社区办公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对社区居委会的日常工作进行直接面对面的督查和管理。
创新管理与服务手段,研发了“天津市社区管理与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软件系统,为全区所有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配备了社区信息化工作专用电脑。率先在全市第一个完成社区信息化基础数据录入工作。
突出品牌建设,打造服务特色,每年开展“一居一特色,一街多品牌”的创建活动。近几年,已推出50个特色服务示范社区。开展创建美丽社区工作,根据市民政局要求,每年按照10%比例评选美丽社区,我区已在22个社区被评为“天津市美丽社区”。
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围绕“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和“四清一绿”的总体要求,做好社区物业管理协调、指导、监督工作职能,在建立规章制度、小区清脏治乱、创新管理模式、抓好长效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成立了社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为抓好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开展了“清脏治乱”活动。各街制定了“清脏治乱”工作实施方案,抽调精兵强将,加班加点,组织力量,对小区垃圾、绿化、地锁、道路、排水、私搭乱建等进行综合整治,做好群众工作,与相关部门配合,进行了彻底清整,小区环境面貌有一个彻底变化。创新管理模式,光复道街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了“社区物业管理企业联合会”,列入街道办事处管理范畴,受到了市民政局的充分肯定。王串场街水明里小区,做为全市民政工作8个示范点中唯一展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典型,全市区县民政局长等共有40人到水明里小区参观学习,展示了我区社区物业管理取得的成果。
3、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到位,双拥工作再创佳绩。
不断探索军民融合之路,充分发挥区国防教育园、北宁国防主题公园、三防教育活动室等宣传阵地作用,几年多来,共组织教育参观16次,接待人员3400多人次。积极开展文化、科技、法律等知识进军营活动,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切实解决部队生活、训练,家属随军安排子女入托入学,转业干部安置等实际问题,增强了“双拥”氛围,加强了军民团结。2011年到2014年,支援和慰问部队支出资金1900余万元,解决部队子女入学入托32名,安置随军家属和转业干部46名。持续实施“绿衣蓝领”计划,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培训和安置工作。安置率100%。优抚、安置工作,确保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位,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结合我区“双拥”工作要求,率先在全市把特困、低保家庭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由原来的市标准基础上提高了4000元,共发放特别优待金58.8万元。2012年再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
优抚政策全面落实,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就医和住房困难,对符合政策的地退、无军籍人员全部办理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为他们解决了门诊看病报销问题。筹集资金解决优抚对象购买经济适用房补助,有效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的住房难问题。
不断提升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确保“两个待遇”全面落实。以254军休服务活动管理中心为阵地,重点建设军休干部文化娱乐、休闲养生、日间照料和军休干部奉献社会的平台,着力打造军休工作标准化,服务管理创新的载体和展示窗口,2012年再次蝉联全国“和谐军休家园”的荣誉。
2012年干休所被天津市文明委授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天津市委、市政府授予 “爱国拥军模范集体”称号。获得天津市民政局“三深三真一优质”优质服务品牌,市民政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文明窗口”、文明示范窗口”、“优质服务品牌”等荣誉称号,天津市军休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另外军休所党总支获河北区“先进党组织”和“干事创业先进党组织标兵”十佳称号。2014年被评为天津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被评为优秀载体、河北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天津市先进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4、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发展,养老水平显著提高。
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出台了适合区情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形成了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支撑。居家养老工作成效明显。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低保、特困和优抚对象等符合条件的2503名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康复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老年人的服务满意率达到99.5%。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特色突出。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站)42处。老年人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社区给予的健身、精神慰藉、配餐等多项服务。
机构养老不断发展。现有养老机构29家,“公助民营”托老所一家,床位4582张,已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建立起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支撑,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不断加强,养老服务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享受到各项惠老政策的“阳光”服务。
5、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管理新途径,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加强。
加强社会组织监管,积极开展“走基层”调研活动,深入到全区社会组织、十个街道、社区开展调研,对社会组织党建相关政策。积极加强管理力度,对未参加年检及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社会组织,进行认真的清理。把清理工作与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已往存在未参加年检的组织或年检不积极重新进行梳理,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共有6家社会组织进行了注销登记,对1家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目前全区共有社团组织52个,民非组织124个。
全力落实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2012年6月18日,经区委批准,成立“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北区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区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设在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党委书记史恩冬兼任区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区民政局副局长曲崇田兼任区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深化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地走访社会组织进行党建工作。建立联席会制度和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制度建,签署党建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进度。建立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召开了社会组织党党工委“庆七一”总结表彰大会。在全市开展的创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中,我区军休干部志愿服务协会党支部名列前茅,得到了市委组织部、市社团局领导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我区社团工作获得多项全国级市级先进,2010---2012年度民政系统 文明窗口称号,2013年获得全国社会组织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底,被评为“天津市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称号、2014年,中共天津市河北区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被中共天津市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授予“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采取政策及举措
1、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面对面为民办实事。河北区民政局建立了低保特困现场办公联议会制度,由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每月两次深入社区,与街道、社区居委会及社区群众代表一起交流座谈,现场解答问题,听取居民意见,研究对策,解决群众的难点问题。落实“四个立即”的救助要求,自2011年1月至2014年10月共为困难群众解决问题376件。
2、坚持规划引领,制定保障措施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每年都将其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内容。相继出台了《2010年~2012年河北区进一步加强和谐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纲要》、《关于加强我区社区建设推进社区管理服务创新的意见》、《河北区关于加强社区居委会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在我区社区居委会开展“走动式办公服务”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社区建设发展路径和目标任务。在天津市召开的“加强社区工作会议”上,我区《加强社区管理和服务,提升居民幸福指数》典型材料汇编在全市下发的经验材料中。
3、领导一线指挥,争取资金支持
多年来民政局领导,对民政各项工作坚持高标准的工作质量,全心全意为基层、为百姓服务的工作态度,不断推进民政各项事业的发展。例如在志成养老院和河北区民政托老所的建设中,局主要领导就带领相关部门,多次进行实地考察,研究设计方案,确立了在设计方案上追求超一流,工程建设上追求高质量,功能配套上追求高标准,服务效果上追求高品质的建设原则,全力打造养老机构服务新亮点。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资金支持,全程服务两个养老机构的建设,共争取市及民政部补助资金800万元,为两个养老机构提升水平打下物质基础。在工程建设中,局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坚持亲临一线,现场解决问题,确保建设顺利完成。建成后的两个养老机构,无论硬件还是软件,都达到全市一流水平。河北区民政托老所是按照星级酒店设置,采用无障碍设计的智能化养老机构,并设有社区医疗、配餐中心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辐射社区,为老年人服务。志成养老院占地10亩,是花园式养老机构,环境优美,各种设施齐全,配有医院和配餐中心,现配餐中心已为两个街道十几个社区进行配餐服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4、加强培训,提高民政工作者队伍建设
多年来,我局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先后组织了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人才、养老队伍人才等各种培训。不断提高民政工作队伍建设。
2013年6月区民政局组织开展了“问不倒”大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区“问不倒”大赛领导小组。区民政局根据社区工作内容,详细制定比赛规则,印发《社区工作者应知应会500问》书籍,确定竞赛题型。区民政局集中组织各街代表队进行集中演练,反复练习,各代表队的成员业务知识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尤其是低保社工在不断的磨练中,低保各项政策掌握的更加准确,社会救助工作做得更加顺畅,社会救助对象的基本情况更加清楚,真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通过对社区工作者进行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竞赛,有效地提高了社区工作者的工作责任感与专业水平。
“十三五”期间主要工作安排
一、 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关于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具有河北区特点的现代社会救助体系。
托起底线,做到应保尽保。逐步完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衔接各成员单位 在社会救助中职责和任务,形成综合救助效应。推进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建成“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实现救助家庭信息核对,确保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救急难,“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做到和上级无缝链接,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改进创新救助管理手段。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研发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网上办公。加强低保工作队伍建设,强化学习和培训,打造一支过的硬的人才队伍,确保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创新慈善救助模式,扩大社会参与率。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帮困救助,研究制定慈善募捐有关规定,规范慈善募捐行为,激励社会知名人士、企业等开展慈善募集活动,营造扶贫济困,和谐友爱的良好社会风尚。坚持“慈善超市”经常性捐赠活动,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社会慈善捐赠网络。
加强城市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完善《河北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备灾、灾害应急响应、灾民救助、灾后恢复重建和社会应急动员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灾害救助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多渠道、多角度宣传减灾避险知识,推动防灾减灾文化建设,提升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二、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美丽社区建设水平
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深化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做好2015年、2018年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积极推进居委会“海选”, 扩大居民参与率,全面提高居民自治能力,使得社区居委会工作者队伍平均年龄、文化程度、社会工作资格等条件有明显提高。
加大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继续加大对社区办公服务设施改造力度,做好前期选址、改造等各项工作,所有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设施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各项功能设置,为社区开展各项工作搭建平台。
加强社区居委会队伍建设和管理,开展社区居委会工作者业务练兵一系列活动,在“问不倒”、“难不倒”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评不倒”等活动,提高社区工作者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畅通渠道、增进认识和了解,促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推行居务公开,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培训考核监督,打造一支过硬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提高群众测评度打下基础。
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推动物业管理在服务社区、服务群众中常抓常新,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提升标准,把物业管理工作作为群众最关心的事,要切实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里。狠抓任务落实,让事关物业管理的各方力量都能清晰定位、正确摆位、工作到位。开展典型互学互看、评比竞赛活动,加强监督考核,完善保障措施。
继续开展美丽社区创建活动。根据市民政局要求,每年按照10%比例评选美丽社区,重点实施“六大工程”,提升居民幸福指数,把社区打造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生态宜居、平安文明、人际和谐、持续发展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进一步创新军地双方双拥共建体系
十三五期间,双拥工作要着眼于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把拥军优属与拥政爱民结合起来,把发展社会生产力与提高部队战斗力结合起来,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生态文明结合起来,促进双拥工作整体水平提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普遍建立抚恤优待和医疗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综合保障水平,提高因病致贫的优抚对象生活水平,开展优抚对象服务“双百双零”工程。进一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完善退役士兵安置新制度体系,建立退役士兵安置培训经费科学投入和标准增长机制,构筑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和就业服务平台,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开展“绿衣蓝领”退役和现役士兵培训计划,建立街级退役士兵就业服务中心。努力完成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任务,进一步落实无军籍、地退人员生活待遇,稳妥推进住房、医疗体制改革。实施和完善优抚对象服务“双百双零”工程,开展落实优抚对象购置经济适用房各项待遇项目,为伤残军人配置辅助器具等,推进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及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服务管理模式。
四、进一步发展壮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积极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养老事业的发展,提升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功能和服务水平。
完善“97.3”养老服务体系。按每年老年人口增长比例,不断增加养老机构床位数量,达到每千名老人3张床的标准。通过整合提升现有设施场地、发掘社会闲置资源,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最大限度的增加社区养老设施的规模、扩展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和提升养老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居家养老服务,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逐步推进服务社会化。
积极推动居家养老社会化。调查研究我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呼叫服务平台,将菜单式呼叫服务推广到全区老年人中,逐步扩大服务范围,为更多的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分类推进机构养老服务。促进养老机构服务多元化,完善养老机构服务功能,在服务类型上,优先发展为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人及60岁以下重度残疾人服务的护养型床位,兼顾为健康老人服务的生活型床位。在档次类型上,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控制”原则,主要发展低、中端的为 “三无”、低收入老人以及残疾人服务的保障型和为工薪阶层服务的普通型床位,适度建设满足高端养老需求的舒适型床位。“十三五”期间,力争建成1处面积在10000平方米,设施设备完善的区级养老院。
五、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
坚持积极引导和依法管理并重,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着力推进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优化监督管理模式。依托 “三同三推两规范”的党建工作模式,创新党建工作方法,巩固党的工作全覆盖成果。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分类管理,实现精细化管理。全面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建立健全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
加大扶持培育力度。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委托、授权事项清单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财政支持社会组织预算制度。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建立社会组织公益项目招投标和创投机制,健全公益项目评审、审计、绩效评估、资金监管制度。造就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组织人才队伍。
强化社会服务功能。指导社会组织依法依规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按照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依法自治制度,加强诚信自律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提高社会组织诚信度和公信力。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推进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工资、福利、职称评定、劳动保障、年金等制度,加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的培训教育,提高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
六、进一步提高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体系
适应现代社会管理和社会文明进步发展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事务管理改革,发挥婚姻、殡葬等民政业务在加强城市软环境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健全婚姻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婚姻登记程序,提高婚姻服务质量,推进婚姻登记服务的规范化、信息化和人性化。加强殡葬管理和服务。继续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提高殡葬服务水平,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七、工作举措
(一) 提高民政事业费在政府财政预算中的比例,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障
通过积极建议和争取,建立健全以政府财政为主的民政事业发展投入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民政事业费在财政预算中的比例。加大政府对灾害救助、低保和特困户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的投入力度,提高民政对象的救济标准,建立退役士兵补偿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对社区建设、区划、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机构等事业,设立专项资金给予保障。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依法进入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领域,募集社会资金,建立救灾、慈善等基金,完善社会互助的动员机制。
(二) 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和社区公共设施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物质保障
加快综合性养老院、优抚医院、救灾物资储备库、社会救助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殡葬服务中心等民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大对现有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力度,提高对各类民政对象的保障和服务能力。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进程,重点建设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社区建设、优抚安置、养老事业、婚姻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等专业“数字民政”系统,提高各系统的综合服务能力。
(三) 加快民政法制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和完善民政执法的相关配套制度,依法规范各项具体行政行为。通过行政执法,使维护社会公平、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做到高效、便民;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形成民政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使层级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机制得到有效落实,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民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和开展工作。
(四) 加强民政队伍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加强各级民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和抓班子带队伍能力,提高民政干部开拓创新、依法行政、协调配合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努力形成一支政治坚定、道德高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民政干部队伍。建立民政干部培训制度。实行各类民政工作人员上岗培训和定期轮训制,建立和落实学习考核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民政队伍知识水平和职业能力。切实加强民政组织机构建设,关心基层民政干部的生活和成长,确保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