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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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北区金融工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北区金融工作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09: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强化日常管理,按照全区统一部署要求,主动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情况说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单位领导信息等相关内容。全年未制定政策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要求,以国务院督查工作为契机,认真排查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相关信息内容均按照时间节点公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工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落实新媒体平台建设有关要求,多渠道发布权威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本单位工作动态和转载权威媒体信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分工细致建立了主要领导负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人员促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公开内容均做到逐级审批后再发布,确保工作严谨规范,确保内容准确、真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本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结合国务院督查及市政府、区政府相关部署,认真开展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锻炼,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也发现了工作中还存在不足,如个别栏目更新不够及时、已发布信息内容链接失效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区金融工作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对已发布信息开展经常性检查,避免上述情况发生。同时,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牵头部门的沟通,全面了解此项工作的最新要求,形成上下联动、灵敏畅通的工作机制,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严谨、细致,确保发布内容权威、准确、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区金融工作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