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河北发改发〔2022〕5号
河北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芳和嘉园定向
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天津天住嘉合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芳和嘉园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经审核,你公司在金钟河大街南侧承建的芳和嘉园定向安置住房,其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销售住宅的建筑面积为38807.7平方米,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2550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平方米28050元,下浮售价不限,楼层、朝向差价按整幢(单元)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2022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