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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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天津市河北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0-11 10:30

河北区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为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规范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2312号)文件要求,采购管理科于近日组织开展了对天津信诺环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检查工作。

此次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明确了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阶段和时间节点。根据工作安排,监督检查工作将分阶段进行。以《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其他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此次检查范围为被检查单位2021-2022年度代理的河北区政府采购项目。具体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重点整治违规和不合理收费,以及可能出现的排斥或变相排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新成立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方面的问题。在与代理机构沟通过程中,其负责人也表示将积极配合我们的监督检查,此次检查也有助于代理机构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排查自身不足加以改正。

我局将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对待此次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将及时记录上报,并通知代理机构积极整改。推动我区良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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