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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天津市河北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0-09 10:30

河北区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为加强对河北区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区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行为,不断提高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23〕12号)要求,采购管理科于近日组织开展了对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的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集采机构监督检查明确了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阶段和时间节点。根据工作安排,监督检查工作将分阶段进行,以《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其他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检查内容涵盖2022年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的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运作情况,主要包括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政府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信息公开情况、政府采购文件归档及备案情况、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和督促合同履行情况等,从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投诉举报情况和处理处罚情况多角度进行考核。

此次检查随机抽取了6个在2022年度的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档案,审查相关内部文件资料,并根据考核实际情况严格对照《2023年天津市区级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指标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在与代理机构沟通过程中,其负责人也表示将积极配合我们的监督检查,此次检查也有助于代理机构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排查自身不足加以改正,坚持问题导向,夯实自身建设,不断开拓创新,提升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成效。

我局将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对待此次监督检查,严格履行程序,遵纪守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廉洁,对于发现的问题将及时记录上报,并通知代理机构积极整改。推动我区良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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