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新开河街级河(湖)长“向群众汇报”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新开河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05-09 11:0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  “有实”转变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各级河(湖)长真正把  “长”的责任扛起来、抓到位,切实将群众对河湖水生态环境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河(湖)长履职成效的重要标准,请群众评判、让群众监督。汇报新开河街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如下:

、加强组织领导,街级河(湖)长履职尽责

成立街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街级总河(湖)长、分管河(湖)长制工作的分管领导为街级河(湖)长,公共管理办、执法队和街域居委会负责人组成的新开河河长制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辖区水体治理工作;制定新开河街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和河湖名录,建立了三级网络工作制度,落实河(湖)长巡河制度;落实“全面挂长”和“小微水体排查”工作,做好辖区水体管理全覆盖。

街级河(湖)长率先垂范,组织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深入北运河、新开河、南普公园景观湖等河湖重点点位调研指导,推动解决“四乱”、非法放生、垃圾堆放、摆摊买卖、乱泼乱倒等方面突出问题,推动我区河(湖)长制有名有实。

二、2023年工作落实情况

(一)日常工作

落实街级河(湖)长巡河制度,街级总河(湖)长、河(湖)长全年累计巡河144次;各职能科室和各沿河社区坚持日常巡河,全年累计巡河2500余人次。对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同时完成日常各类信息的上报工作。

(二)专项治理工作

开展春季河湖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清河湖和健康大运河专项治理工作。专项行动期间累计排查执法监督问题24件,其中占路经营20起,乱泼乱倒4起,全部完成治理;督促保洁部门清理水面漂浮物72处,堤岸垃圾105处。

2.阻水障碍物专项治理。10月10日配合海河管理中心、区河长办、鸿顺里街等部门、单位清理京津桥下非法停靠船只,共清理三无船只3条,收缴渔网80件,地笼450米。

3.非法放生专项治理。对京津桥附近亲水平台进行盯守,同时“五一”、“十一”期间安排街执法队开展非法放生治理工作,劝阻非法放生人员,清理非法放生工具,有效遏制非法放生行为。

4.汛期保卫战和乱泼乱倒治理。组织各社区开展两轮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600余份,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点位采取清理并施划标识的措施,累计施划标识240余处,同时加大日常巡查,配合区执法队支队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5.防溺水工作。在易发生溺水区域安置警示牌,建立救生物资存放点,沿河社区开展防溺水专项联合宣传活动。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强化责任,长效治理

1.严格落实巡河制度。街级河长继续坚持每周对所属河道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沿线各社区居委会网格员坚持每日巡查,发现非法放生、非法捕捞等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取证并加强与执法部门联动。

2.强化问题点位治理。街综合执法队、公共管理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划出重点,并建立问题台账。除定期对河道沿线进行巡查外,切实加强京津桥附近和辛庄桥等重点点位的巡查力度,及时劝阻非法放生、非法捕捞、非法摆卖等行为。对屡教不改者,充分发挥街道执法队“铁军”作用,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形成强大震慑作用。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加大《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非法放生危害的宣传力度,利用条幅,小喇叭等多种措施,向市民宣传河长制工作,提升爱河护河的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态势。此外,充分发挥民间河(湖)长和志愿者作用,配合做好和河道巡查和宣传工作。

(三)多方联动,加强沟通协作

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利用多种方式,加强与区河湖长办、城管委、海河管理中心和渔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争取河道管理部门对非法放生、地笼、非法船只等重难点问题的支持。

综上,我街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意识,积极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加大对河道沿线的管控力度,切实履行好河(湖)长制工作职责,提升河道沿线生态环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