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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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申请办理事项内容信息表
来源: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铁东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5-01-05 00:00

残疾证申请办理事项内容信息表

事项编码

120105003JD-QT-0037

事项分类

其他

事项名称

残疾证申请办理

事项性质

行政职权事项B

实施层级

街道直属部门实施

行使依据

1、《天津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残联[2008]178号)第六条申请:凡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并自愿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须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彩色近期免冠二寸照片四张、到户籍所在街乡镇或区县残联(三级管理到街、乡、镇残联;二级管理到区、县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残疾人证申请表》。

2、《天津市残疾评定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残联[2008]179号)

办理主体

(部门名称)

铁东路街道办事处(受委托单位,委托单位:区残联)

受理条件

自愿办理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本人(法定监护人)须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二寸彩照四张到户籍所在街残联,提出办理申请,并如实填写《残疾人证申请表》(精神、智力、未成年人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受理后符合条件按程序办理。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天津市河北区铁东路街残联

办理地点

天津市河北区宜美道与宜清道交口振宜里居委会内

联系电话

022-26727052

权力运行

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常见问题解

监督电话

022-26727033

在线办理链

 

残疾证申请办理事项权力运行流程图

 

 

1、流程图

 

 

 

 

 

 

 

 

 

 

 

 

 

 

 

 

 

 

 


2、岗位说明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职能

办理人员

承诺期限

1

受理岗

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受理决定

于可心

(专干)

30

工作日

2

审查

批准岗

审查申请材料的合理性,决定是否批准

由市残联指定的相关单位进行专业鉴定,出具鉴定结果

3

制证岗

根据结果制作证书,送达申请人

根据鉴定结果,由于可心(专干)上传至河北区残联,区残联审批合格后,街残联制证并由区残联加盖印鉴

备注:正常的承诺期限为30个工作日,但今年以来,办理残疾证的人员突增,暂时无法保证30个工作日能出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