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残疾证申请办理事项内容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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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20105003JD-QT-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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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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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残疾证申请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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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性质 |
行政职权事项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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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层级 |
街道直属部门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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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依据 |
1、《天津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残联[2008]178号)第六条申请:凡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并自愿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须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彩色近期免冠二寸照片四张、到户籍所在街乡镇或区县残联(三级管理到街、乡、镇残联;二级管理到区、县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残疾人证申请表》。 2、《天津市残疾评定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残联[2008]1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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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主体 (部门名称) |
铁东路街道办事处(受委托单位,委托单位:区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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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自愿办理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本人(法定监护人)须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二寸彩照四张到户籍所在街残联,提出办理申请,并如实填写《残疾人证申请表》(精神、智力、未成年人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受理后符合条件按程序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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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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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
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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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
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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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天津市河北区铁东路街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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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天津市河北区宜美道与宜清道交口振宜里居委会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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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2-26727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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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 流程图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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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表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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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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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22-26727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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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办理链接 |
无 |
残疾证申请办理事项权力运行流程图
1、流程图
2、岗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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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能 |
办理人员 |
承诺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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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岗 |
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受理决定 |
于可心 (专干) |
30个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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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审查 批准岗 |
审查申请材料的合理性,决定是否批准 |
由市残联指定的相关单位进行专业鉴定,出具鉴定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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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证岗 |
根据结果制作证书,送达申请人 |
根据鉴定结果,由于可心(专干)上传至河北区残联,区残联审批合格后,街残联制证并由区残联加盖印鉴 |
备注:正常的承诺期限为30个工作日,但今年以来,办理残疾证的人员突增,暂时无法保证30个工作日能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