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七”工和家属工养老保险缴纳事项内容信息表
事项编码 |
120105003JD-QT-0022 |
事项分类 |
其他 |
事项名称 |
“五七”工和家属工养老保险缴纳 |
事项性质 |
行政职权事项B |
实施层级 |
街道直属部门实施 |
行使依据 |
1、《关于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87号)。 2、《关于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社保[2011]98号):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应向单位或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
办理主体 (部门名称) |
铁东路街道办事处(受委托单位,委托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
受理条件 |
申请人户口在本辖区, |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不收费 |
法定期限 |
无 |
承诺期限 |
30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天津市河北区铁东路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
办理地点 |
天津市河北区宜廉路华宜里15号增1号 |
联系电话 |
022-26727036 |
权力运行 流程图 |
见附件 |
服务表格 |
无 |
常见问题解答 |
略 |
监督电话 |
022-26727033 |
在线办理链接 |
无 |
“五七”工和家属工养老保险缴纳事项权力运行流程图
1、流程图
2、岗位说明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能 |
办理人员 |
承诺期限 |
1 |
受理岗 |
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受理决定 |
王宁 |
30个工作日 |
2 |
办理岗 |
提出办理意见 |
王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