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办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事项内容信息表
事项编码 |
120105003JD-QT-0017 |
事项分类 |
其他 |
事项名称 |
申办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 |
事项性质 |
行政职权事项B |
实施层级 |
街道直属部门实施 |
行使依据 |
《关于做好医保卡换发社保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1]14号) 《天津市社会保障卡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申领人可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申领手续。 |
办理主体 (部门名称) |
铁东路街道办事处(受委托单位,委托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
受理条件 |
出具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单位介绍信、暂住证)、医保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经市物价部门批准,正式卡申领人员负担5元/张,临时卡收取押金5元/张 |
法定期限 |
无 |
承诺期限 |
45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天津市河北区铁东路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
办理地点 |
天津市河北区宜廉路华宜里15号增1号 |
联系电话 |
022-26727036 |
权力运行 流程图 |
见附件 |
服务表格 |
无 |
常见问题解答 |
略 |
监督电话 |
022-26727033 |
在线办理链接 |
无 |
申办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事项权力运行流程图
1、流程图
2、岗位说明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能 |
办理人员 |
承诺期限 |
1 |
受理岗 |
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受理决定 |
胡彩虹 |
45个 工作日 |
2 |
办理岗 |
提出办理意见 |
胡彩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