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及退休手续事项内容信息表
事项编码 |
120105003JD-QT-0013 |
事项分类 |
其他 |
事项名称 |
申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及退休手续 |
事项性质 |
行政职权事项B |
实施层级 |
街道直属部门实施 |
行使依据 |
1、《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9]22号)第二十六条行政村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应当及时为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参保人员办理待遇申报手续。 2、《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六条。 |
办理主体 (部门名称) |
铁东路街道办事处(受委托单位,委托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
受理条件 |
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工作站填写《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申报核定表》,再由劳动保障协管员交到街中心进行审核及程序录入并打印银行缴费通知单,居民领取缴费通知单后到银行缴费。 |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不收费 |
法定期限 |
无 |
承诺期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天津市河北区铁东路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
办理地点 |
天津市河北区宜廉路华宜里15号增1号 |
联系电话 |
022-26727036 |
权力运行 流程图 |
见附件 |
服务表格 |
无 |
常见问题解答 |
略 |
监督电话 |
022-26727033 |
在线办理链接 |
无 |
申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及退休手续事项权力运行流程图
1、流程图
2、岗位说明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能 |
办理人员 |
承诺期限 |
1 |
受理岗 |
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受理决定 |
张宗媛 |
20个 工作日 |
2 |
办理岗 |
提出办理意见 |
张宗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