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办个人医疗保险报销手续事项内容信息表
事项编码 |
120105003JD-QT-0003 |
事项分类 |
其他 |
事项名称 |
申办个人医疗保险报销手续 |
事项性质 |
行政职权事项B |
实施层级 |
街道直属部门实施 |
行使依据 |
1、《社会保险法》第三章 2、《关于天津市城镇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津劳局[2003]217号)第六条、个人也可以通过市劳动保障刑侦各部门认定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和街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认定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
办理主体 (部门名称) |
铁东路街道办事处(受委托单位,委托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
受理条件 |
1、申请人档案在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存放并参加医疗保险 2、出具垫付说明、诊断证明、票据、处方、明细 3、参保人身份证 4、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不收费 |
法定期限 |
无 |
承诺期限 |
30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天津市河北区铁东路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
办理地点 |
天津市河北区宜廉路华宜里15号增1号 |
联系电话 |
022-26727036 |
权力运行 流程图 |
见附件 |
服务表格 |
无 |
常见问题解答 |
略 |
监督电话 |
022-26727033 |
在线办理链接 |
无 |
申办个人医疗保险报销手续事项权力运行流程图
1、流程图
2、岗位说明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能 |
办理人员 |
承诺期限 |
1 |
受理岗 |
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受理决定 |
刘润野 |
30个 工作日 |
2 |
办理岗 |
提出办理意见 |
刘润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