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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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江都路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江都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2-01-30 17: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编制天津市河北区江都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现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简要汇报如下。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江都路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担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科长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相关信息的公开。2021年顺利完成政务公开平台转换,截止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有关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有待进一步畅通。二是规范性文件公开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根据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信息化、自媒体时代高速发展的特点,加强街道微信公众号的公开力度,最大程度保证居民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二是规范公文的主动公开。及时主动公开各类规范性文件,依托政务公开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政策性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