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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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光复道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光复道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1-01-19 15:30


2020年,本街在区政务公开科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运作流程,将本街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了梳理和规范,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大大提高了本街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将本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部署,本街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了由街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本街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工作,并指定本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办人,本街党政办主要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及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审核、监督等具体工作。

(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本街建立了《政务公开监督制度》、《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政务公开制度》、《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制度》、《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等一系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障了工作的稳步开展。通过各项制度,明确了分管领导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科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并明确规定了各科室每月上报政务信息的时限和数量涉及信息量530件,确保了本街政务信息的充实和及时更新。

(三)坚持多渠道、多途径公开政府信息

“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为工作着力点,采用多种方式增强机关、窗口办事的透明度。在政府网站及时对街道班子成员的个人信息和工作职能等进行调整和梳理,在发布栏目中使信息公开更加迅速,在公开程序上,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对政务公开内容由街道办事处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形成书面公开材料;本街每季度公开一次,社区每月公开一次,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公开期间,积极利用会议,公开栏,领导干部下访、调研,意见信箱等方便公众与街道的对话和交流。目前本街设置了政务公开栏9个,辖区内各小区宣传栏近百个。在设立意见箱,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的同时,全街道专门聘请了20个政务公开监督员,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收集、反馈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向群众宣传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文件、资料和群众的监督意见建议、处理结果及反馈资料等,都建立了基础台帐,整理归档备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落实信息发布责任制度、信息审核制度,及时更新维护信息公开内容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及时性。

(四)政务公开开展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2020年,本街累计主动公开自产文件和信息94件,其中:机构信息类6件;重大民生信息类4件;财政预算类9件;公益事业类2件;其他法定公开信息类73件。依申请公开涉及行政诉讼案件0件。

2.热线和网留言办理回复情况。2020年,处理8890共3925件,回复率达100%;政民零距离38件,回复率达100%;“人民网区长留言板”来信6件,均协调解决。

3.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2020年,向区委网信办共上报信息98本街微信公众号更新信息动态436件。

4.行政执法决定公开情况。2020年,在天津市河北区信用信息处理平台公开行政处罚1起

5.行政许可公开情况。2020年,在天津市“互联网+监管”工作平台公开再生育审批5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1

行政强制

0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

3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是政务公开学习培训指导力度不够。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落实政府信息工作机制,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有效。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与指导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本街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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