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能,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指导意见》,现予以印发,请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河北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住建委代章)
2023年10月12日
关于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服务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水平,大力推动工程项目建设,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深层次变革,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的跑腿次数,全面提升审批效能、服务便捷度和市场主体满意度,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二、基本原则
(一)精准帮办,一体发力。坚持整体政府理念,建立一家牵头、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前后衔接的帮办服务机制,协同高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立足建设单位需求和项目实际,推行定制化服务,跟踪指导帮办。
(二)合法合规,专业高效。坚持依法行政,用足用好政策红利,准确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指导协助申请人规范运用并联审批、告知承诺、以函代证、联合验收、分阶段办理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验收等措施,实现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审批。
(三)自愿申请,绿色服务。坚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服务理念,建设单位自愿申请,帮办实行无偿服务,牵头部门负责对接,监督反馈落实情况。
(四)量力而行,分类推进。政务服务帮办以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为主,兼顾其他有需求的工程建设项目,分类提供帮办服务。
三、服务范围和内容
(一)服务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帮办服务包含项目策划生成及工程建设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审批服务及其它事项,对于市属事项提供沟通协调服务。
(二)服务内容
1.政策解读。结合项目实际,有针对性地解答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审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准确告知审批服务事项中的适用范围(要不要办理)、办理的条件(办理前提)、办理流程和要件标准(如何办理)、办理凭证和承诺时限(办理的结果)、办理的法律法规(办理依据)等,主动告知有关惠企政策。
2.协助制定项目审批计划。协助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类型、建设规模及环境等情况,梳理依法依规需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涉及中介服务等内容,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流程图、审批事项清单、审批节点计划,并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动态调整。
3.推行项目申报前期指导服务。应建设单位要求,可提前对项目申报所需要件标准进行解释指导,对部分材料进行报前查验服务,指导网上申报的渠道、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确保网厅申报内容的准确性,加快项目审批。
4.跟踪提醒项目审批事项。及时跟踪项目推进进度,对建设单位下一步可能需要办理的事项进行提前预判,提醒其按要求做好审批事项的申报工作,协助解决项目审批遇到的问题。对于告知承诺或容缺后补的事项,提醒建设单位及时履行承诺或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努力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压实责任,明确责任科室,优选帮办人员,推动项目快审批、早开工、早投产,确保惠企举措落地生效。
(二)规范帮办服务行为。要制定细化各类型帮办服务内容和标准,规范帮办服务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帮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推动帮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帮办服务、咨询、沟通等名义变相实施预审,强制要求申请人符合一定条件后再正式提交申请,杜绝“体外循环”“隐性审批”行为。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帮办服务协调联动和整改机制,对于跨部门、跨层级事项和审批难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共同推动解决,定期梳理帮办服务中发现的高频问题、审批难点、典型案例和市场主体政策需求,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及时更新服务指南、审批流程等,推动改革持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