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区
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河北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报经区委同意等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四、承办单位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承办单位应当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30日内向区司法局移交相关材料。
附件:河北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4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河北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海河历史文化街区C2C4街坊保护规划》修改 |
市规划资源局河北分局 |
二季度 |
2 |
制定《河北区数据资产登记评估管理办法》 |
区数据局 |
三季度 |
3 |
制定《河北区全民健身日暨第六届海河体育节系列活动组织实施方案》 |
区体育局 |
三季度 |